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勉县价格认定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提供有效公共服务,维护公共利益,保障纪检监察、司法和行政工作顺利进行;经有关国家机关提出对涉及的,价格不明或者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进行价格认定;接受有关部门或当事人的申请,对价格争议进行调处。 | |
住所 | 勉县人民政府院内 | |
法定代表人 | 陈红 | |
开办资金 | 11万元 | |
经济来源 | 财政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勉县发展和改革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1.65万元 | 11.65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4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度,我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无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2023年本单位开展业务情况2023年勉县价格认定中心在省、市两级认定中心的精心指导下,坚持用新发展理念指导新时代价格工作,紧紧围绕“依法、公正、科学、效率”的工作原则,深入开展价格争议调解和平台建设工作,强化价格认定工作,以“服务司法、服务社会、服务政府”的职能定位,努力创新工作方式,统筹兼顾,有效提供公共服务,维护公共利益,保障纪检监察、司法和行政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我中心工作具体总结如下:(一)加强教育树形象,价格认定队伍素质显著提升价格认定工作任务重、要求严、责任大、专业性强,我中心主动适应工作新常态,着力打造思想坚定、业务精通、公正严明的价格认定队伍。一是勤学习,增强责任意识。坚持组织学习指定编目的方式,要求全体价格认定人员必须做到熟练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准确掌握市场价格走势,建立常规价格认定标的数据。二是多培训,拓展工作视野。积极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认定人员的视野和工作思路。三是重研讨,提高办案水平。按照《价格认定规定》、《价格认定行为规范》、《价格认定文书格式规范》等认定法律法规,组织研讨活动,对受理范围、工作程序、法律责任等进行集中讨论,结合实际案例各抒己见,发表意见,对模糊不清部分明晰的理解。(二)严格程序抓质量,价格认定工作成效明显一是严格委托受理,规范认定程序。我中心牢固树立“认定依据合法、认定程序科学、认定结论公正”的理念,严把工作程序,对委托的案件,要求统一委托、统一挂号,专人把关,符合委托条件的认定案件,规范填写认定协助书,遵守认定办理程序,确保案件办理质量。二是强化廉政意识,巩固法治建设成果。按照《价格认定规定》、《价格认定行为规范》等要求,通过定员定岗,认真梳理岗位风险点,进一步增强价格认定人员依法认定意识、岗位责任意识、风险防控意识,严格落实价格认定行为符合客观公正、过程符合程序公正、结论符合实体公正的要求。三是规范案卷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建立认定工作自查制度,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归档材料的收集、整理、装订,每月底对价格认定案卷进行梳理和检查,针对查找存在的疏漏,研判潜在风险,及时纠错补改,使认定工作质量不断提升。(三)用好平台强建设,价格认定信息化明显加强综合业务平台建设是推动价格认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我中心以“用好平台、规范流程、提高效率、共享资源”为目标,积极组织落实,推动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办理业务稳步推进。截止目前,“业务上网、数据入库”率均达到100%。(四)探索创新抓服务,价格争议调处服务体系科学完善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央、省、市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的意见精神,我中心坚持创新驱动,倾力打造“勉县特色价格争议调处”服务品牌,把价格调解工作的专业性和人民调解的多面性相结合,主动融入化解社会矛盾的大调解格局中。一是以设立的价格争议调解站点为基础,属地受理价格争议纠纷案件、县价格认定中心受理重大价格争议纠纷案件的两级受理处理机制,促使价格争议纠纷化解有序高效进行。截止目前,分别在旅游景区、派出所、大型物业公司、街道社区等价格矛盾多发的公共场所,共设立价格争议调解处理点40个。二是与县人民法院建立了“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县法院将我中心纳入价格争议纠纷特邀调解组织,价格调解工作人员纳入法院价格争议纠纷特邀调解员,通过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方式开展全流程在线诉调对接工作,这一机制实现了争议纠纷从委派、委托调解,到开展调解工作、达成调解协议等均可在线办理,全面提升了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五)加强宣传凝人心,价格认定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提升价格认定工作的公信力,我中心多措并举推进宣传舆论工作。一是注重政策宣传和解读。以政策宣传周为契机,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争议调解处理20问》等政策制作成册利用国家宪法日、县上重大活动、节假日等,深入社区、文化广场向群众宣传发放,及时回答群众疑惑,切实将惠民政策送到市民手中,增强群众价格维权意识,督促商家诚信经营。二是主动出击,在各类新媒体网络上加大宣传力度。先后在勉县新闻、勉县发布、今日头条等各类地方媒体共刊登发表报道十余篇,积极营造良好的外部舆论环境,展示了勉县价格认定工作的亮点。二.取得的社会效益2023年价格认定工作,共办理各类价格认定案件44件,标的金额95.1999万元;共调处化解诉前价格争议纠纷案件78件。在保障司法公正、促进社会稳定、保护公民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以及提升行政效能等方面的社会效益具体如下:保障司法公正1、支持公安和司法机关办案:价格认定机构为公检法等司法机关办理案件提供专业、权威的价格依据,确保涉及财产价值的犯罪行为得到准确量刑,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2、服务纪检监察:通过涉纪财物价格认定,协助纪委监委调查腐败案件,为精准惩治职务犯罪提供经济价值依据,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进行。(二)促进社会稳定1、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涉案财物进行价格认定,有助于精准打击涉黑涉恶犯罪,有效震慑犯罪分子,净化社会环境,提升公众安全感。2、解决价格争议纠纷:通过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及时化解因价格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避免纠纷升级,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三)保护公民权益1、助力农民权益维护:价格认定工作能够为涉及农民利益的案件或争议提供公正的价格评估,确保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土地征用补偿、农产品价格争议等。2、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价格认定对市场经济秩序与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直接影响,通过公正、准确的价格认定,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四)优化营商环境通过高质量价格认定工作,护航县域经济发展,间接反映出公正、透明的价格认定对于提升投资信心、营造良好的商业环境具有积极作用。(五)提升行政效能价格认定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工作规程,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合规,提高政府公信力,同时也提升了行政效率,为各类案件的快速、妥善处理提供支持。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的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一是业务拓展和案件办理的质效还需要不断提升,在网上办案、提升效率的措施还要进一步完善,对外宣传、赢得支持等工作还需要继续努力。二是同县人民法院、司法局等单位在共建诉调对接机制、构建调解多元化解纷工作格局方面还不全面,协调联动不够深入。三是因案多人少的矛盾,使得我们融入诉调对接机制落实的不够广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还没有达到全方位、多领域、多层次的体制机制。改进措施:一是价格认定工作专业性强、涉及范围广、时限要求高,我中心将不断加强学习《价格认定规定》、《价格认定行为规范》等相关文件,并通过具体案例让价格认定工作人员全面掌握案件办理程序、思路、方法、依据以及参数确定中的要点、难点和注意事项,全面提高价格认定工作业务水平,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二是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引领,多管齐下,促使一些价格争议避免进入诉讼程序,节省司法诉讼成本,提高争议调解工作公信力。三是与人民调解对接,借助镇(办)社区已有的人民调解组织,把价格争议调解机构的专业性和人民调解点多面广的优势有机结合起来,拓宽价格争议调解渠道。四、2024年工作打算2024年,我中心将继续按照中省市价格认定中心既定的发展思路,聚焦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着重从以下方面继续抓好各项工作:(一)依法行政,做好“三涉”案件的价格认定工作。认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价格认定规定》等法律法规,时刻树立风险防控意识,依法依规配合司法、纪检等行政部门踏实做好涉案案件价格认定工作。(二)服务社会,做好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引领,多管齐下,积极打造符合县情,引导时代潮流的“枫桥经验”,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做出新的贡献。(三)狠抓落实,推进综合业务平台全面运行。我中心将进一步深入推进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的应用推广,在完成增量案件电子化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市场价格数据加载工作,力争建成资源丰富、安全高效、信息共享的综合业务平台基础数据库,助力新时代价格认定工作高质量发展。(四)积极作为,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进一步增强宣传意识,加大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宣传力度,为深入开展相关调解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