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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25 16:34
单位名称 凤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落实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在全县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做好基金管理。
住所 凤县双石铺镇大坪移民新区东侧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
法定代表人 刘雪林
开办资金 11.8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6万元 5.4万元
网上名称 凤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无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2023年,我单位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完成了保费收缴和待遇发放和日常管理工作。全县正常缴费25660人,缴纳保费1368万元,正常领取待遇15728人;全县有效参保人数41388人,完成市上下达有效参保40800人任务的101.4%;扩面新增参保1369人,完成市上下达扩面新增参保1000人任务的136.9%,全面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一)强化社保惠民政策宣传,确保续费参保政策全覆盖,扎实开展“三个年”活动。1.为切实落实“三个年”活动,促使居保干部转变作风更好服务群众,在服务群众中不断提升能力。实行中心全体干部每季度走访一半镇、每镇走遍所有村、每村走遍重点户等“到镇到村到户”专项行动,在大走访中了解社情民意、宣传政策、提供缴费、认证、待遇查询等服务。制作短视频2条、印制发放政策宣传品两万余份,通过线上和政务集市下乡、交流会、社区双报到等活动,走上街头、走遍各镇、走进农户,送政策送服务,了解参保群众的所想、所需、所盼,提高干部服务群众的自觉性。结合“四好”事业单位党组织创建工作,成功创建“居保服务不打烊,4805282帮你忙”党建品牌,设立党员先锋岗,确定2名业务骨进行网上居保服务,居保中心业务电话和全县居保业务微信群24小时保持畅通,实时解答群众政策、业务咨询,赢得群众对居保工作的信任和支持。2.提升服务水平,持续推行社保经办“网上办”“掌上办”,基本实现居保全数据共享、全服务上网、全业务用卡。联合税务局进行集中缴费情况宣传督导,进村入户宣传居保政策,引导群众早缴费、长缴费、高标准缴费,指导群众下载使用手机办理业务,指导参保群众使用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办理各项业务,持续推行社保经办“网上办”“掌上办”。(二)推进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保补助工作,实行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保倍增攻坚行动。为进一步推进补助工作,凤县实施了“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保倍增攻坚行动”。2023年底村分“三型”(集体经济发展薄弱型、发展型、强劲型),户划“三类”(兜底类、普惠类、激励类),事按“五统”(统一补助基本原则、统一资金筹集范围、统一补助对象、统一资金上解途径、统一资金计发实施)的工作经验分别在省人社厅座谈会、人社部培训会上交流推广,并被《中国劳动保障报》、《陕西日报》、中宣部学习强国、《宝鸡日报》等中省市主流媒体宣传报道。(三)做好特殊人群缴费工作,确保按时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联合残联等部门随时更新困难群体人员变动情况,确保困难群体按时正常缴费享受补贴,缴费率达到100%。向各镇下发了即将年满60周岁、缴费年限不足的人员名单,要求逐人跟进、逐人销号,确保了待遇享受率100%。(四)落实被征地居民保障政策,维护好被征地居民利益。居保中心工作人员多次到有关镇村宣传指导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工作。详细解读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镇村反映现阶段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探讨交流,明确了工作任务,指导镇村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尽快制定措施,抓紧落实,目前已发放15个村被征地保障费637.4万元。(五)精讲政策、夯实责任、分解任务、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1.召开全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集中征缴暨业务工作推进会。会上安排了保费征缴及重点工作,分解了2023年城乡居保工作任务,下发了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表。县税务局和居保中心开展了政策业务培训。2.在年度目标任务进度缓慢,参保缴费困难的情况下,9月下旬我中心调整工作思路,细化各镇工作任务,实行各镇工作包抓到入,落实责任,进村入户针对热点难点问题,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答疑解惑,督导缴费工作进展,通过两周的团结努力,全面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六)规范有序管理社保基金,实现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1.认真落实社保基金管理各项活动。按要求进行社保基金管理自查工作、社保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社保基金领域专项整治活动、社保基金资产负债项目排查工作,规范经办流程,压实内控稽核责任,落实基金存放管理要求。通过集体决策方式转存基金,确保了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坚守底线,基金管理规范安全。2.做好重复领取核查处置工作。原凤县双石铺镇参保居民张贵芝在陕西、湖北重复领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经户籍部门查处后,本人于2023年2月注销凤县户籍,5月27日退还违规领取的16264.5元养老金全部退还我中心养老保险账户。3.认真开展疑是数据核查处理工作。按照市处反馈的省社会保障局下发《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高风险业务复查复审工作的通知》,我中心及时召开数据治理核查专项工作会,成立数据治理核查领导小组,对反馈的6大类、1157条数据进行了核查,分类进行了处置,无违规情形发生。4.认证做好在监服刑人员社会保险专项清理工作。在监服刑人员冒领社会保险专项清理工作,下发数据53条,经逐一核查,发现在监冒领保险2人,合计金额1400元,在各镇村的积极配合下,全部退还我中心养老保险账户。并对全县在监服刑人员在系统内逐一做身份标识,杜绝服刑人员冒领养老保险现象发生。(七)加强待遇领取人员生存认证管理,确保人员及时领到养老金。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待遇领取人员生存认证工作的通知》,安排指导各镇做好2023年度待遇领取人员年检认证工作。取消集中资格认证,进行随时资格认证,领取养老金人员在上次认证之后的12个月之内随时都可以进行APP人脸识别认证,我中心按月给各镇下发需要生存认证人员花名册,督促各镇及时进行生存认证,确保了享受待遇人员及时领到养老金。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一年来,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先后取得了群众办事网上办理不用跑路和特殊困难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参尽参、应代尽代、应享尽享,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开展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提高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保障能力,广大城乡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进一步提升。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政策宣传还不到位。群众对长缴多得等城乡居保政策还没有充分了解。缴费满15年人员对继续缴费存在抵触情绪,不利于群众个人养老保险账户积累和待遇水平提升。2.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费计发问题较多。由于征地年度和资金上解及返还拨付到账年度不同步,有的中间年度跨度较大,在具体分配时遇到困难和问题较多,导致花名册迟迟无法确定上报。(二)改进措施:1.谋早动快、加大宣传、深入村户、有序推进。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以早缴多得、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缴费激励机制和网上掌上经办服务为重点,广泛开展“看得懂、算得清、记得住”的宣传。谋早动快、加大宣传、深入村户、有序推进。2.加强与乡镇和自然资源局联系协调,对未发放被征地保障费的村组进行指导,按政策发放。四.2024年工作计划(一)持续提升人群全覆盖质量。强化社保惠民政策宣传,强力推进参保扩面。引导已参保人员持续缴费,完成目标任务。动员适龄人员参保缴费,实现应参尽参、应保尽保。做好正常参保人员续缴保费和特殊人群缴费工作。做好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点监测户等困难群体缴费工作和即将年满60周岁、缴费年限不足人员的缴费和补缴费,保持待遇享受率100%。(二)集体经济补助创新性工作有新突破。重点引导鼓励留凤关镇高质量落实补助整镇推进工作,再通过充分调研、沟通,力争坪坎镇实现整镇推进,迈出补助工作“整镇推进”新步伐。(三)落实征地保障费分配。攻坚克难,力争上半年完成双石铺镇、黄牛铺镇所有征地保障费的发放。(四)做好基金安全工作。及时核查各类疑似数据,严格做好工伤、死亡、服刑、服役等各类重点人群的参保、待遇等政策落实工作,及时做好到期(新增)基金转存、上划工作,做好经办人员警示教育,严格执行基金管理经办规程,确保基金安全、保值增值。(五)提升温暖居保质量。继续落实“三个到”制度,做好送政策、送服务、送温暖,充分提高参保群众满意度。(六)“四好”支部创建圆满完成。对标对表扎实做好相关资料准备工作,高质量通过市委组织部验收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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