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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农村财政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26 15:14
单位名称 渭南市农村财政事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乡村公共治理机制创新,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和指导,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开展村级公益事业等工作;推动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创新,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渭南市朝阳大街中银大厦13楼
法定代表人 王显昌
开办资金 10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渭南市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0.42万元 0.45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在市财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公示如下:一、开展主要工作情况1、持续抓好全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工作。下达中省村级公益事业奖补资金11820万元。各县(市、区)始终坚持尊重农民主体地位,积极落实农村公益事业奖补政策,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继续抓好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下达美丽乡村建设资金3300万元,确定美丽乡村建设村庄22个。目前22个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正在实施之中。另外,下达资金1500万元,配合市委组织部抓好白水县史官镇武庄村、富平县淡村镇都村村、梅家坪镇岔口村3个红色美丽村庄建设。3、夯实基层财政管理基础工作。一是继续督促县(市、区)配齐配强副科级所长,目前全市125个财政所,已配备到位副科级所长73人。二是各县(市、区)选派8名财政所长参加了全省财政所长培训班。三是督促县(市、区)完善镇(街办)财政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切实提高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4、继续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一是继续督促各县(市、区)按时发放村干部补贴和拨付村级办公经费,确保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截止12月底,全市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支出30639万元。二是开展了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调研,深入部分县(市、区)、有关镇(街道)村,通过实地调研,形成了我市村级运转经费保障机制调研报告。二、社会效益情况1、村级公益事业持续提升了全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水平,改善了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有力地助推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2、美丽乡村建设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了群众幸福指数。3、进一步夯实了基层财政管理体制,有利于各项财政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发挥了财政所就近就地监管优势,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4、完善了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机制,促进了村级组织正常运转。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存在问题:主要是副科级所长任职进展缓慢,财政所工作人员年龄老化,工作力量不足。整改措施:督促县市区财政局向组织、编制部门汇报,配齐副科级所长,并充实工作人员。四、下一步工作打算2024年,我们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在局党组的领导下,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继续抓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重点在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人居环境等方面,不断提升全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水平,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督促县市区落实保障标准和经费来源,严格管理监督,激励农村基层干部积极担当作为,促进村级组织正常运转。适时举办镇(街办)财政所长培训班,督促县(市、区)尽快配备副科级所长;完善财政所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基层财政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4、争取上级财政对渭南最大程度的支持。加强与省厅对口处室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中省有关政策,争取对渭南农村各项事业发展最大程度的支持。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