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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26 15:01
单位名称 榆林市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水保工程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参与水保规划实施方案的技术审查;参与开展水保规划项目实施效果评估;开展中省市水保重点工程、重点小流域项目前期工作和水保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水保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参与无定河流域综合整治规划实施和综合协调工作。
住所 榆林市榆阳区富康路福田路41号
法定代表人 苗盈
开办资金 630.9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榆林市水利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18.1万元 312.66万元
网上名称 榆林市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4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在水利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主要工作8月14日省发改委、水利厅《关于下达水安全保障工程专项2023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23〕1304号)下达我市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府谷、靖边、定边三县4个项目区实施坡改梯2.22万亩,总投资4449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559万元,地方配套890万元(其中府谷县2个项目区实施坡改梯0.97万亩,总投资1949万元、靖边县1个项目区实施坡改梯0.63万亩,总投资1250万元、定边县1个项目区实施坡改梯0.63万亩,总投资1250万元)。目前三县区完成坡改梯建设任务0.98万亩,占下达任务43.91%,完成总投资2044.52万元(其中定边县完成坡改梯0.55万亩,占下达任务88%,完成总投资1099.52万元;靖边县完成坡改梯0.35万亩,占下达任务56%,完成总投资694万元;府谷县完成坡改梯0.077万亩,占下达任务7.89%,完成总投资251万元)。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陕水规计发〔2022〕108号)下达我市榆阳、府谷、横山、绥德、米脂、佳县、清涧7县区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8.21km2,总投资4865万元。绥德、佳县2县涉农资金整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68km2,整合中央资金1079万元;榆阳、府谷、横山、米脂、清涧5县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2.53km2,总投资3786万元。目前已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1.88km2,占实施任务99%,完成总投资3555.98万元,其中榆阳、府谷、清涧3县区已完成全部建设任务,横山、米脂2县区因资金整合后返还实施招标较晚,目前已完成林草措施,坡改梯措施暂停施工。根据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项目计划的通知》(陕水规计发〔2023〕10号)下达我市靖边、米脂两县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面积10.93km2,总投资1472万元(全部为省级资金)。目前已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68km2,占实施任务4.93%,完成总投资612万元,其中米脂县张坪小流域已完成治理面积4.65km2,完成总投资216万元(下达任务已全部完成);高西沟水保示范园提升工程完成0.028km2,完成新建栈道289.94m,其中新建水库环库木栈道102.35m、新建龙头山踏步木栈道187.59m,完成投资400万元,剩余附属工程年底前完成。(二)、党建工作开展情况1、强化理论武装。一是党员干部全覆盖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完善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重点工作,明确学习教育覆盖全体党员干部,制定学习计划和要求。按照要求积极参加局机关党委组织的各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活动,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二是扎实推进第二批主题教育工作走深走实。牢牢把握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体要求,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主题教育实施方案,针对性细化学习内容,完善制定学习计划,统筹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以支部为单位,非党员一并纳入,做到学习不落一人。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规定书目。深化研讨交流,县处级领导参加专题读书班、开展专题研讨,进行调查研究,引领广大党员干部在学习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凝聚推进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引导党员干部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2、坚持党建引领服务中心大局,政治建设更加突出。一是始终坚持党建引领。积极推动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通过创新服务载体,凝聚党员力量,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凸显。深化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深刻汲取警示案件教训,通过警示教育会议,班子成员间谈心交心更加深入,查摆问题更加精准,团结氛围更加浓厚;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分析,及时掌握思想动态,有效避免各种负面言论。加强队伍建设,及时高效完成各类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实现重大主题报道浓墨重彩,日常宣传工作细水长流,舆论热点关切及时到位。结合世间水日等特殊时段,充分运用分局,加大对水资源政策法规和水土保持工作亮点的宣传推送力度。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一年以来,在全体工作人员的努力下,中心工作取得进一步的发展,2023共计下达中央投资计划3000万元用于榆阳区、横山区和绥德县三处护岸工程建设。榆阳区无定河上盐湾段护岸工程,计划12月中旬完成招投标工作。横山区党岔镇泗源沟入无定河口段河道治理工程,于11月21日完成招标工作。目前正在开展基础开挖等主体工程建设。绥德县无定河淮宁河入河口护岸工程,于12月7日完成招标工作。2023年2月7日榆林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关于榆林市水土保持规划编制技术服务项目预算的评审报告》(榆政投评发[2023]23号)审定编制费用1423.99万元,2023年3月24日榆林市财政局下达了资金。资金到位后我中心立即发布了招标公告,于6月29日完成招投标工作,中标企业由陕西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和江河水利水电咨询中心有限公司联合承担编制工作,中标价1419.5万元。水土保持规划编制根据2022年(榆政发〔2022〕1号)要求,我局需在2022年开展《榆林市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因资金未落实,2022年7月6日市政府对我局《榆林市水土保持规划》编制进展缓慢问题进行了通报。2022年9月向市政府申请了编制资金,2023年2月7日榆林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关于榆林市水土保持规划编制技术服务项目预算的评审报告》(榆政投评发[2023]23号)审定编制费用1423.99万元,2023年3月24日榆林市财政局下达了资金。资金到位后我中心立即发布了招标公告,于6月29日完成招投标工作,中标企业由陕西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和江河水利水电咨询中心有限公司联合承担编制工作,中标价1419.5万元。7月11日签订了编制合同,目前进展情况一是已完成了市级相关部门和12个县市区的座谈交流、现场踏勘及资料收集部分工作;二是多次和设计单位进行专题讨论,确定了5个专题研究内容,预计年底前完成5个专题初稿,2024年年3月完成专题验收工作,2024年5月完成1个宣传展示专题工作;三是召开了规划大纲技术咨询会议,并邀请中省资深水保专家对规划大纲内容进行了讨论,12月中旬完成工作大纲正式审查,预计2024年5月完成规划初稿,9月底完成最终的规划报告。三、目前存在的问题(一)项目管理方面1.工程进度滞后。根据榆林市推填土项目核查工作专班及市政府11月8日印发的《榆林市涉及推填土项目工作方案》通知暂停施工,导致坡耕地和小流域治理项目坡改梯措施工程进度不能完成。无定河全线综合整治堤防护岸工程由于资金文件下达时间较晚(于10月7日下达)导致整体进度缓慢,未能达到中省要求的年内完成80%建设任务。2.配套资金不能落实。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项目下达投资计划未明确地方配套,下达省级资金75%-80%,下达任务100%,剩余资金县级未配套,而招标时因资金未全部到位不予招标,导致工程不能顺利实施(比如靖边县)。(二)党建工作方面1、教育引导不够。对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抓的不深不实,党员教育活动形式单一。党员干部在工作、学习和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中的模范带头作用不突出。2、党建工作无专项金费,不少党建活动,由于经费原因得不到开展。四、整改措施(一)加强项目管理,简化招标程序。(二)积极协调加强项目地方配套资金落实(三)加强教育引导,对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抓深抓实,开展多元化党员教育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继续搞好负责的各项目工作。(二)做好2024年项目储备工作。做好2024年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待计划下达后督促项目县市区尽快开展前期工作,确保2024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95%。(三)及时全面推进无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涉水项目前期工作,确保及时完成入库工作,为争取中央投资奠定基础。(四)积极争取2024年中央预算内资金,及时开工建设相关项目。(五)继续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高机关作风建设水平。(六)进一步配合省、市业务部门,开展好水土保持其他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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