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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榆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25 13:37
单位名称 榆林市榆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全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退役军人信息数据采集;退役军人职业教育、技能培训、权益保障、政策援助、来访接待、帮扶解困等。
住所 榆阳区榆林大道164号
法定代表人 陈政虎
开办资金 69.8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榆林市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43万元 5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2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关于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要求,当前各项工作扎实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抚恤优待政策全面落实,全区双拥氛围不断浓厚,退役军人的幸福感、尊崇感显著增强。一、工作完成情况(一)思想政治工作方面。根据《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积极做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注重发现优秀退役军人、军烈属等先进典型事迹,进行发掘整理、广泛宣传并建立荣誉墙,集中展示15名一等功臣、两批20名最美退役军人的先进事迹,并号召全区广大退役军人积极主动向先进典型学习。(二)优抚待遇落实方面。严格落实各项优抚优待政策,对各类重点优抚对象实施优抚医疗补助,抚恤及生活补助做到了按月足额发放。今年以来,共为2313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各类抚恤金2164余万元,医疗补助金182.7202万元。为346名义务兵发放家庭优待金共1596.97余万元,207名入伍大学生发放一次性入伍奖励金200.8万元,90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441.09余万元。为立功受奖现役军人167人发放奖励金60.75万元,2023年5月19日,在榆林市火车站广场举办了双拥共建示范点授牌暨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喜报庆送仪式,集中为全区22名现役军人颁授“三等功臣之家”牌匾。(三)联系走访帮扶方面。按照划片包抓模式进行常态化走访联系,通过入户走访、座谈会、双拥晚会等形式,及时向退役军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和地方有关退役军人的政策和优待措施,认真填写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日志,真心实意帮困解难,不定时组织“回头看”,确保退役军人困难得到实际解决。自今年“春暖”百日走访活动开展以来,局机关及各乡镇(街道)服务站共走访了1200余户退役军人,解释各类相关政策1500条。对走访过程中发现年龄大而无收入来源的、家中生活困难的、医疗费用支出大的退役军人主动利用关爱基金和特殊困难补助资金进行帮扶援助,全年共为329户困难退役军人家庭发放补助金54.52万元。并筛选其中存在重大困难情形的退役军人50名,及时上报市级、省级关爱基金进行叠加关爱,确保困难得到解决。(四)就业创业工作方面。全面完成全区退役军人就业情况摸底工作,与区人社局联合举办“榆阳区2023年“就”在金秋“职”面未来现场招聘会”,利用网络等信息化手段随时发布退役军人就业信息,为陕西军旅文化园、榆林象道物流有限公司等区属企业,成功推送208余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在全省退役军人创业大赛中,我区属企业“陕西塞上军旅文化园”被省厅评为“陕西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模范企业”。(五)退役报道工作方面。主动优化报到程序,在火车站、汽车站等场所设立接待站,为退役士兵举行返乡欢迎仪式。并积极对接区委组织部、区人武部、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等有关部门,开展“一站式”报到工作,全年接收退役士兵138名,为其办理了退役报到。二、亮点工作(一)持续强化服务保障机构按照“五有”和“全覆盖”的建设要求,不断完善“一中心两站”三级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一是高质量创建基层服务(中心)站成效显著。目前全区所有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已完成规范型、示范型全覆盖,榆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明珠路街道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等13个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被评定为“陕西省标杆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今年,积极协调财政局为9处乡镇、村(社区)两级服务站发放33万元经费开展标杆型服务站创建工作。二是圆满完成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现场会。2023年4月,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现场会在榆阳区举办,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现场会在榆阳区召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及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服务中心先后对我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新明楼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等进行观摩学习。通过听取现场讲解,观摩硬件设施、查阅软件资料,充分肯定了榆阳区退役军人工作,进一步推进了我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从“有”到“优”。(二)化解信访矛盾方面在走访调研过程中,针对重点优抚对象普遍反映医疗补助报销比例低、起付线过高的问题,经专题会议研究并报请主要领导批准,2023年5月15日出台了《榆阳区优抚医疗补助标准及补助方案》。在方案中,将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比例由70%提高至80%,配偶医疗补助比例由60%提高至70%,并统一降低了门诊起付线、提高了封顶线,减轻了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负担,体现了对退役军人普惠和优待。另外对我区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重点优抚对象及配偶的医保参保个人缴费部分进行全额补助,每人补助380元,共计补助143.254万元。(三)权益保障工作方面按照“属地管理、层级负责、网格化服务”的原则,依托建档立卡和信息采集系统,全面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精准建档立卡,建立分层网格化管理体系,切实做到全区退役军人底数清、情况明、无遗漏。坚持重点人员联系制度,动态掌握其思想、工作、生活状态,及时回应关切。一是强化“四清一联动”工作机制,全面实现各部门之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作联动,充分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一人一事一表一影像”信访接待机制,确保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大局稳定。二是建立“首问负责”制,在日常联系和来访接待中,全面推行“六个一”(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杯热水、一把椅子、一站服务、一办到底)服务,规定所有工作人员服务事项“一口清”,让退役军人少跑路。三、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加强基层基础基本建设。按照《榆阳区高质量创建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实施方案》要求,2024年底前,在原有基础上,继续创建一批标杆型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打通服务退役军人的“最后一公里”。二是加大关爱基金筹措力度。当前区级关爱基金筹资800余万元,为切实有效解决困难退役军人、伤残军人、“三属”等优抚对象特殊困难,进一步动员驻区国有企业、大型民营企业和社会各界捐款,争取突破一千万。三是是建立健全指导员队伍。建立工作规范,加强队伍建设,遴选综合素质强的人员,建设一支讲政治、懂政策、会做思想工作,全心全意为退役军人服务的思想政治工作诺指导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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