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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27 10:08
单位名称 西乡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管理医保基金,保障参保人员权益。业务范围:医保基金制度维护;医保、医疗救助等基金拨付管理;医保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医药价格监测;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组织协调。
住所 西乡县莲花北路(县医保局院内)
法定代表人 杨华
开办资金 5.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乡县医疗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6万元 7.8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3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全面落实政策,药品集采及医疗服务价格工作稳步推进。一是严格落实药品耗材集采政策。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督促、指导26家公立医疗机构积极参加国家及省际联盟组织药品、高质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工作。275个品规集采药品和16种高质医用耗材采购量均全面完成。二是加快推进“以镇代村”试点工作。先后在城南中心卫生院、沙河中心卫生院、白龙中心卫生院开展了“以镇代村”药品集采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参保群众在村卫生室用上了价廉、质优的集采药品,进一步减轻了群众的就医负担。目前,此项工作已在全县所有卫生院全面推广。三是扎实开展药品集采核查工作。根据省市要求,针对国家组织前5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28家医疗机构执行数据情况开展了核查工作,对核查情况及存在问题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要求医疗机构针对通报内容进行院内整改,强化院内管理提高集采药品使用率。四是适时监测药品价格。今年以来,每月对3家零售药店、1家二级公立医疗机构、1家一级公立医疗机构的100种常用药品价格、23种新冠治疗常用药品价格、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价格进行监测,实地检查医疗机构执行药品销售零差价情况,确保参保群众用上质优价廉的药品。(二)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快医保信息化建设。根据省医保信息平台核心业务区骨干网接入改造要求,积极与卫健、网络运营商等部门(单位)沟通协调,实现了县内308家医药机构新医保系统网络全面覆盖和“一站式”即时结算。积极开展医保业务编码“回头望”工作,组织各定点医药机构认真开展医保编码学习培训,督促各定点医药机构及时查漏补缺,积极推进医保电子处方、病案病历质量管理、结算清单上传等各项工作。目前县域内定点医药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除外)HIS系统中的基础库、进销存及医师工作站三个场景编码标准均已落地应用,并能够在HIS系统中全码展示。按照接口标准,指导各定点医疗机构对病案首页系统、HIS系统与医保信息系统进行适应性接口改造,规范病案首页信息和疾病诊断名称,确保结算清单上传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同时,根据医疗收费电子结算凭证建设要求,积极协调,县医院实现了医疗收费电子结算。(三)深入调研,医保基金总额控制指标制定科学合理。根据汉市医保发〔2021〕58号医保基金总额控制政策要求,按照各定点医疗机构2020年—2022年实际产生的医保基金支出情况,依据20%、40%、40%的比例核定当年总额基数,对2023年的总控指标进行测算并下达到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求其按总控指标严格落实控费措施。同时,在充分听取各级医疗机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统筹基金总额控制办法。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拨付居民医保报销资金22292.59万元、医疗救助资金1831.17万元、异地就医报销资金571.19万元。拨付职工医保报销资金3190.33万元、零星报销统筹资金83.66万元、生育津贴及住院统筹基金131.1万元。兑付个人参保退费资金16.77万元。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以镇代村”药品集采工作机制不完善。“以镇代村”药品集采试点工作开展半年来,在药品管理、开具发票、回款等方面的工作机制还不完善。(二)改进措施:一是深入基层调研调查,征求基层医疗机构意见建议,找准“以镇代村”药品集采工作中的难点、堵点;二是积极协调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明确药品管理相关政策。三是积极学习先进经验,结合实际问题,精准施策,调动医疗机构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下一步工作打算。(一)积极完善支付方式改革政策。积极做好医保总额控制工作,进一步完善预算控制相关指标运行管理,不断提升医院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意识,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积极性,保障医保基金运行安全。(二)扎实推进药事服务工作。严格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医保结余留用资金政策。组织好全县公立医疗机构各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部分药品协议期满接续、联盟国采接续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确保带量采购工作稳步推进。(三)严格监测药品价格。定时对药品价格进行监测,精准掌握医疗机构的用药价格变化,采取相应措施,控制医疗成本增长,保障人民群众权益。(四)提升信息化能力,持续做好医保信息化建设。督促、指导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适应性接口改造工作,加强定点医疗机构HIS系统与医保信息平台的有效衔接,努力实现医保信息数据互联互通、时时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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