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凤县> 凤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凤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4-03-26 15:10
单位名称 凤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饲料、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渔业、畜牧、动物防疫和检疫、植物检疫等执法职责,并组织查处县辖区以及辖区内跨区域和具有全县影响的复杂案件。
住所 凤县双石铺镇新建路
法定代表人 陈玉海
开办资金 56.0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凤县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8.75万元 27.52万元
网上名称 凤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1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围绕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增强群众法治意识。1、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宣传。结合“2023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日、河口农产品展销会、宪法宣传日等宣传活动为契机,以固定宣传点与流动宣传点,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田间地头宣传与现场咨询相结合的方式,采取悬挂横幅、展出版面、印发宣传资料、宣传袋、现场答疑解惑等形式,围绕农业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农资识假辨假常识、长江禁渔、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安全等进行宣传,现场讲解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农业法律法规、涉农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常识等。增强了群众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营造了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2、强化长江禁捕工作宣传。印发《凤县人民政府关于长江重要支流凤县段水域禁捕的通告》至各镇、村、社区,广泛深入宣传长江禁捕范围和时间,并通过执法车辆巡查广播循环播放。录制《禁渔通告》视频在县电视台以及抖音、微信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在河道入口醒目位置设立禁止垂钓、捕捞的标识牌,张贴长江禁捕宣传标语、提示语。在酒店、饭馆、超市等公共场所电子屏播放禁渔宣传标语。在餐饮店、水产市场等场所张贴禁食、禁售野生鱼的标识和宣传画1000余份。县境内设立宣传牌13处。同时,开展土著渔品种保护增殖放流活动1次,放流鱼苗9.8万尾,借助增殖放流活动现场宣传《长江保护法》《渔业法》和长江禁捕典型案例,全年发送长江禁捕宣传短信20万条。全县形成了“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氛围。3、深入群众宣传。结合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全县认定第二批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27名,实现全县66个村均有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组织示范户培训会,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深入企业、深入村组开展农业法律法规讲解,增强示范户农业法律法规知识,带动周围群众共同学法用法。全年共开展宣传活动4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59万份。通过省市县网络平台发布农业执法信息12篇,制作农业执法短视频5篇,美篇4篇,进一步增强农业执法社会认可度,提高群众守法意识。(二)加强农业执法检查力度,确保检查取得实效。1、开展农资执法专项行动。紧盯农资市场,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以“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农药市场大检查”等执法检查行动为契机,利用春播秋种前关健时节,严把农资市场进货关,对全县农资门店、兽药饲料经营门店,扎实开展假劣农资、未建立台账、无证经营、种子未备案、无登记证号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检查。严格农药废弃物回收和台账建立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抽检,引导种植、养殖企业诚信自律,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和生产环节记录,规范养殖企业生物制品销售使用行为、执行兽药休药期制度,严格处方兽药的销售、使用、兽用医疗废弃物回收等,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农兽药行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与县市监局的协调沟通,持续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联合抽查检查常态化,统筹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联合抽查计划、随机抽取4名执法人员对6户农资经营对象进行检查。开展2022年-2023年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全县农资经营主体59家,初评A级6家、B级27家、C级26家。今年在种植、养殖监管工作中,共出动执法人员20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91次;检查生产经营场所139个,逐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健全完善监管长效机制;查处违规经营农资案件1起,动物诊疗机构超范围诊疗1起。开展联合执法10次,专项行动8次。2、开展农机执法大检查。联合农机中心开展农机安全大检查,特别在三夏期间,深入田间地头宣传农机安全知识,严厉查处拖拉机违规注册登记、非法拼装改装、脱检逃检、假牌假证、无牌无证、违法载人、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农机生产安全。2023年农机监管检查车辆30余台。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次,联合执法6次。3、开展长江流域禁捕执法行动。及时制定《2023年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要点》,调整工作任务,重申工作责任,细化工作要求。印发《2023年凤县长江禁渔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安排部署长江禁捕执法行动,调动执法积极性。全面建立县、镇、村三级护渔员管理机制,构建齐抓共管靠大家的管理格局,通过规范护渔员的行为,充分发挥熟悉地形、渔情的优势,对长江流域凤县段禁捕水域进行全天候、常态化护渔巡查,及时发现报告和制止各种非法捕捞行为,协助开展长江禁捕执法工作。召开凤县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专班联席会议,提高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效能,努力形成合力抓好禁捕工作的落实。对我县2022年度长江流域禁捕水域(凤县段)渔政巡查工作中成绩突出的12名优秀护渔员进行的通报表彰。召开2023年渔政协助巡护队伍业务培训暨管理考核培训会,对40名护渔员进行业务培训,配发了强光手电等装备,对护渔员管理考核进行了强调,有力推动护鱼员队伍护渔能力。设立重点巡查区域,组织执法人员对河道和敏感区域开展日常巡查和夜间巡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特别在节假日安排专人开展巡查,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完成嘉陵江全段10套监控设备的安装。为进一步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密切联动,开展跨区域、跨部门执法联动。联合县公安局采取日常巡查与专项行动相结合的方式,针对重点时段、重点水域进行巡查执法。并针对非法捕捞人员夜间出动的特点,在夏季案发高峰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夜间专项执法行动,对夜间垂钓、放置地笼、绝户网、电鱼等行为严厉打击。2023年凤县渔政执法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84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91辆次,陆上巡查里程8566公里,宣传教育群众512人次,办理案件42起,其中立案2起,简易程序40起。(三)聚焦能力提升,汇聚队伍建设新动力。1、扎实做好执法人员培训。“以提质增效”为核心,持续深入开展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制定全年农业执法人员培训计划。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一月学一法活动”,参加省市各项农业法律法规和执法能力提升培训13次,选派执法人员参加全省农业执法大比武竞赛活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知识竞赛,渔政执法知识竞赛竞赛考试活动5次,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2、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按照执法“三项制度”开展工作,规范案件办理程序,严格执法人员着装,严格执法人员管理。着力规范农业执法程序,文书制作,按照《陕西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农业执法案件办理,规范案卷文书制作,归档,并积极参加省、市、县农业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根据执法实践不断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梳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目录》,完善权责清单事项。三是严格落实执法制度。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将所办案件录入宝鸡市信用平台和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向社会公众公开案件查处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2022年12月1起长江禁捕执法案件被评为全国渔政执法案卷评查优秀案卷;2023年农业执法工作在全市做经验交流;2023年1月1起渔政执法案件被评为2022年度以案释法十佳案例;3月获得全市2022年示范窗口单位、全市农业执法先进集体;6月被局党组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12月一起长江禁捕案例获得宝鸡市2023年度农业综合执法十大典型案例;10月一起农资案件获得全市优秀案卷。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机构改革三年,执法人员通过培训和业务实践,办案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办理案件逐年增多,案卷制作水平也进一步提高,但农业法律法规面广,面对不同的执法领域,还需不断地更新学习,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理水平。(二)改进措施。加强日常监管,积极协调省市资金支持,配备执法监管所需设施,创新监管手段,完善监管措施,进一步用信息化、现代化手段推动农业执法监管。加强农业法律法规宣传,营造全社会知法、学法的良好氛围,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加强农业执法队伍建设,制定农业执法人员管理规范,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增加知识储备,提高执法水平,创新工作理念,不断提高农业执法能力。四、2024年工作打算(一)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提高群众守法意识和保护意识。加强农业执法经验和信息交流、学习,做到全员学法、懂法、讲法的良好学法氛围,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不断增强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严格执法程序,办结一批典型案件,达到以案释法,震慑一片的效果。(二)加大检查力度。全方位做好农资、长江禁捕、农资检查、农机安全等农业执法工作。针对长江禁捕重点区域、重要季节,加强日常执法巡查频次,定期开展夜间巡查。建立执法巡查值班制度,提高执法力度。继续加强与相邻县区、相关部门沟通,多部门合作,联防共管,营造浓厚的“打非”氛围,扩大执法震慑力。加强镇、村属地管理,落实河长制、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员、护渔员禁捕巡查等制度,构建多方位巡查监管网,确保长江十年禁渔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加强技防措施。推动现有农业综合执法项目、护渔员队伍补助项目实施。加强与省、市及时沟通对接,继续争取2024年项目资金支持,保障农业执法工作的开展和护渔队伍稳定,推进水域智慧防控系统建设,依托信息化监控,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禁捕管理效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2022年12月1起长江禁捕执法案件被评为全国渔政执法案卷评查优秀案卷;2023年农业执法工作在全市做经验交流;2023年1月1起渔政执法案件被评为2022年度以案释法十佳案例;3月获得全市2022年示范窗口单位、全市农业执法先进集体;6月被局党组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12月一起长江禁捕案例获得宝鸡市2023年度农业综合执法十大典型案例;10月一起农资案件获得全市优秀案卷。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