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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秦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发布时间: 2024-03-27 10:04
单位名称 咸阳市秦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宗旨和业务范围 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和规章;开设相关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住所 咸阳市秦都区市民服务中心8楼818室
法定代表人 王勃
开办资金 22.1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咸阳市秦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2.1万元 27.49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按要求将开办资金由3万元变更为22.1万元,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公示如下:2023年度,区仲裁院在区人社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立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积极稳妥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有力地维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辖区劳动关系稳定和谐。一、2023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1、申请成立中共咸阳市秦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党支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组织党员正常参加活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关键,以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为重点,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为基础,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以“学党章悟思想、严党纪强党性、善作为重实践”为主题。把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同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清廉秦都建设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以纪律教育的实际成效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高效运转。3、开展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强化政治忠诚、树牢宗旨意识、促进本领提升、激发担当精神、推进高质量发展”工作目标,以过硬的作风增强政治担当、确保各项工作跟得上要求,党中央要求、新时代要求;以过硬的作风激发奋斗精神,形成敢为人先、比学赶超的干事创业新气象;以过硬的作风回应群众关切,切实办好事关群众利益和长远利益的民生实事;以过硬的作风保障高质量发展,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4、积极开展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掌握基本内容、基本观点、基本要求,引导党员干部主动担当作为,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提高工作效能,提升服务群众水平。5、加大“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的应用力度,积极推进“互联网+调解”工作开展。安排仲裁员分片区担任服务平台的兼职调解员,帮助街办提升服务平台调处质效,畅通调解仲裁服务渠道,提高我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公共服务能力。通过“互联网+调解”的新型解纷模式,引导和鼓励当事人采取微信、电话、视频、电子邮件等“不见面”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努力为当事人提供“足不出户”便捷有效的专业性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服务。2023年截止目前,通过“互联网+调解”平台共受理调解纠纷案件347件,其中调解成功104件,未促成一致意见112件。因重复申请或不在管辖范围作出不予受理案件118件,正在办理中13件。6、贯彻落实社区治理服务中心“三级三轮调解+专调委调解”纠纷化解机制。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将“三三制”纳入日常工作机制当中,坚持首问负责,对于涉及劳动纠纷方面的案件进行主动问询,积极促成调解,争取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2023年,通过“三三制”纠纷化解机制,调处案件77件,已全部结案。7、根据省、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建设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3】253号),《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繁简分流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加快推进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建设工作的通知》(咸人社函【2023】177号)文件要求,区仲裁院积极筹备设立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并抽调工作人员组建仲裁三科,负责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处理工作。目前已初具其形,进入工作之中,后期将进一步完善设施设备,依法依规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努力提升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办理质效,依法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8、常态化开展仲裁院(员)服务企业志愿活动,为建立长效机制,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的重要精神,巩固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激发仲裁员参与服务志愿活动的激情,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每月至少参加1次仲裁员进企业志愿服务活动,向辖区企业送法规、送服务,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劳动争议预防、预警、疏导、调解机制;进一步加大《劳动法》宣传力度,推动政策直达快享到企业和人民群众,不断提高工作效能,提升服务群众水平。注重保障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9、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活动,根据人事部事业中心业务培训计划,积极组织骨干干部参加业务培训,熟悉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最新政策和工作要求,把握劳动人事争议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方法和技巧,评析典型案例,规范争议仲裁文书写作,提升用人单位自主预防和化解争议的能力,强化干部业务能力,提升日常工作效能,打造优秀、专业、规范、标准的仲裁队伍。二、取得的社会或经济效益截止目前,接待群众来信来访8000余人次,共受理案件903件(其中含不予受理41件,“互联网+调解”平台347件),其中裁决249件,调撤507件,共结案842件(含上期未结案件数80件),时效结案率93%,调撤率60%,主要涉案诉由有履行劳动合同争议、劳动报酬争议、社会保险待遇争议等。三、存在问题1、随着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群众维权意识的强化,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数量逐年激增,案件情况越来越呈现出多样性和复杂性,同时对办案人员的要求较高,仲裁人员的整体理论知识积累及业务水平均有待提高;2、因当事人双方互不配合,留存通讯地址信息有误,工作人员在相关通知法律文书领取或送达时无法联系,此现象持续递增,导致时限内结案困难;3、辖区大中型企业重大劳动争议纠纷预防、预警、疏导机制还有待完善。四、整改措施1、根据省、市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的标准化建设,实现仲裁庭硬件设施标准化、办案手段信息化,做到功能齐全、设施完善、庄重实用,打造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的仲裁庭,对涉及建筑工地确认劳动关系及工伤保险待遇类案件,进行速办速裁,减少当事人诉讼时间;对符合一裁终局类案件,应裁尽裁,减少劳动者诉讼成本,减少司法资源浪费,进一步提高时效内结案效率。2、加大调解力度,接待时现场予以法律解释,帮助当事人进行疏导,力争以调解来化解争议,引导双方积极配合,遵守法律法规平等协商、和谐化解劳动争议,有效降低案件数量的增长,进一步提升结案效率。五、下一步工作计划1、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业务工作能力,定期对科室人员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讨论,就典型案例、疑难问题、调解技巧、裁判标准等进行交流研讨,同时强化业务学习,稳步提升全体党员干部的综合业务能力。2、加强预防+调解的业务培训。进一步落实常态化开展仲裁院(员)服务企业志愿活动,不定期为工业园入驻企业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培训,就典型案例、疑难问题、调解技巧等方面进行交流、研讨,稳步提升企业工作人员源头化解劳动纠纷业务能力,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劳动争议预防、预警、疏导、调解机制。通过劳动争议排查调处的预见性、主动性,及时了解、发现、掌握劳动人事争议苗头隐患,预防矛盾激化,及时化解劳动争议。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2023年2月27日至2028年2月27日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