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勉县自然资源局阜川自然资源所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辖区村民建房规划审查工作;负责辖区耕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监管和保护工作;做好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负责辖区不动产登记调查、初审、上报等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内涉及自然资源领域信访工作;协助做好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 |
住所 | 勉县阜川镇福川社区三组 | |
法定代表人 | 郭然 | |
开办资金 | 21.9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财政划拨 | |
举办单位 | 勉县自然资源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5.36万元 | 5.36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6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法违规情况;2023年7月21日变更法定代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由金柱变更为郭然、单位名称由勉县阜川自然资源所(勉县阜川不动产登记所、勉县阜川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所)变更为勉县自然资源局阜川自然资源所。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业务工作方面(一)耕地保护一是扎实做好耕地保护工作,认真实施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坚持用途管制,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坚守红线不动摇。二是积极落实县局增减挂钩和移民(脱贫)搬迁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任务。按照勉县移民(脱贫)搬迁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我所积极主动与两镇政府领导沟通,并全力配合两镇对历年来两镇增减挂钩整改133个图斑,逐一进行实地核查并督促各村按要求整改到位,目前已进入验收阶段。三是积极配合县局对辖区两镇40个空闲低效建设用地清查核实,做到底子清楚。四是认真落实基本农田、一般耕地流出整改工作任务,按照县局要求,我所积极主动与两镇政府领导沟通,全力配合两镇完成图斑整改任务:一2023年1-6月永久基本农田整改图斑8个82.42亩;二2021、2022年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流出整改图斑419个648.01亩,逐一进行实地核查并督促各村按要求进行整改,并配合镇政府制定整改方案,按时间截点完成工作任务。(二)矿产资源管理2023年以来我所加强重点区域巡查力度,一是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监督管理,对辖区内废弃矿洞实施封堵保护,对照年度目标任务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二是持续推动矿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实施绿色矿山建设,提升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水平。积极探索创新矿政管理制度,推动矿业权管理。特别是对已关停的阜川桃园石料厂和恢复治理的富川社区王二咀石灰岩矿山,加强监管坚决杜绝偷挖盗采和死灰复燃现象发生,截止12月我所辖内未发生偷挖盗采现象。(三)地质灾害防治为做好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我所联合两个镇分别编制了《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制定了避险演练计划,知识培训,同时还对监测人进行了技能培训,发放监测手册,签订了监测责任书,配合所涉及村制定应急预案,确定撤离路线、撤离安置地点,全员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全力以赴做好防汛备汛工作,切实有效地保障了受威胁群众的生命安全。一是加强汛前排查,汛期来临前我所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进行全面排查,识别和评估地质灾害隐患点,并建立隐患点档案,及时发放“两卡”。4月份,我所配合两镇政府制定了《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汛期期间,对辖区内7个地质灾害点、进行防汛措施的检查及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治理”,严防地质灾害发生。今年以来,累计向辖区内7个隐患点张贴发放明白卡51份,制作固定警示牌12块向7个村委会发放《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预案表》。提醒责任人要提高警惕,明确责任;确保受威胁群众一户一卡,让群众户户清楚、人人明白,有效防灾。二是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避险演练,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按照要求,我所积极开展对辖区19个行政村主要负责人、监测人以及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联合镇政府制定详细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包括应急响应流程、救援队伍组织、物资装备准备等。结合4.22地球日在人流密集区域张贴宣传标语、条幅等加强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4月底前,辖区内7个隐患点均已开展了避险演练、知识培训,受训人数200余人。切实让群众充分认识地质灾害突发性强、来势猛、损失大的特点,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保持高度的警觉,提高防范意识,在巩固群测群防体系成果基础上继续健全完善各项制度。三是扎实开展地质灾害巡排查及值班值守工作,坚持常态化不放松,严格巡查制度、要求,认真开展群测群防,加强动态监测和险情巡查,做好预警预报。落实防汛值班工作要求,坚持落实好24小时值守,特殊情况全员在岗。为及时掌握辖区地灾点位专职监测人员巡查情况,通过视频点名方式及时查看监测情况,抓好监测人的监测工作。落实简易观测、灾前报警,最大限应减少和避免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在汛期对所负责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定点监测,定时巡查,做好记录。(四)执法监察一是扎实开展日常巡查,坚持做到每月不少于4次的土地动态巡查,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下发《责令停工通知书》和前期取证调查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将土地、矿产违法行为处理在萌芽状态,全年共下发《责令停工通知书》12份,处理信访问题3件。二是认真开展卫片执法图斑核实,截止12上旬已全部完成完成上级下发的下发卫片执法图斑3个,变更调查图斑,耕地进出平衡图斑,经现场核查无卫片执法图斑违法。三是积极开展变更调查工作,全面完成2023年土地变更调查图斑565个梳理、汇总工作。(五)农房一体化登记工作、以及法律宣传一是积极开展不动产发证工作推进工作,按照县局要求,协助作业单位对阜川镇和漆树坝镇开展农房一体化登记发证工作,目前已完成漆树坝镇1401宗、阜川镇6199宗,补充再确认工作,目前已进入发证前期最后工作。二是扎实开张法律宣传,认真策划,详细部署4.22、6.25、12.4宣传日,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开展扎实抓好普法宣传工作,使人民群众了解知晓基本的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制作横幅进行悬挂,同时,向周边群众发放相关宣传册500余份。 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确保两镇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途不改变,利用4.22、6.25、12.4宣传日,开展法律宣传,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开展扎实抓好普法宣传工作,使人民群众了解知晓基本的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制作横幅进行悬挂,同时,向周边群众发放相关宣传册500余份。严格落实土地管理秩序,对各村多次宣讲土地及矿产资源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用途管制,为辖区内重点建设项目提供用地保障,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由于防范及时,措施有力,辖区内汛期无一例因地质灾害而引发人员伤亡,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明晰了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归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护农民财产权利,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切实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节约集约用地意识,保护耕地意识,为建立依法有序的土地管理秩序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一是地质灾害方面,地质灾害的防治手段不够,群测群防的体系人员还不够健全,对地质灾害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学习不足。对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掌握不到位,致使工作开展中畏首畏尾,没有底气。二是矿山管理方面,辖区无矿产开发规划,各类建筑施工砂石等原材料缺乏,非法采挖利益空间大,受利益驱使,盗采砂石情况有所抬头,致使生态破坏、安全隐患较大。三是耕地保护方面,部分群众对耕地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有效的耕地保护意识和行动;耕地保护的监管体系不够完善,缺乏有效的监测手段和执法力度,导致耕地保护政策的执行效果不佳;虽然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耕地保护的政策措施,但在实际执行中,由于各种原因,政策的落实力度不足,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耕地保护与建设用地的需求之间存在矛盾突出。(二)改进措施一是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对重点地区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隐患,发布预警信息。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二是定期对开展矿山安全检查,识别潜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建立和完善矿山安全管理体系,应急预案等。结合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三是明确耕地保护的责任主体和法律责任,加强执法力度,制定耕地保护规划,明确耕地保护的目标、任务和措施,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实施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确保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加强耕地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耕地保护重要性的认识,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四、2024年度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和人员建设,通过培训提高群测群防人员的专业能力,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强化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确保在工作中能够依法行事,提高工作信心和效率。二是加强对非法采挖的监管力度,与村(社区)形成联动机制,广泛宣传,采取宣传标语、宣传图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提高人明群众的地质灾害与违法采石意识,严厉打击非法采挖行为,减少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落实巡查责任。巩固卫片执法成果,对新违法行为做到早预防、早制止、早发现,尤其要加强重点村(社区)的巡查,切实将违法用地制止在萌芽状态。三是强化耕地保护和秦岭生态环境治理,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切实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力度,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保证全镇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对秦巴片区的开发建设遵循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严格按照“三区三线”划定进行各类建设活动,按照“三区三线”总体规划的要求,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设项目不办理相关手续,配合做好秦巴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促进秦巴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扎实推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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