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榆林市法律援助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受理、审查和批准法律援助申请;组织、指派、承办法律援助事务;法律援助资金管理、使用;统一办理或协调跨区域的法律援助事务;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宣传;接待公民来电、来访法律咨询。 | |
住所 | 高新区长兴路207号 | |
法定代表人 | 徐扬 | |
开办资金 | 10.89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榆林市司法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9.32万元 | 5.04万元 | |
网上名称 | 榆林市法律援助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6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度,我中心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民生需求,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圆满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其次我中心在省法援中心的业务指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全年共办理援助案件547件,其中民事案件270件,刑事案件244件,行政案件8件,非诉讼案件25件。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咨询11000余人次,最大限度地保障了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一、强化队伍建设,提升管理服务能力打铁还需自身硬,中心始终把素质建设放在首位,努力造就了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熟练的法律援助队伍。一是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座谈讨论、专家辅导等形式,不断强化了全体人员的宗旨意识,定期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研究部署支部工作,学习政治理论,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有效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严格法律援助值班律师选拔机制,对法律援助值班律师进行一年一选拔,优进劣出。2023年采取本人自愿、律所推荐,共有75名律师申报参与法律援助值班工作,综合历年值班考核情况、办案质量、受援人回访满意度、执业时间等最终选出63名执业律师参与12348热线、市中院等7个值班点的值班工作。同时我们根据63名执业律师个人专长,分别设立民事、行政、刑事案件执业律师库,一方面方便群众“点援”,另一方面也提高了律师办案水平提升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维护了受援人合法权益。二、简化审批程序,严格案件指派条件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本着高效便捷、有利于群众的原则,中心简化法律援助案件审批程序,缩短法律援助案件审批时间。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的审批时间由《法律援助法》规定的七工作日缩减为三个工作日,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受援人,截至目前,我中心共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9个,涉及妇联、残联、老龄委、劳动、信访、综治、法院、检察院等部门,极大方便了群众就近咨询、申请法律援助。在简化程序的同时我中心严格规定了案件指派条件,根据个案性质、办案时限、受援人意愿等因素,中心选派专业特长、业务能力和责任心强的律师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服务。同时规定:刑辩律师办理普通刑事案件的必须执业二年以上;办理无期徒刑以上及扫黑除恶案件必须执业三年以上。2023年我中心共为242名未聘请律师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提供了法律援助服务,认真落实了刑事辩护全覆盖法律援助工作任务,取得较好的成效。为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真正做到“应援优援”,我中心采取一系列措施严把案件质量关。一是实行案件旁听制。选取一些具有代表性、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进行旁听,对律师办案态度、庭前准备、庭审表现等进行监督考评。二是实行案件回访制。重点了解承办人员是否有私自收取费用现象;了解承办人员对案件的调查取证、诉前准备、按时出庭情况以及受援人对法律服务的满意度及意见、建议等方面的内容。今年办理的民事、行政案件回访工作已经完成,回访率100%,受援人满意度98%。三是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严格按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标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等级标准》,对已办结案件进行了评查,案件合格率100%,案件优秀率26%,案件质量得到了明显提升。 三、出台管理办法,做好重点人群工作2023年中心先后出台《榆林市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榆林市法律援助中心关于为受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工作办法》、《榆林市法律援助中心“只跑一次”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流程》等办法,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程序。深入做好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妇女、军人军属、退役军人、低收入人群等困难群众、特殊群体为重点的法律援助服务。为上述受援人群开辟绿色通道,做到优先受理、快速审查、及时指派。对残疾人、老年人、孕妇及其他行动不便的群体提供上门服务。2023年共为300余名受援人提供民事、行政代理、代书等法律援助服务,为老年人、残疾人等行动不便人员提供上门服务9次。一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积极打造“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2023年6月,在市消保中心设立“市消费维权法律援助工作站”,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拓展了新渠道。截至目前,我中心共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9个,涉及妇联、残联、老龄委、劳动、信访、综治、法院、检察院等部门,极大方便了群众就近咨询、申请法律援助。二是针对特殊群体,开通绿色通道。为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提供“四当服务”,即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查、当天指派。三是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等群体提供电话预约、上门办理服务。2023年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上门服务9次。四是建立法援律师库。吸收73名责任心强、业务能力精、热爱公益事业的优秀律师组建法援律师库,根据业务特长和个人意愿,分别设立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类别法援律师库和老、妇、未、残、农民工、军人军属等人员类别法援律师库,方便群众“点援”,最大化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四、强化案件监管,提升法援服务质量质量是法律援助案件的生命线,为真正将法律援助这项惠民制度落到实处,中心采取一系列措施严把案件质量。一是随时跟踪案件进度,实行案件旁听制、回访制,全面了解案件进展,确保受援人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二是全面推进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的差异化补贴发放机制。制定《榆林市法律援助中心结案管理办法》、《榆林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案件补助实施细则》,将办案质量与案件补助、办案数量等相挂钩。在保证案件补助、值班补助及时、足额发放的前提下,对一些办案效果良好的案件适当增加案件补助;对案件质量被评为优秀的办案律师在今后案件指派中适当加大案件指派数量。该措施的实行使办案人员责任心普遍增强,群众满意度不断上升;既改进了服务,提升了法律援助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又温暖了民心,使法律援助保护弱势群体的形象进一步深入人心,促进了法律援助工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五、取得的主要效益2023年是《法律援助法》正式实施之年,也是我市创文工作的关键一年。年初,中心制定宣传计划,确定宣传主题,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法律惠民生,助力农民工”等为主题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法律援助志愿者深入乡镇、社区、工地等场所,向过往群众发放《法律援助法》、《民法典》、《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劳动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宪法》、《农民工工支付条例》、《法律援助服务手册》等宣传资料,抽纸、水杯、雨伞、T恤、签字笔、围裙、书包、指甲刀等宣传品,并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023年,共出动法律援助志愿者120余人(次),举行大型宣传活动15次,有效提升了群众的法律意识,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了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受到群众广泛好评。2023年,中心共办理援助案件553件,其中民事案件270件,刑事案件250件,行政案件8件,非诉讼案件25件,为800余名受援人提供了法律援助服务,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咨询23000余人次。有效发挥了法律援助在解决民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谱写榆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六、目前存在的问题1、人员数量不足,制约法律援助事业的进一步发展。目前我中心共有工作人员6名,随着法律援助范围的不断扩大,法律援助案件的不断增长,人员的短缺严重制约了法律援助业务的进一步开展;2、法律援助还没有到达部分偏远农村,法律援助知晓率有待提升,法律援助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七、整改措施1、向编办等部门汇报,争取增加人员数量,解决人员短缺问题;2、加大法律援助宣传的广度与深度,使每位群众都能享受到政府的温暖。八、下一步工作计划1、继续做好《法律援助法》的宣传,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扩大宣传范围,丰富宣传载体,积极营造社会和谐法治氛围,推动法律援助宣传工作的触角向多层次延伸,向特定人群延伸。2、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案件旁听、回访比例,年终挑选部分资深律师成立案件评估小组,开展案件质量评查。3、我中心将围绕“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目标,着力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更好发挥法律援助在促进司法公正中的职能作用 。4、加强理论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业务工作相关的新知识新技能,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强化宗旨意识,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熟练的法律援助队伍。5、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坚持把主题教育与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结合起来,系统谋划、统筹推进,继续充实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队力量,完善“上门服务”和“只跑一次”法援援助服务工作制度,不断增强服务能力、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