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定边县> 定边县地方金融服务中心

定边县地方金融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26 09:04
单位名称 定边县地方金融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全县金融运行情况,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区域金融合作交流提供相关服务;配合省、市、县级金融监管机构做好相关协调服务工作;推进金融机构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政金企合作,研究鼓励金融机构考核激励机制;做好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住所 定边县政府大院
法定代表人 钟之岳
开办资金 1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万元 10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一)积极推进政银企合作。会同发改科技局、财政局、工贸局、人民银行定边县支行等部门单位,广泛征集市场主体融资需求,积极搭建融资合作平台,加强政银企面对面对接,促进信贷产品与融资需求精准匹配。全年共开展了6次政银企对接会,现场授信签约金额超过6000万元,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推送企业超过200多家。(二)充分发挥保险保障作用。截至12月末,全县保险业金融机构保费收入73383.65万元,同比增长10.40%,累计赔付30536.52万元,同比增长6.33%。(三)协助做好地方金融组织监管一是按照地方金融组织2022年度年审工作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县域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的年审初审工作。二是根据《榆林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地方金融组织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榆金融发〔2023〕15号),配合市金融监管部门,对地方金融组织进行监督检查,加强经营风险监测预警,跟踪整改存在的问题。三是印发《定边县地方金融组织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定政办发〔2023〕52号),组织全县5家地方金融组织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按时上报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四)持续优化信贷领域营商环境一是印发《定边县降低企业获得信贷和成本突破年工作方案》(定政办发〔2023〕25号),定期完成营商环境监测平台填报任务,会同县级相关部门、人行定边县支行积极引导各银行机构持续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信贷投放。二是推进“四贷促进”金融服务站建设,根据《定边县“四贷促进”金融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在县政务服务大厅建立场所集中连片、硬件配置完善、工作制度健全的“四贷促进”金融服务站,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入驻办公,提供金融政策解读、信贷产品推介、融资需求征集、现场融资对接等服务。三是强化榆林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的推广使用,引导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线注册,不断提升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企业获贷率和信用贷款率。(五)坚决防范处置非法集资一是建立完善处非工作机制、常态化风险排查和信息报送机制。指定专人定期监测“陕西省非法金融活动监管平台”和相关单位每月报送信息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开展金融高风险企业专项核查,做好源头防范和处置。二是及时开展专项处置。按照省市统一安排,开展了“钱宝系”案件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核实、“解债”类非法集资打击整治等工作,并将核查处置结果及时向市处非办反馈报送。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非法集资、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举报电话(4215510、4543434),畅通群众举报非法集资线索渠道;依托3·15消费者权益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5经济犯罪宣传日、6·15处非宣传月等活动,组织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集中宣传,向全县广大群众发送防范非法集资短信10万条,教育广大群众树立正确投资理财观念,自觉防范金融风险、抵制非法集资。二、取得社会经济效益(一)鼓励引导银行机构优化金融服务、创新金融产品、加大信贷投放。截至12月末,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321.75亿元,较年初增加19.72亿元,同比增长6.53%;各项贷款余额184.94亿元,较年初增加26.98亿元,同比增长17.08%;存贷比为57.48%,位居全市第一位。(二)强化榆林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的推广使用,引导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线注册,不断提升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企业获贷率和信用贷款率。截至12月末,我县企业在榆林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注册2392家,授信金额3.18亿元,撮合交易82笔。(三)会同人行定边县支行,引导各银行机构立足自身实际,综合采取现金清偿、盘活重组、呆账核销、委托清收、问责追偿等方式开展清收处置不良贷款。截至12月末,全县不良贷款余额3.6亿元,不良率为1.94%,风险总体可控。三、存在问题(一)个别银行利率水平偏高。人民银行推进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以来,各银行机构不断完善参考LPR的贷款定价机制,实际贷款利率明显降低,但同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依然偏高。(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存在不良贷款风险隐患。定边农商行贷款不良率长期保持在4.5%左右,受到宏观经济形势和重点房地产项目遗留问题影响,年内不良化解的压力依然较大,不良贷款风险隐患需要高度关注、持续治理。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持续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定期组织召开政银企融资对接会,广泛征集市场主体融资需求,积极搭建融资合作平台,加强政银企联动对接。发挥“四贷促进”金融服务站职能作用,积极为企业提供金融政策解读、信贷产品推介、融资需求征集等服务。强化榆林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的推广使用,继续引导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线注册,不断提升平台使用率。(二)加强金融机构考核激励引导。会同县财政局、人行定边县支行,严格执行《定边县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办法》和《定边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实施意见》,切实用好财政性资金移存奖励措施,有效发挥考核激励作用,充分调动金融机构的积极性,鼓励引导银行机构优化金融服务、降低利率水平、创新金融产品、加大信贷投放。(三)切实做好防非处非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处非工作机制、常态化风险排查和信息报送机制,强化全省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运用,依托大数据分析、甄别、提示风险线索,及时核查、化解、处置,切实做到防范为主、打早打小、稳妥处置。组织县处非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深入开展非法集资教育宣传、风险排查,借助常态化宣传,引导社会公众增强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防范案件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