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汉中市汉台区龙江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办公室(汉中市汉台区龙江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依法或受委托承担街道综合执法工作。承担推进街道与区级派驻单位、有关部门协调联动执法机制的建立和实施。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辖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承担街道综合创建、市容环卫、供水供电、道路管护等公共事业服务职责。 | |
住所 |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兴元路106号 | |
法定代表人 | 刘伟 | |
开办资金 | 20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汉中市汉台区龙江街道办事处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2.73万元 | 21.95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1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综合执法办公室在办事处及汉台区城市管理局的正确领导下,全体队员共同努力下,扎实贯彻落实省、市、区优化营商环境突破年决策部署,推动龙江街道营商环境突破提升;全面做好市容环境保障整治及源头防控扬尘污染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确保市委、市政府提出今年年底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获得提名资格的总目标,较好的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为了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现总结如下:一、2023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推动龙江街道营商环境突破提升。根据区委“三个年”相关工作安排,结合中队工作实际情况,扎实贯彻落实《汉台区龙江街道营商环境突破年实施方案》。一是推进提高建筑工地管理服务。保障建筑工地施工安全,做好建筑工地的后续跟进和督促服务,全面推进龙江街道建筑工地高质量建设发展。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活动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活动中对首次违法且危害或影响社会轻微的行为予以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等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随意式”“一刀切”问题,严格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好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保障。为全力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容环境保障工作,根据区创建办的统一部署及办事处的工作要求,按照创建标准,积极配合办事处相关部门开展对辖区舒家营片区、龙江集镇片区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同时,加强兴元路、虎桥西路管理力度,安排专人加强空挡时间管理,及时纠正各类违规现象,全年共计整治出店经营、店外加工作业243起,清理流动摊贩1280起;规范占道经营1826起;纠正(非)机动车乱停放1613起,清除落地牌匾87起,喷绘广告14处,过期或破损条幅20条、野广告388处;清理绿化带晾晒衣物2起;制止焚烧垃圾9起;下发违停机动车处罚告知单134起;下发机动车违停温馨提示单1703起,人行道违停机动车劝离267起。(三)认真开展城管执法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总体部署和区城市管理局要求,中队认真开展辖区城管执法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持续规范“五边”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切实消除“市场、学校、医院、车站、老旧小区”周边及早夜市等路边流动摊贩监管盲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对辖区范围内食品摊贩划定经营区域、限定时间、落实备案登记;加大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八统一,六要求”食品小摊贩管理措施,持续开展食品小摊贩提标提质改造治理工作。(四)源头防控扬尘污染打赢蓝天保卫战。按照办事处及区城市管理局的相关要求,制定相应工作计划,认真安排,周密部署,积极开展扬尘污染“冬病夏治”及重点区域涉气污染源排查源头治理,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重点工作如下:1.建立查处流动售煤固定值守点位2个,与巡查相结合,向过境运输煤炭的三轮车、农用车辆宣传“禁煤区”相关政策法规,全年共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530人次,查处“禁燃区”流动售煤问题3起,处罚1起。2.结合市政府《汉中市2023年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重点任务清单》的要求,摸清辖区餐饮商铺、单位及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底数,持续开展餐饮油烟治理及“清炉”行动,全年累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704人次,检查餐饮商户1038家次。对市大气办交办问题4起油烟治理问题进行整治并及时销号。3.持续对辖区城西安置区农超市项目、长青棚户区改造二三标段、汉中市新型智能建筑工业化科创园项目建筑工地等3个在建工地及4个商混站,2个水泥厂全面落实“六个100%”管理措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累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614人次,检查施工工地263家次,及时发现及时整改。依法依规对辖区河堤路复耕项目因未落实防扬尘措施,造成扬尘污染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罚款)。4.严格执行冬防期间“禁土令”及扬尘污染治理相关工作要求,在孤山大桥及兴元路、前进西路十字设置两处大气污染防治执勤点,累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532人次,过境工程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审批的运输时间及路线进行核查,查处运输车辆扬尘污染问题24起,处罚1起。5.加大对辖区内焚烧垃圾、树叶、秸秆及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巡查监管力度,及时制止露天焚烧行为8起,处罚3起。6.对辖区铁艺加工领域、广告喷涂领域使用发挥性有机物(VOCs)存在问题及时整改。(五)扎实开展规划监管执法工作。积极与办事处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加强与办事处相关部门和村民委员会的联系和沟通,强化法规宣传,对辖区18个行政村和3个社区规划监管全覆盖,把打击违法建设工作做细、抓实。具体做法是:一是加大对辖区龙江南路拆迁区域加大规划执法监管力度,及时制止沙沿村待拆迁区域部分村民抢修抢建行为,防止违法建筑既成事实;二是对规划监控区域实行并落实巡查管控分片包干制度,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建立台账、实行销号制度等措施,做到早发现、早处置,防止违法建筑既成事实,确保违法建设零漏查。配合办事处自然资源所对梧凤村二组违规占用土地修建建筑物予以拆除,面积300平方米。(六)认真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区燃气专班、区安委办、区商务局以及办事处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专班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认真安排,周密部署,积极开展各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1.制定《汉台区龙江街道办事处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汉台区龙江街道办事处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宣传方案》和《汉台区龙江街道办事处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舆情应急处置机制》。2.通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大起底”排查整治“扫街”行动,对辖区餐饮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现全覆盖并建立燃气安全底数清单台账,燃气安全隐患清单台账和燃气安全整治清单台账,全面落实“四清一责任”。3.积极配合区商务局对辖区所有餐饮经营单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将餐饮经营单位基础信息全部录入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信息系统(全国专项整治APP)。4.积极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工作;利用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发放燃气安全应知应会手册,进店张贴燃气安全使用明白卡、召集餐饮户进行燃气安全使用培训等,广泛宣传燃气安全使用知识,营造燃气安全整治人人参与的良好活动氛围。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1.及时对15起12345城市服务热线转办单及18起城市管理问题信息进行调查处理并按照时限要求回复交办部门。2.按照办事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月行动及夏季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3.按照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要求对辖区餐饮业态进行重新摸排,并及时报送相关信息。4.按照市城管局关于统计全市各类LED显示屏摸排工作安排,建立各产权单位、个人“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落实、接受监督”的安全管理体系。与辖区43处各类户外广告、LED显示屏的产权单位、个人签署安全监管承诺书。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存在问题:1.市容管理方面,因辖区还处于待开发阶段,城市道路尚未形成,基础设施欠缺不到位;加之,辖区农村人口居多,对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市容管理难度较大。2.规划监管执法方面,由于辖区大部分仍属于农村区域,村民对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意识淡薄,违法修建现象较为普遍。3.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由于辖区村道多处与国道接通,流动售卖煤炭的三轮车、农用车辆躲避绕行执勤卡点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改进措施:1.市容管理方面,我办将下一步利用执法车组装宣传车,加大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配合办事处相关部门适时开展对辖区舒家营片区、龙江集镇片区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以期有效改善辖区容貌秩序。2.规划监管执法方面,我办将进一步加强与办事处相关部门和村民委员会的联系和沟通,充分发挥村委会积极作用,做到早发现、早处置,防止违法建筑既成事实,确保违法建设零漏查。3.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我办将在执勤卡点的同时加大巡查力度,确保治理流动售煤工作落到实处。四、2024年工作打算。(一)根据区创建办的统一部署及办事处《关于做好“七个一”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按照创建标准,积极配合办事处相关部门开展对辖区舒家营片区、龙江集镇片区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同时,加强兴元路、虎桥西路管理力度,安排专人加强空挡时间管理,及时纠正各类违规现象。(二)对辖区范围内“五边”食品生产经营摊贩主体开展全覆盖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消除“五边”及早夜市等路边流动摊贩监管盲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三)加强与办事处相关部门和村民委员会的联系和沟通,积极与办事处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强化法规宣传,对辖区18个行政村和3个社区规划监管全覆盖,把打击违法建设工作做细、抓实。(四)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改善辖区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重点做工作如下:一是采取不定时、不定点设置执勤卡点与巡查相结合,向过境运输煤炭的三轮车、农用车辆宣传“禁煤区”相关政策法规,依法依规严查沿街叫卖的流动售煤行为,同时,对过境工程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审批的运输时间及路线进行核查并及时清理道路污染;二是在辖区内开展“清炉”及餐饮油烟治理行动“回头望”;三是持续对辖区在建工地、商混站及水泥厂全面落实“六个100%”管理措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四是加大对辖区内焚烧垃圾、树叶、秸秆及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巡查监管力度;五是对辖区铁艺加工领域、广告喷涂领域使用发挥性有机物(VOCs)存在问题及时整改。(五)按照办事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六)继续常态化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所有餐饮经营户进行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并将所有安全隐患问题销号清零。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