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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人防综合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26 09:58
单位名称 榆林市人防综合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开展重要经济目标防护、人防疏散基地、人防工程建设、运营、维护、信息采集、人员疏散指挥等服务工作;依法查处违反人防法律法规行为的事务性工作;开展人防工程质量事务性工作。
住所 榆林市高新区裕华路东段人防办
法定代表人 刘乐
开办资金 1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榆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4.5万元 25.18万元
网上名称 榆林市人防综合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2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3年主要开展工作(一)党建工作1.制定综合服务中心党支部2023年度党建计划和党员干部个人学习计划。根据市委、市直工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我中心实际研究制定了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和个人学习计划,明确了今年党建的工作具体目标任务和要求,将党建工作与业务一起部署,以促使党建工作同人防执法、质监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2.深入学习贯彻主题教育学习。一是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讲党课、带头去调研,为我中心作了示范引导,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为党员干部树立了标杆。二是制定主题教育学习计划,坚持将中央和上级单位要求与单位实际相结合,坚持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主题教育学习,确保主题教育工作得到有效落实。3.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陕西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我们始终把学习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及时传达学习,组织全体人员进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通过学习,党员干部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提高。4.组织学习办上的《各县市区、市直部门和产业园区2023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根据通知的安排,全体干部准备好对应材料和落实相关任务。5.做好按时收交党费工作和党员干部的思想汇报,每个季度提醒党员按时交纳党费和思想汇报材料。(二)做好文书起草管理,后勤服务工作1.做好各类文件的上传下达及起草工作。2.完善考勤制度,做到考勤一日一报,工作人员去向“日日清”,严格贯彻执行防汛值班值守工作。(三)加强工程建设管理,提升综合防护能力1.坚持平战结合原则,严格落实地下空间开发兼顾人民防空要求,推动军民融合发展,超额完成年终考核目标任务。2.加强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夯实人防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严格执行人防工程验收标准,确保人防工程实现战时效能。3.开展市本级建成人防工程开展安全生产和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排查工作,同时及时排查存在高风险隐患问题老旧防空洞口,对有安全隐患的项目和洞口,及时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四)创新监管方式手段,提高人防执法水平1.严格执法,对逃建、漏建人防工程项目加大追缴力度,对拒不履行人防法律义务的建设单位,按照法定程序移交法院强制执行,截止目前共下达确保人防工程“应建尽建、应收尽收”。2.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落实“审管分离”机制,认真履行好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对接市审批局,对移交的审批备案事项加强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3.加大人防工程平时使用检查力度,今年以来对中心城区在建及建成的人防工程所有人防工程开展了两次例行检查,检查涵盖工程维护管理、内涝隐患、安全隐患排查等,其中“双随机一公开”部门间联合抽查工作,对49个建设主体进行抽取,分组对15个项目进行检查,其中3个项目存在问题,系统抽查结果已录入,对存在的隐患问题,已责令其尽快整改,后期执法人员追踪跟进,确保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规范和战备功能完整。4.加强法治建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初拟了《榆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人民防空工程行业领域信用评价实施细则》文件,将“三项制度”与法治政府建设、人防执法实践相结合。建立行政执法公示机制,规范行政执法信息审核发布工作,落实“双公示”制度,2023年公示了行政处罚案件2件。结合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月15日上午,我中心参加办机关在万达广场组织开展的多种宣传活动。通过展板展示、资料发放、视频播放等形式,向社区居民宣传了《国家安全法》、《人民防空法》等相关政策法规,普及了防空防灾知识、信用体系建设和《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回答了居民关于如何应急避险和自救方面的问题,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律进企业》、《防空避险知识漫画手册》《我的避险故事》等宣传书籍400余份。5.为加强人防行政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和运用,积极落实执法证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专题法制学习、执法交流等工作,做好执法人员的培训及执法资格考试工作,执法科人员积极与市司法局对接、组织执法证考试及培训工作,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所有参训、参考人员均通过了考试,并取得了行政执法证。二、取得主要效益(一)办公日常工作1.截止2023年12月共收到文件58份,办结率100%。发文80件,其中请示5件(向市政府的2件,向省办的4件),回复征求意见函31件,回复征求意见签发6件,其他日常业务往来函38件。2.做好人防工程申请验收的上传下达工作。2023年共收到申请验收的人防工程254个,其中基槽验收108个,主体验收89个,竣工预验收57个,均已完成验收,办结率100%。(二)执法工作1.加大违法项目查处力度,足额征缴、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截止2023年12月,我中心共执法300余人次,包括现场踏勘86个、人防工程日常维护管理抽查检查、烂尾工程定期巡查、未批先建违法案件查处,向行政相对人送达书面行政执法文书18份,查处立案4件,结案4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2件,追缴涉及2个项目,追缴易地建设费20.5万元,对2家企业进行处罚,罚款累计12万元,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2.优化网络平台工作,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今年我中心共收到网络平台咨询19件。对于群众诉求、政策疑问均安排了专人及时回复解答,确保百姓舆论问政畅通及时。(三)质量监督工作1.截至目前,全年共完成人防建设面积176599.79平方米,3919个人防停车位,提前超额完成省办下达的2023年有关建设工作任务,人防面积完成率177%、停车位完成率196%,缓解了市内、各县市区停车难的问题。2.对市本级建成人防工程开展安全生产和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排查工作。榆林市本级建成人防工程92个项目,分别是单建人防工程3个项目、结建式人防工程89个项目,2023年3月以来,结合人防工程验收对110个在建和已建人防工程进行安全排查;2023年5月,根据《榆林市安保维稳建筑工地安全专班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对47个市本级及部分县市区在建人防工程进行抽查检查,发现一般安全隐患16个,均已整改。3.积极开展调研工作。现已完成两个“单建式”人防工程前期调研工作,其中榆林高新二小地下停车场人防工程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批复、初步设计复审、土地权籍调查工作,项目建设用地规划已上市规委会研究,等待政府会议纪要开展下一步工作,预计明年开工建设;榆林国防动员(人防)主题公园工程已编制初步建设方案,对接市政府主要领导上会。三、目前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在2023年的工作中,各项工作都顺利开展,提前完成了年度计划和超额完成年终考核目标任务,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第一,党支部党员干部力量薄弱,如在工程任务紧张时存在不能按时召开党支部会议,党员教育形式单一等。第二,执法中历史遗留项目普遍存在找人难、资金链断等问题,导致执法文书下达受阻,收缴存在困难。第三,《榆林市人防专项规划》修订工作未完成,多次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接,由于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规划有效指标未明确,导致人防专项规划的修订工作进展缓慢。(二)整改措施第一,创新学习教育方式,积极发展壮大党员队伍。坚持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和工作需要,对有入党意向的干部职工积极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壮大党支部。第二,与有关历史遗留问题部门多沟通协调,创新工作方式,尽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第三,积极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接,推动人防专项规划的修订工作。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一)加强学习贯彻主题教育学习,坚持学深学透,坚持深入调研,坚持深挖细查、坚持真抓真改,真正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求真务实、刀刃向内、立行立改;持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要进一步完善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二)组织编制修订单位来榆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科室有效对接,力争人防专项规划修订工作有序开展。(三)推进法治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人民防空工程领域信用监管,加强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评价,促进市场主体诚信自律,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四)积极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榆林市人防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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