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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南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汉中市南郑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26 17:04
单位名称 汉中市南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汉中市南郑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妥善解决城乡贫困人口基本生活困难问题提供社会保障,负责对低保申请对象的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进行核对及低保申请的复审,承担城乡贫困人口家庭经济状况数据库的管理和维护等相关业务
住所 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道办西大街24号
法定代表人 唐芬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汉中市南郑区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45万元 2.39万元
网上名称 汉中市南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公益 从业人数  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没有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的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2023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2023年度,汉中市南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认真执行《陕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等政策法规,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有效地开展了全区的城乡低保工作,落实了动态调整、分类施保、扩围增效等重点政策,确保了城乡低保对象认定精准,较好地履行了城乡低保管理工作职责。(一)提升工作质量,强化责任担当,深入推进2023年度城乡低保复审工作,及时足额拨付低保资金。截止12月底,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共11268户19820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1206.8398万元(含取暖费615.72万元)。其中:保障城市低保对象1066户1859人,城市低保覆盖率为0.85%(非农人口22.0万人),累计发放低保资金1358.3358万元;保障农村低保对象10202户17961人,农村低保覆盖率为5.0%(农业人口35.68万人),累计发放低保资金9848.504万元。(二)提升低保服务,推动低保扩围增效工作。民政局召集各乡镇(街道)负责人于9月份统一召开了低保扩围增效会议,随后对全区22个镇(街道)通过电话督促、下乡入户的方式进行扩围增效工作指导。截止12月底,新增农村低保1287户2076人、户下增人217人,新增城市低保62户125人、户下增人18人。(三)优化核对手段,精准认定低保对象。定期与市核对中心、区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等单位开展核对工作,杜绝“错保”“漏保”现象发生。截止12月底,累计核对信息97868户173083人,核对反馈疑似信息共10431条,核实后取消不符合条件对象180户344人。通过信息核对,确保每一个操作环节有据可依,救助对象更为精准,救助资金使用效率更高,能够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四)积极协调配合,落实落地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政策。按照认定工作流程,负责审查镇(街道)上报的材料、审核意见及申请人家庭人口、收入、财产和因病因学因残刚性支出等情况,并提出审核意见,确保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政策落实落地。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一)我单位所有惠民资金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全部发放到位。有效发挥民政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作用,进一步筑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全保障网,巩固提升兜底保障成果。(二)巩固前期成效,优化城乡低保审核,确认权力下放服务质量。持续加强与各镇(街道)的沟通交流,对其在吃透政策并灵活运用政策方面予以了指导,保障了权力下放中镇办能接得住、用得好;要求镇(街道)按照规定规范填写表册,保障所有调整均有配套印证资料;各镇(街道)在政策运用、动态监控系统使用、每月调整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及时沟通。(三)加强政策宣传,大力推行智慧救助,不断提高区级民政部门入户调查率,为全区的困难群众服好务,提高广大群众对低保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1.低保法规政策宣传不够。一些基层干部对低保政策掌握不够,精神未吃透,工作中存在尺度把握不够精准的问题。部分群众认为只要生活困难就该吃低保,存在盲目攀比的现象。2.居民家庭收入难以精准界定。由于收入多元化,农产品市场价格不稳定,加上家庭养殖自养自给部分、临时工收入等带有很大的隐蔽性等原因,居民家庭实际收入难以精准跟踪测算。(二)改进措施1.加大宣传力度,使低保工作更加规范化。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定期和不定期地广泛开展宣传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坚持做到政策、对象、标准和资金“四公开”。2.自觉接受和积极配合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对城乡低保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查处。积极协调和争取政府领导重视、有关部门支持,切实加强社会救助能力建设,确保城乡低保工作健康发展,规范运行。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持续深化巩固“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程序,方便群众办事,提高救助效率。(二)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水平。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加大督导力度,加强低保信息化建设,坚决杜绝虚报数据套取补助资金的现象发生,切实提高全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强化动态管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按程序纳入低保保障范围,杜绝“漏保”现象。同时,加强信息比对力度,扩展比对频次和项目,确保进出有序、保障精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持续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充分宣传社会救助“三码”,利用“e”救助平台,搭建起困难主动申报到救助办理的直通车。(三)强化低保边缘家庭管理。提高镇(街道)对城乡低保边缘家庭纳入及管理的认识,对在册低保边缘家庭进行常态化、规范化管理,及时纳入符合条件的家庭,对死亡及条件好转者及时清退。监督指导镇(街道)做好低保边缘家庭的认定、纳入及档案管理工作。同时,加强信息对比力度,保障低保边缘家庭的精准帮扶。(四)持续巩固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和完善提升工作。以社会救助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在2024年全面排查城乡低保工作中的薄弱点和风险点,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建立健全专项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抓好整改提升工作,促进低保管理进一步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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