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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南郑区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26 14:35
单位名称 汉中市南郑区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人民群众提供保障性住房服务。指导全区公租房运营管理,受理保障性住房咨询、申请办理,维护我区住房保障信息系统。
住所 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道办建设巷18号
法定代表人 刘奇
开办资金 6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汉中市南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4.01万元 10.08万元
网上名称 汉中市南郑区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没有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办理变更登记事项1次:2023年9月13日办理单位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单位名称由原汉中市南郑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变更为汉中市南郑区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宗旨和业务范围由原“为人民群众提供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审查保障对象资格,对信息系统进行管理等相关业务”变更为“为人民群众提供保障性住房服务。指导全区公租房运营管理,受理保障性住房咨询、申请办理,维护我区住房保障信息系统”;法定代表人由原高晓林变更为刘奇。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的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2023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1.全年累计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237户24.43万元,其中新增申请审核26户。完成303户公租房实物保障家庭年审工作,收缴51.69万元公租房租金已通过陕西省非税暨票据管理一体化平台全部上缴国库。2.积极开展公租房专项整治工作,清理发现问题并整改23起。3.提升公租房小区配套设施,区本级三个公租房小区重新配备了160处灭火器、更换维修高清摄像头16处、山墙防水15处、升级改造路灯74处、屋顶维修防水处理约1000平米。4.稳步推进公租房信息化管理,利用陕西省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实现了60个公租房资产管理单位自行动态管理分配信息,同时完成了信息系统中全区历年来74个项目计划、75个建设项目、4484套房源数据、67个小区数据的更新完善。5.更新配套政策制度,实现新时期保障房建管高质量发展。根据社会发展和上级工作要求,及时更新制定我区公租房相关配套政策,保证公租房管理持续健康发展。为区本级公租房保障家庭的资格审查,提升信息化工作水平,督促区本级以外公租房资产管理单位做好信息平台分配信息录入和更新,加强动态管理,落实公租房申请“掌上办”便民信息化措施,严格按照公开、公正、高效、透明的原则,应用大数据比对,全面提高审核效率。6.积极开展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了红庙镇、汉山街道办2023年度29户危房改造任务;完成2个镇(办)4572户低收入人群房屋安全鉴定及信息录入。7.持续开展定点帮扶工作,全力推进巩固衔接工作。常态化开展“进、知、解”走访活动和“一线工作日”制度,单位干部按时到帮扶村入户协助农户整理环境卫生、拉家常、谈心交流,增进与农户友谊。切实做好驻村帮扶与乡村振兴相衔接各项工作。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1.2023年我中心累计完成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具有稳定就业的非城镇户籍外来进城务工人员以及在南郑区从事环卫保洁、垃圾清运的环卫工人、公交车驾驶员、医务工作人员(含青年医生和医院临聘人员)、教职员工(含青年教师和学校临聘人员)和我区新录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等符合保障条件的237户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24.43万元。2.完成区本级3个公租房小区的维护管理,巩固了小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成果,进一步规范了公租房运营管理工作,让保障对象住得舒心、安心,提高了保障对象的满意度。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的问题:(1)区本级以外公租房项目确权工作进展缓慢。(2)公租房“一网通办”运行后续宣传和推广应用还需加力。2.改进措施(1)按照有关公租房资产核定及确权办法,督促项目单位加快成本核算,按照“成熟一批、核定一批”的原则,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全力推进公租房资产确权工作。(2)按照上级要求继续加大对公租房“一网通办”后续的宣传及推广应用,同时按照省市最新政策完善准入条件,动态调整收入等申请标准,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应保尽保”。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提高保障房信息系统使用度。及时与上级业务部门做好沟通联系,指导各公租房资产管理单位对信息系统人员分配信息做好实时更新。2.认真把握国家政策导向,严格落实应保尽保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公租房保障方面,采取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逐步转向以租赁补贴为主,支持符合条件的公租房资格家庭通过发放租赁补贴租赁社会化市场房源解决住房问题,激活社会化房源租赁市场。完善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核制度,优化轮候规则,严格保障性住房分配和使用管理,健全退出机制。3.巩固提升小区创建成果,做好保障房资产运营管理工作。持续加强公租房资产管理业务指导和巡查监管,落实后期资产管理、租金上缴、维护维修等监管责任。巩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成果,积极推广社会化物业服务模式,营造和谐社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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