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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脂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米脂县救助站)

发布时间: 2024-03-26 18:54
单位名称 米脂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米脂县救助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宣传贯彻社会救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以及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事务以及全县城乡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工作。
住所 米脂县治黄西路社区服务中心八楼
法定代表人 李生文
开办资金 15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米脂县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50万元 150万元
网上名称 米脂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米脂县救助站).公益 从业人数  1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能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开展主要工作情况1、农村低保、城市低保工作精准施策按标实施。截止2023年12月共农村低保对象6938户10363人,全年新增849户1168人,取消596人,与2022年同期比较增加572人。全年发放资金5428.6312万元,其中分类施保金发放1368万元,取暖补贴341.05万元,渐退帮扶5.5万元。另外根据榆政民发〔2023〕76号文件精神,对全县城乡低保进行了提标,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原来5004元/人年提高为5640元/人年。其中A类标准为470元/人月,B类标准为330元/人月,C类标准为280元/人月,农村低保分类施保;7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增发141元,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每人每月增发141元、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增发235元、重病患者每人每月增发235元。五是完善了低保对象相关资料,实行一户一档,分类施保、信息化管理,做到了资料齐全、管理规范。截止2023年12月共城市低保对象917户1305人,全年新增35户50人,取消72户82人。全年发放资金995.2676万元,其中分类施保金发放192.221万元,提标补发8.0162万元。另外根据榆政民发〔2023〕76号文件精神,对全县城乡低保进行了提标,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原来740/人月提高为780/人月。其中A类标准为780/人月,B类标准为510/人月,C类标准为400/人月,D类标准为320/人月,E类标准为260/人月。2、两项补贴工作规范管理成效显著。2023年共发放555.43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保障了80445人次。其中,生活补贴放发377.634万元,共计61239人次。护理补贴发放177.796万元,共计19206人次。自残疾人两补制度实施以来,我们严格按照“户申报、街镇办审核、县残联审批、县民政审定”四个步骤,及时通过财政惠民一卡通将残疾人两补资金发放到每一名残疾人手中。为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发放到位,每月抓好时间节点,积极做好与各街镇民政办信息沟通,保证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通过惠民“一卡通”顺利及时发放。3、严格落实六十年代精简职工生活待遇政策。2023年为全县11名外省六十年代精简职工发放了6.9928万元生活补助金。4、实现低收入人口精准信共享息工作,兜准底、兜好底。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常态化数据共享或比对,每月报送医疗保障局、乡村振兴局数据共享。按季度100%的完成了民政部省厅下发的核查任务并全量上传核查救助结果。2023年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系统进行数据比对共计13批次,与乡村振兴部等相关部门开展数据共享或比对共计20次,共计1581人次具体与乡村振兴部门9次比对,1028人次。与上级民政部门4次比对,117人次。与残联部门2次比对,364人次。与司法部门2次比对,109人次,与住建部门1次比对,4人次,与医保部门1次比对,11人次,与教育部门1次比对,4人次。贯彻落实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与防反贫监测有效衔接工作的通知》(榆政民发〔2023〕86号),制定出台米政民发〔2023〕155号,依据与乡村振兴部门数据比对结果情况,及时对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特困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或低保边缘家庭,按要求每月上报防返贫动态筛查预警报告。预警发现存在致贫致困风险的困难群众,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救助,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异常提醒”数据及时清零,风险点及时消除。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一)社会效益:本单位对全县困难群众生活的无微不至,得到全县困难群众及其亲属等一致好评,为米脂县的困难群众和社会稳定作出了自己的贡献。(二)经济效益:本单位不以盈利为目的,收入主要来源为米脂县财政拨款,以维持日常开支。三、目前存在的问题1、救助资金有待进一步增加:各项社会专项救助标准虽有所增长,但伴随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加上物价上涨等原因,也都迫切需要加大投入、提高标准。2、救助范围窄:当前救助对象主要是城市贫困人口和特困人员,失业人员等其他群体得到的关注较少。3、救助方式单一:目前主要采取直接给予物质救助的方式,缺乏对受助人员的培训和帮扶,不能提高其自我发展能力。四、整改措施一是聚焦弱势群体,提升社会救助保障水平,以满足困难群体需求为目标,强化兜底保障力度。积极推进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地见效;二是加大走访力度,织密织牢兜底保障网,继续推进全县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关爱服务工作;三是进一步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做好低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按时足额发放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四是抓牢监测,精准认定。以线下主动走访核实和线上动态监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利用信息化手段聚焦困难群体,做到第一时间预警,及时掌握困难群众的家庭情况,推动建立主动发现、及时救助、高效帮扶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格局。五、下一步工作计划根据《陕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和《榆林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继续督促街镇认真做好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对象认定工作。各街镇结合但不完全依靠审计反馈数据,根据居民实际家庭生活情况,结合教育、医疗、突发事件,对全县农村低保、城市低保进行扩围增效。农村低保、城市低保工作人员多下基层、加强走访,对发现符合低保政策的对象建议街镇纳入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农村低保重点围绕沙家店镇、郭兴庄镇、杨家沟镇这三个低保占比较低的镇,争取将农村低保增加至11000人左右,城市低保重点围绕街道办、龙镇两个街镇,争取将城市低保增加至1500人左右,确保应纳尽纳、应退尽退。民政工作重点在基层、对象在基层、落实在基层。督促街镇积极开展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个别街镇思想认识不到位,对期满的边缘家庭复审或者其他困难家庭未及时走访纳入,导致截止目前我县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人数较少,仅有76户102人。城市低保边缘家庭人数依然为零。2024年重点排查边缘家庭,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及时纳入,对边缘家庭中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低保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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