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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26 14:43
单位名称 三原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全县范围内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拨付、管理工作。
住所 三原县丰原街中段人力资源大厦三楼
法定代表人 吴纪安
开办资金 77.0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三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5.92万元 11.78万元
网上名称 三原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统筹办公室.公益 从业人数  2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规定、政策,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根据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情况1.参保扩面:依据政策及时将389名在职人员纳入参保范围,截止目前参保人数达11396人,完成人社局下达目标任务的100%。2.养老保险费核定、征缴:在协助税务局做好各参保单位申报缴费基数核定的基础上,截止12月底共收缴养老保险费2.02亿元,职业年金4549.8万元。3.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依据政策规定为1026人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统筹范围内转出392人,转入315人;跨统筹范围转出30人,转入289人。重复退费34人,退休人员暂停484人,在职死亡退费20人。4.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一是在核查传递数据的基础上,截止12月底,为7219名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4.45亿元,保障了退休人员生活。二是为114名死亡退休人员发放抚恤金和丧葬费1394万元,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三是完成501名“中人”退休待遇核算工作,为1046名“中人”核定了职业年金待遇。依据政策规定,为1名全国劳模核定了一次性退休补贴共计37560元。5.退休人员认证:按照省机关事业基金管理中心要求,2023年1月初至3月底对全县机关事业退休人员通过“陕西社会保险”APP认证系统,进行退休待遇领取资格年检认证,截止12月底完成了7219名机关事业退休人员的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占应认证总人数7219人的100%。2023全年查出因死亡、服刑、处分等情况造成多领退休待遇20人,追回养老金共计41.8万元。有效防止了养老金的损失,确保基金安全。6.内审稽核:一是依据市中心安排在内控监督评估的基础上,完善《内部监督暂行办法》,明确工作职责、工作程序等,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二是依据年初制定的《内部审核计划》对2022年的机关事业经办事项进行全面的内审,并对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规范了各项业务经办行为。7.信访接待:及时答复处理信访件8个,接待上访人员60余人次,且做到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着落,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一年来,坚持“全覆盖、多层次、可持续”方针,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收缴和养老金发放工作,使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维护社会稳定。三、存在问题。一是网络系统与税务数据传递不及时及财政形势紧张,导致有些工作滞后。二是自收自支单位效益欠佳,导致基金征收难度大,退休人员养老金无法保障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四、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网络系统与税务数据传递不及时及财政形势紧张,导致有些工作滞后。二是自收自支单位效益欠佳,导致基金征收难度大,退休人员养老金无法保障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五、下一步努力方向。一是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及系列讲话精神,努力提高对社保经办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力争把工作做得更好,让广大职工满意。二是加强警示教育,增强工作人员廉政意识,强化内部制约,公开经办流程,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在做好财政供养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的同时,加大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单位养老保险费及职业年金征收力度,确保退休人员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四是在加大协调财政支持力度的基础上,完成“中人”待遇的核定、清算工作。五是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六是加大业务学习及程序操作培训力度,提升工作人员的经办服务水平。七是明确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及时效要求,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全年任务的完成。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