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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县法律援助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26 11:21
单位名称 勉县法律援助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经济困难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负责免费接待法律咨询;审查受援人的条件和范围;批准、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填报业务报表和处理日常事务;完成上级法律援助机构交办的其他业务工作。
住所 勉县天荡山路与人民路十字向西20米
法定代表人 廖春燕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勉县司法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33万元 3.56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违法违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3年度本单位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根据全县经济发展状况对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进行动态调整。将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军人军属、退役军人、下岗职工、职业病患者、劳动仲裁人事争议案件当事人等纳入法律援助重点服务对象,实现应援尽援,能援则援。2、开通农民工法律维权“绿色通道”。针对农民工欠薪案件开通维权“绿色通道”,免于经济困难审查,简化审批程序,实现法律咨询、援助受理等“一条龙”服务。做到当日受理、当日指派援助律师承办,及时为其提供高效、快捷的法律援助服务。对证据充分,兑付难度不大的欠薪案件,及时指派援助律师参与,积极与欠薪方沟通,宣讲法律法规,通过非诉讼调解方式,在最短时间内让农民工拿到拖欠工资,解决其燃眉之急。2023年为农民工解答法律咨询234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5件,受援人数99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310余万元。3、大力推进“智慧法律援助服务”。通过标语标牌、便民卡、微信群、公众号等方式大力宣传推广“陕西法律服务网(12348陕西法网)”、“汉中市掌上12348”以及“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方便群众足不出户即可进行在线咨询、预约、查询法律法规、赔偿计算等,为群众提供及时便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4、推行法律援助案件诉前调解机制。加强与法院速裁庭的沟通协作,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尽量采用诉前调解方式结案,既缩减办案时效,减轻当事人诉累,又减轻了承办人工作量,有效提升了办案效果,促进了“为民办实事”活动走深走实。2023年通过诉前调解结案案件20余件,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5、积极开展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的沟通协作,完善机制,在看守所、检察院派驻值班律师,大力推进刑事辩护全覆盖。2023年度共办理公检法指定辩护案件148件。6、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载体,积极营造良好的法律援助宣传氛围。结合“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了法律服务行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宣传培训会;全县18个镇(街)、198个村(社区)结合“法律明白人”培养,邀请法律顾问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学习宣讲共计216场次。我们深入基层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0余场次,发放宣传品10000余份;通过“法治勉县”、“法治小褒”、“古韵武侯”等公众号和微信工作群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司法部发布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法典型案例》等内容;县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各镇村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法律援助相关知识;元墩司法所、金泉司法所开展“院坝会”宣讲法律援助法;勉阳街道办、阜川镇、老道寺等镇利用法治文艺演出、农村集市、节会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信息分别在学习强国汉中学习平台、陕西法律服务网、勉县发布、法治勉县等媒体平台及勉县工作动态简报上进行了刊载。我们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法律的力量和温度,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让人民群众进一步提升对法律援助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7、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回访监督。积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跟踪回访工作。做好法律援助案卷评查、优秀案件评选推荐工作。组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援助律师参加业务培训。对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组织经验丰富的律师团队进行集中会诊研判,同时做好跟踪回访工作,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显著提升。取得的主要社会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作为县委、县政府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重要阵地,我中心起到了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咨询解答、疏导群众不良情绪、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作用,同时,针对可能引起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单位、镇村反馈,为党委政府了解掌握全县阶段性社会主要矛盾纠纷,从而针对性进行排查化解和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推进法治勉县、法治政府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经济效益2023年,勉县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咨询1235件1474余人次,受理指派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81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60余万元。申报司法部彩票公益案件60件,为全县节约资金6.65万元。法律援助扎实保障民生,有效地维护了贫、弱、残者的合法权益,在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法律援助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尤其是偏远的山区乡镇,群众的法律援助知晓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改进措施常态化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基层行活动,全年开展宣传活动不少于4场次;及时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军人军属等重点群体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四、下一步工作思路1、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作用,健全法援网络。通过县、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积极引导困难群众获取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及民政、人社、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会、妇联、团委、残联、劳动监察等行业部门的衔接沟通,为困难群众及时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使困难弱势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2、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实现“援调对接”。强化“十项”便民服务举措,探索援调结合工作模式,进一步推行非诉讼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多元化援助方式,联动法院深化诉前调解机制,积极参与诉源治理和纠纷化解工作,减少诉讼,降低维权成本,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3、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中的职能作用,配合人社局深入开展“春暖农民工”等专项服务行动,深化“法律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活动。建立完善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依托镇(街道)司法所和村(社区)工作室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将法律援助服务延伸到基层。同时配合劳动监察部门开展企业用工劳动合同审查工作,在用工源头规范合同,有效避免因劳动合同不规范引起的用工纠纷,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保障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劳动报酬。4、协助做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运行规范工作。按照省司法厅、省军区党委政法委员会、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运行规范(试行)的通知》要求,建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人员库,协助工作站开展经常性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宣传教育,解答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有关事项,推动法律援助工作落地落实,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5、做好勉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分中心建设工作。按照《勉县政务服务分中心一体化建设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完善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6、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提升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我们将做好宣传工作作为实现“应援尽援”工作得突破口,与“法律七进”相结合,通过灵活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深入重点行业、覆盖重点人群,让法律援助走进千家万户,提高公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知度,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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