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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榆阳区医疗保障经办中心
榆林市榆阳区医疗保障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26 17:11
单位名称
榆林市榆阳区医疗保障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提供医疗保障服务。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等医疗保障业务经办工作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异地就医患者医药费审核结算医疗保障信息统计上报为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签订提供技术性保障
住所
榆阳区金沙北路社保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成祥
开办资金
16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榆林市榆阳区医疗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5.3万元
44.9万元
网上名称
榆林市榆阳区医疗保障经办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4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开展业务情况:(一)职工医疗保险基本情况我区共2885个单位,74000人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完成扩面任务。(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本情况截至目前,我区城乡居民共参保438020人,完成扩面任务。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个人缴费收入14280万元,中省市区配套基金收入26719万元。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情况通过与改制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对接,上半年已有退休人员4472人参与灵活就业,已有10004人在职人员完成灵活就业参保。(四)医药服务管理主要负责26家定点医院、30家社区服务站、7家社区服务中心、25家乡镇卫生院、197家村卫生室、81家诊所和393家药店的服务协议签订,定点医药机构履行服务协议的情况和日常管理及区级医疗保险费用票及病历等核查工作,目前已全部完成协议签订。(五)经办大厅优化及业务流程改进对医保服务大厅进行了标准化改造,大力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从经办标准、业务流程、办理材料、办结时限等环节进行整体优化,精简非必要环节和材料,全面推进窗口服务提质增效,推进窗口标准化建设和打造优质服务窗口,构建高效便捷的医保经办服务体系,为全区群众提供良好的医疗保障办事环境。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应医保基金的使用、运行、管理统一使用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加强工作衔接缩短了报销时限,做到市区内住院参保职工出院及时结算报销;“两定机构”医保刷卡个人帐户按月结算并兑付;中心与医疗机构按采用预拨付模式,定期向医疗机构支付医保费用。异地住院及门诊费用在中心按政策要求,窗口及时结算。存在问题经办大厅的基础设施得到较好的完善。配备休息椅、医药箱、老花镜、饮水机等基础设施,提升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办事便利度。拓展自助服务功能。办事大厅设置自助服务区,方便企业及群众查询基本医保业务。完善经办窗口“综合柜员制”。实行“一窗受理”,让群众少跑腿,实现一站式受理。全面落实医保经办政务服务清单制度。精简办理材料和手续,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办理时间。实行窗口服务“好差评”制度。在窗口安装“好差评”评价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持续完善经办大厅的服务设施。四、下一步工作计划持续上线运行榆阳区医疗保障网上经办系统,并加大宣传和应用力度。实行榆阳区医保“掌上办”前台受理和后台办理,让服务对象办理业务通过一部智能手机就可以实现医保业务的办理,不仅方便、快捷,而且办理全程短信提示,实现服务对象“零距离”和“只跑一次”的医保业务办理新模式。持续推进经办中心、定点医药机构贯标工作。对各类定点医疗机构宣传好,利用好贯标工作,确保各类医疗机构能及时完成贯标工作,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不受影响。持续做好职工门诊统筹与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制度的落实,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使参保职工都能知晓政策。支持具备条件的两定机构申请职工门诊统筹业务,扩大职工门诊统筹的使用场景。持续推进区、乡镇、村三级经办模式。落实乡镇、村医疗保障业务经办机构,构建覆盖区、乡、村的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公共服务向基层终端下沉,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提升广大参保群众在医疗保障领域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提升服务满意度。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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