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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勘查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26 11:57
单位名称 榆林市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勘查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开展全市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预警、群防群治、工程治理、应急救援技术支撑等工作;开展全市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储量和矿业权监测等技术性工作。
住所 榆林市开发区明珠大道天源路63号
法定代表人 白海军
开办资金 18.8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2.36万元 9.16万元
网上名称 榆林市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勘查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2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在市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主要工作工作(一)配合市局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推进地质灾害大核查隐患点治理工作。按照市政府全面消除极高风险隐患点要求,2023年全市共计划治理大核查极高风险隐患点82处,根据市局工作安排,防治中心全年共配合市局开展了1次项目实施过程检查工作和2次隐患点治理核销评估工作。经过一年的强力推进,全市已完成综合治理78处,占比95.12%。(二)协助市局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推进2023年中省补助地质灾害治理项目。2023年省厅共下达榆林市中省补助地质灾害治理项目13个,开展专项督查2次,通报进度6次,通过打电话等方式督促了若干次。截至年底,全市2023年治理项目整体实施进度82.17%,为全省第一;省厅重点关注的中央资金执行率82.98%,为全省第一。(三)成功举办市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于2023年8月25日在榆阳区青云镇太平沟村举办了2023年市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演练。(四)及时组织专家审查各县市区上报的综合治理项目勘查设计、调查评价项目设计书、监测预警项目建设方案等。2023年,全市共申请中省资金治理项目20个,防治中心配合市局地环科组织专家对勘查设计等入库资料进行了审查;对6个调查评价项目设计书进行了审查。(五)及时组织专家对各县市区实施完成并达到验收条件的综合治理、监测预警项目进行验收,对调查评价项目进行野外验收和成果报告审查。2023年,对各县市区上报的达到验收(审查)条件的项目全部进行了验收(审查),共完成了14个治理项目终验和3个特大型隐患点治理工程初验,完成了15个调查评价项目野外验收和3个专业监测预警项目、5个普适型监测预警项目(85个点)竣工验收。(六)做好市级全年地质灾害值班值守工作和应急技术支撑准备工作。防治中心承担市局全年地质灾害值班工作,一年来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并组织编写了《榆林市地质灾害值班工作手册(2023年)》,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值班工作职责和制度、灾险情上报流程、预报预警信息处置流程、值班信息系统填报等。(七)积极配合市局和上级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督导检查工作。根据市局工作安排,全年共开展了4次地质灾害防治督导检查工作。另外,还从防治中心抽调专人配合市局和上级有关部门开展了全市安全生产督导检查、采煤沉陷区和火烧区综治、涉及推填土项目核查、长城资源核查、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实地复核等工作。(八)做好较大以上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对一般灾情进行技术指导。2023年,全市未发生较大以上地质灾害灾险情,清涧、米脂发生两起一般灾情后,根据市局领导安排,防治中心第一时间派出应急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开展应急技术支撑工作。(九)会同气象部门联合开展市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全年共转发省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7期,推送市级气象预报预警提示信息300余条。二、取得主要效益(一)完成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根据全市地质灾害现状、气候趋势预测和市局年度防治任务安排等,中心于年初及时编制完成《榆林市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该方案经市政府办审定后,于3月30日印发全市实施。(二)加快推进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为加快推进全市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进度,完成了6个调查评价项目设计书审查、15个调查评价项目野外验收;完成了3个专业监测预警项目和5个普适型监测预警项目(85个点)竣工验收;完成了14个治理项目竣工终验和3个特大型隐患点治理工程竣工初验。截至目前,全市2018-2022年度综防体系治理项目竣工率已由年初的70%提高到92%,初验率由42%提高到75%,终验率由0提高到11%;2023年度12个治理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8个。2021、2022年度共15个1:10000风险调查评价项目已全部组织完成野外验收(其中3个验收未通过,正在整改中);2022年之前的专业监测预警(含普适型监测预警)项目已全部完成竣工验收。2023年度省厅未下达我市调查评价和监测预警项目。(三)完成地质灾害防治演练、宣传和培训工作。根据《榆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应急演练计划的通知》(榆安委办发〔2023〕7号)文件要求,由市局主办,防治中心承办,于8月25日在榆阳区青云镇太平沟村举办了2023年市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演练;利用5.12防灾减灾日、6.16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6.25土地日等深入市区广场、乡村学校等开展了3场次集中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2月份和11月份分别召开1次地质灾害相关软件使用培训和1次业务知识培训,共培训160余人次。(四)指导各县市区做好地质灾害宣传培训、应急演练、巡查排查、预警预报等工作,并负责统计汇总相关数据。2023年,全市共开展了各类地质灾害应急演练1959场次,参演人数33748人次;开展宣传培训1200场次,形成培训人数85000余人次;开展巡查排查122691次,均已超额完成省厅下达的任务。另外,及时督促各县市区值班室处置监测预警信息,全年共处置了1857条预警信息,处置率为100%。(五)积极协助市局和上级有关部门完成其他工作。一是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推进地质灾害大核查隐患点治理工作,全年共配合市局开展了1次项目实施过程检查工作和2次隐患核销评估工作,经过一年的强力推进,全市82处极高风险隐患点已完成综合治理78处,占比95.12%。二是配合市局完成了申报2024年中省资金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勘查设计审查和入库工作。三是配合市局开展了4次地质灾害防治督导检查工作。四是完成了全市镇、村两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牌制作安装工作。五是从防治中心抽调专人配合市局和上级有关部门开展了全市安全生产督导检查、采煤沉陷区火烧区综治、推填土项目核查、长城资源核查、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实地复核等工作。三、目前存在的问题2023年,防治中心全体干部团结一心、砥砺前行,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一是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有待进一步提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相对较少,形式较单一,党员干部的创新意识不强。二是防治中心很多工作都是配合市局开展的工作,由于市局对某些工作的启动较迟,导致中心的工作也只能推迟开展。三是大核查认定了的风险隐患点,市县投入群测群防、风险管控资金不足(部分县区几乎没有投入),特别是未给监测员发放补助、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致使防范效果较差。四、整改措施2024年,防治中心领导班子将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紧围绕省厅、市委、市政府和市局工作任务,认真总结检验,加大工作力度。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坚持不懈抓好学习,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二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三是充分发挥防治中心在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协调、指导和技术支撑作用,全力保障各项措施任务落地落实,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下一步,我中心将紧紧围绕省厅和市局工作,广泛学习借鉴其他省、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防治中心在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协调、指导和技术支撑作用,全力保障各项措施任务落地落实。2024年主要任务:(一)及时组织编制《榆林市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1月底前编制完成,经市局审查后报市政府印发。(二)根据省厅对2022年以前中省资金支持项目进行清理的要求,持续加强对各县市区的督促督导工作。现未实施完成的治理项目在主汛期前要全部完工并及时进行初验,已竣工未初验项目3月底前全部完成初验,已完成初验并达到终验条件的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终验;15个调查评价项目于9月底前完成数据库提交和成果报告审查工作。(三)主汛期之前举办1场次市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和3场次集中宣传;完成1次不少于60人次的地质灾害防治业务培训;根据天气预报实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四)做好全年地质灾害值班值守和应急技术支撑准备工作,确保在接到地质灾害灾险情报告后第一时间派出应急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应急调查、监测、处置等工作。(五)协助市局和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督导检查、治理项目申报、地质灾害“三查”及其他有关工作。(六)指导各县市区做好监测预警信息实地核查处置、紧急转移避险人员安置回迁、隐患点认定及群测群防等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