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南郑区> 汉中市南郑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汉中市南郑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4-03-26 14:19
单位名称 汉中市南郑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宗旨和业务范围 开展文物保护,促进文物事业发展。文物保护与管理,文物行政执法。
住所 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道办北一路
法定代表人 王兴成
开办资金 57.9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汉中市南郑区文化和旅游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8.41万元 41.32万元
网上名称 汉中市南郑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公益 从业人数  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没有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的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2023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文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我区濂水镇颜氏民居西厢房在2021年受灾后,我单位及时编制了抢险维修方案,并于2022年9月通过专家组评审。由于南郑濂水颜氏民居产权复杂,房屋为17户所有,维修施工困难重重,现正配合濂水镇对房屋产权进行回收,待产权回收后及时开工实施维修工程。(二)文博业务工作有序推进。1.完成汉山金代古墓考古报告,报告由专家修改后发表;对黄官镇高石坎傅济堂墓和傅氏民居进行考证,基本摸清了傅济堂身份和与傅氏民居关系;2.对梁山镇乾明寺元代碑进行了研究,碑头为八思巴文,碑正面为元代白话圣旨,年代为1283年或1294年,阴面为元代天德元(1297)年雕刻的一首五言绝句;3.我单位孟卉发表的论文被《档案》期刊杂志2023年第6期录用;4.于2023年7月已对新集镇真神洞摩崖石刻市级文保单位标志碑安装;5.于2023年11月完成我区濂水镇颜氏民居四有档案编写工作,经省专家审查修改后已交陕西省文保院。(三)加强安全管理和田野文物安全巡查。1.扎实开展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治理;2.开展丰富多样的文物法规宣传活动,提高全民文物保护意识。于5月18日开展了“国际博物馆日”宣传活动,有效提高了全区文物保护意识;3.深入到全区田野文物点进行安全巡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要求群众文保员按规定对文保点进行巡查,做到信息畅通。(四)积极开展文物项目申报工作。2023年初,我单位在上报颜氏民居维修工程立项报告后,委托具有古建保护设计专业资质的陕西省文化遗产院来现场勘察、采集数据,编制了《南郑濂水颜氏民居维修工程方案》;4月上报了黎坪垦殖区旧址消防立项报告,黎坪垦殖区旧址消防方案已经编制完成,目前两个方案已报陕西省文物局等待专家评审。(五)按时完成检察院公益诉讼。2023年检察院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新集镇汪氏民居和高台镇祭祖堂进行公益诉讼,并及时与检察院对接回复,按程序办结了公益诉讼案件。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2023年,我单位充分利用“5.18国家博物馆日”“5.19旅游日”及节假日等宣传文物保护活动,全年开展文物法律法规宣传10余次,发放文物保护宣传资料1万余份,在大屏幕滚动播放文物宣传片,全方位营造了浓厚的文物保护氛围,有力地提高了群众文物保护意识。同时,加强群众文保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文物保护工作能力和水平。全年对全区田野文物安全巡查,有效保证了文物安全,促进了全区文物保护工作健康高质量发展。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主要问题1.田野文物保护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仍存在田野文物被自然或人为因素损坏的现象。2.群众文物保护意识还不强。(二)改进措施1.夯实田野文物保护安全责任,不断提高文物保护工作能力,持续加强田野文物安全巡查,确保全区田野文物安全无事故。2.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群众文物保护意识。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加强全区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田野文物点的安全管理,做好市级、县级田野文物保护点安全排查,确保全区田野文物安全无事故。(二)积极与省文物局汇报沟通,争取濂水镇颜氏民居维修工程方案和黎坪镇垦殖区旧址消防工程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并通过项目资金评审。(三)加强全区田野文物巡查工作,同时做好田野文保员的管理工作。(四)做好第八批省保单位资料申报前期准备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