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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渭城区人事劳动争议仲裁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25 18:38
单位名称 咸阳市渭城区人事劳动争议仲裁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及时有效化解争议,构建和谐的劳动人事关系。业务范围: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法规宣传咨询;仲裁员聘用、培训、考核。
住所 咸阳市渭城区公安分局后院行政楼一楼
法定代表人 黄熹
开办资金 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咸阳市渭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2万元 6.2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涉及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主要工作(一)扎实抓好党员学习教育。区仲裁中心严格按照城居中心党支部工作安排部署,坚持落实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制定《渭城区仲裁中心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和学习要求,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简史》等内容7次,观看红色主旋律影片《闪亮的军号》1次,积极参加“主题党日+”活动,依托“学习强国”APP,坚持学习课程积分制,强化党员学习制度经常化,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素养。(二)创新模式扩大宣传工作。一是网络媒体宣传。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发布劳动法律法规解释、维权案例分析、解答职工疑难问题,工作开展动态等内容。二是深入基层宣传。利用“春风行动”、“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等时机,设立政策咨询点,现场解答劳动纠纷疑惑,形成依法维权的良好社会氛围。先后深入文林广场、清渭楼广场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讲活动2次,发放“劳动争议仲裁政策知识宣传”彩页1000余份。三是旁听庭审宣传。定期邀请用人单位、劳动者观摩旁听庭审,以案说法、现场宣传,增强企业业主规范用工意识和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三)发挥调解服务平台作用。一是专职负责,保障受理率。安排专人负责“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管理,按时录入调解机构调解员信息,及时查看在线申请调解情况,做好案件跟踪管理,保证调解服务平台系统高效运行。今年以来,通过调解服务平台受理案件6起,不予受理案件41起。二是广泛宣传,提升知晓率。在仲裁机构服务窗口和街道调解中心张贴、摆放“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的二维码和网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网址或者扫描二维码在线提交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申请,实现了劳动争议申请的在线提交。三是定点分配,提升调解率。劳动者或用人单位通过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申请调解后,第一时间分配给当事人所在的街道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实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推进劳动纠纷在街道一线就近就地化解。目前,渭阳街道调解中心通过“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调解劳动争议案件2起,新兴路街道调解中心通过“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调解劳动争议案件3起,中山街街道调解中心通过“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调解劳动争议案件1起。(四)积极打造金牌调解组织。为有效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示范引领作用,全力推进打造金牌调解组织工作,区仲裁中心一是积极选树金牌调解组织。5月16日,区仲裁中心深入渭阳街道调解中心指导其严格按照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规范落实“六统一、五上墙”,不断完善告知引导、调解登记、调解处理等10项工作制度,切实做到“调解室建设标准化、人员配备专业化、办公经费有保障”。二是搭建上下贯通调解平台。为了便于调解工作的上下协作,组建了“市级、区级、街办”三级调解网络,实现辖区四个街办建立调解中心100%覆盖,确保把各类劳动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努力提高调解业务能力。采取以会代训、以案释法、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丰富培训手段,提高调解工作能力。3月27日,区仲裁中心组织业务骨干对渭阳街道调解员讲解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服务平台的操作使用,熟悉六大板块内容,掌握8项指引流程,熟练开展网上调解,掌握调解技能方法,及时应对出现的各种情况。(五)持续巩固文明城市成果。为了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区仲裁中心始终保持务实的工作作风,坚持工作不松、标准不降、热度不减,持续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3月3日,根据“学雷锋”活动要求,区仲裁中心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志愿者在行动”,深入包抓路段进行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提醒过往行人注意交通信号灯,对闯红灯、行人不走斑马线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和纠正,引导广大居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增强安全出行意识。5月1日,按照局系统工作安排,区仲裁中心利用节假日组织志愿者走进居民小区开展“敲门行动”,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排查安全生产隐患,提醒居民落实“三清三关”(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电源、关气源、关门窗),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自志愿者活动开展以来,区仲裁中心累计出动58人次,入户排查安全生产隐患162户。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23年,区仲裁中心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及时受理仲裁案件,为劳动者维护权益保驾护航。根据申请人仲裁请求来看,主要集中在确定劳动关系、工伤待遇、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方面。区仲裁中心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89起,不予受理案件24起。其中确立劳动关系类争议41起,占比14%、工伤待遇类争议34起,占比12%、劳动报酬类争议124起,占比43%、社会保险类争议72起,占比25%、其他类争议18起,占比6%;结案271起,结案率达到93%以上。三、存在问题(一)政治理论学习还有待加强。不能很好的统筹兼顾政治理论学习与其他工作,致使学习计划落实的也不够到位,学习的内容不够广泛,仅仅只是停留在表面上,对于学通弄懂还有一定差距。(二)基层调解组织仍需要强化。基层调解组织虽然按照要求已经建立起来,办公场所、办公设备、调解人员按照要求也进行了配备,但基本流于形式。调解人员的队伍变化较频繁,未能做到随缺随补,同时调解人员的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总体上较低,还不能完全适应化解争议纠纷的需要。(三)调解服务平台未有效宣传。按照国家人社部工作部署,逐渐实现调解仲裁网上化庭审,目前劳动者对于网上调解平台的知晓率不高,认识也不足,仅仅只是通过调解平台递交了申请书,大多数人还是通过线下的方式解决劳动争议,网上调解使用率不高。四、整改措施(一)加强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制定干部职工学习计划,突出学习重点内容,强化理论武装,提高综合素质能力,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二)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仲裁员业务水平,建立《周学习日》和《月汇报日》制度,通过相互学习的方式,提升仲裁员案件实务处理能力。(三)提升调解仲裁处理效能。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机制。进一步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保持在93%以上,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保持在62%以上。五、下年度工作计划(一)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为适应新时代下劳动争议新形势,坚持以理论联系实际,制定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确定每周三为集中学习日,积极组织人员学习《劳动法》、《调解仲裁法》等法规政策,坚持以学促行、以行践学、学以致用。(二)常态化开展仲裁员服务企事业单位。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有针对性地服务企业,做到情况在一线了解、争议在一线预防、矛盾在一线化解,实现企业劳动用工守法规范,职工权益切实保障,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努力将劳动争议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前端,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三)依法做好劳动争议案件受理工作。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便捷、高效等优势,力促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既快速的处理双方的纠纷,又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不断优化仲裁程序,强化办案效能,让“快调、快立、快审、快结”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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