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榆林市老龄健康与计划生育家庭发展服务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指导维护老龄人口和计生家庭合法权益的保障工作;协调推动流动人口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组织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计生家庭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组织开展老年人口、计生家庭和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参与指导计生家庭创业工程。 | |
住所 | 榆林市榆阳区青山中路榆林市市政府2号楼8楼 | |
法定代表人 | 柴小青 | |
开办资金 | 294.42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07.35万元 | 106.45万元 | |
网上名称 | 榆林市老龄健康与计划生育家庭发展服务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27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2023年6月1日变更法定代表人,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度,我单位在市卫健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主要工作1、按时完成年度老年人生活保健费申报发放工作。2023年共为全市28.38万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生活保健补贴,按照省市县三级资金配套比例,省级配套资金6404.86万元,市级配套资金7274.784万元。截止目前,除神木市按半年发放外,其余十一个县市区前三季度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均已全部发放到位,共计发放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1.63亿元。2、继续加强养老服务业项目建设管理工作。2023年,市级财政继续投入资金600万元,用于全市养老服务业项目建设。今年中心针对项目的申报和考察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规范了申报流程。7月份向各县市区下达了项目申报文件,9月份组织人员对申报项目进行逐一实地考察并上会讨论,10月份向市卫健委提交申请项目资金下达文件,12月份项目资金下达后下发了项目实施文件,并认真收集和整理了项目各类材料文件。本年度全市共扶持124个养老服务业项目,包括3个老年友好型社区项目、11个医养结合服务中心项目、61个老年文体活动中心(室)项目、49个农村幸福院老年餐桌项目,精准打造一批有条件、肯配合、能开展、得实效的好项目。3、加大力度积极开展老龄宣传调研工作。中心聚焦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不断拓展老龄宣传和调研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一是扎实推进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4月中旬,在崇文路街道芹涧路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为老年朋友们讲解《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榆林市老年人优待规定》中有关老年人权益保护的内容。同时,为老年朋友们送上《老年人健康实用手册》、老年健康知识宣传册200余本(份),赠送了雨伞、毛巾、围裙等小礼品100余份。二是组织开展健康促进活动。中心组织开展“关爱流动人口健康服务同行”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在人口相对集中的社区设宣传点发放流动人口健康相关宣传资料和雨伞、毛巾、围裙等小礼品300余件,广泛宣传流动人口相关政策和健康知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为老服务工作的良好氛围。三是开展为期2个月的老龄健康专题调研工作。通过深入调研,掌握老龄工作情况,中心组织人员对调研报告进行评选,从中甄选出8篇优秀报告,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学习。4、积极开展全国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老年友好型社区的创建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年是开展该项创建工作的第三年。中心认真对照国家和省级标准对申报社区进行了实地考察、打分评估、材料准备、申报指导等工作。2021年以来,我市已成功创建6个国家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23个省级老年友好型社区。今年推荐榆阳区三官会社区、神木市兴神路社区、绥德县郝家桥村申报国家级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已通过省卫健委审核,国家卫健委也已公示完毕,正在等待文件下达。5、创新开展留守、困境儿童和老年人关怀关爱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留守、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和生活困难老年人关心关怀工作,促进“一老一小”有健康的生活环境,6月份入户慰问2名留守儿童,为他们带去生活和学习用品,与监护人和儿童深入交谈,鼓励他们积极阳光地生活,不畏困难好好学习,长大为自己家庭和社会多做贡献。中心管辖助老服务中心,目前有服务人员60人,共服务生活困难老年人92户共138人。9月份,中心组织人员对服务对象就工作满意度、服务内容等进行回访,老年人普遍对服务人员的工作给予认可。工作人员对调查问卷进行填写,记录老人对中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调研报告,对日后更好开展工作起到了推动作用。6、筹备成立“榆林市老龄事业促进会”。为了发动社会的力量,让社会各界人士积极的参与、投身到老年事业发展中来发挥作用、共同努力,更好服务全市老年人,推动老年事业的发展,拟成立“榆林市老龄事业促进会”。目前,前期发布文件、收集资料等工作已完成,即将上报行政审批局审批,待审批通过后召开成立大会。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为了深入贯彻中省关于开展“敬老月”活动文件精神,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在九九重阳节来临之际,积极向市财政争取专项资金100万元,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敬老爱老活动。一是举办榆林市“重阳塞上展书卷 ”老年书画作品展。书画展共征集作品100多幅,经专家评审,精选出99幅优秀作品参展。活动启动仪式于10月12日上午在榆阳区艺术文化中心举办,吸引了约300多名书画艺术爱好者前来观展。二是举办榆林市“九九乐重阳”秧歌展演活动。10月19日,在市体育馆组织城区11支秧歌队伍参与活动。活动为老年秧歌爱好者搭建了一个很好的展示平台,展示了老年人对新时代美好生活的热爱追求。三是举办榆林市“情暖重阳”孝亲敬老颁奖典礼。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营造氛围。中心于10月20日在榆林传媒中心举办了颁奖典礼。对3个“敬老文明号”、26个“孝亲敬老先进单位”、27名“最美银龄奉献老人”,30名“孝亲敬老之星”、30名“最美养老护理员”进行表彰,营造出全社会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四是举办榆林市“岁逢重阳喜登高”活动。中心于重阳节当天在镇北台举办重阳登高活动,活动邀请到市直机关离退休干部代表、社会公益组织代表、社区老年人代表等300余人参与活动,营造了健康老龄观的良好氛围,助推“健康榆林”建设。三、目前中心存在的问题是:1、老龄工作的认识不够。全社会对老龄工作的认知度和支持度还不够,《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老龄政策、法律法规宣传的公众知晓率不高。一些县市区和部门对人口老龄化问题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老龄委的职能作用弱化,成员单位优势作用发挥不够。2、老龄事业发展投入不足。养老服务业项目经费不足,制约着老龄服务工作提质扩面。目前《榆林市老年人优待规定》按照老年人总数每人每年2-4元标准预算,但仍不能满足当前老年人精神文化、养老服务、医疗照护等多样化需求,需要提高相应的标准。3、老龄工作体制机制不健全。我们将进入并将长期处于老龄社会,老龄工作任务日益繁重,迫切需要政府加强老龄工作的机构建设。在机构改革后,原来老龄办机构撤销,自上而下没有专职从事老龄工作的机构,难以真正承担起日益繁重的老龄工作任务。四、整改措施1、持续推进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组织开展好“敬老月”系列活动,加大老龄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老龄工作社会宣传的影响面,切实维护和保障广大老年人合法权益。2、抓好医养结合及老年健康促进工作试点示范,探索建立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联合体模式,提高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推动医养结合深入发展。深入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广泛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活动,增强流动人口的自我保健意识和防护能力,提高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水平。3、全方位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带领党员干部认真遵守廉洁从政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履行好“一岗双责”,加强教育监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杜绝“四风”,发挥好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五、下一步工作计划2024年,我中心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决策部署,积极构建老龄健康服务体系,切实提高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1、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大力发展老年健康事业,做好2023年养老服务业项目验收总结和2024年项目申报考察工作,努力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2、抓好医养结合及老年健康促进工作试点示范,探索建立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联合体模式,提高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推动医养结合深入发展。3、深入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广泛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活动,增强流动人口的自我保健意识和防护能力,提高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水平。4、加强工作督导和调研,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新经验,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和工作措施。积极找准党建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使党务和业务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以党建推动、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