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子洲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畜牧兽医、生猪屠杀、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种子、农药、化肥、农产品质量、农机、植物检疫、渔政等领域执法职责,以农业农村局的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包括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 | |
住所 | 子洲县农业局大楼 | |
法定代表人 | 丁建华 | |
开办资金 | 7万元 | |
经济来源 | 财政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子洲县农业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7.05万元 | 7.06万元 | |
网上名称 | 子洲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公益 | 从业人数 16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2023年主要业务活动情况(一)、加强领导,强化农资质量监管。年初,我大队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农资打假护农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春耕期间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领导,把领导精力和执法力量集中到春耕生产上来,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农资打假行动,确保了我县农资市场执法检查工作组织到位、措施有力、成效明显。(二)、种子执法专项检查,加强种子市场监管,优化种业发展环境。加大种子市场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优化我县种业发展环境。组织执法监督抽检人员对我县市场进行抽样,对发现不合格种子采取果断清退处理,确保抽样检查工作取得实效。今年全县种子经营店备案12家27个品种,对于备案销售品种全部进行了登记保存,未备案进行销售的经销店并做出了停止销售处理。通过种子市场检查,规范了我县种子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农作物用种安全。(三)、农药执法专项检查重点加强近年来国家禁用的农药集中开展清查行动,妥善做好散存在农户中禁用农药的处置工作,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农药经营资质专项检查。同时,对农药经营环节可追溯管理、是否做好进销货台账、农药使用指导、安全管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监督抽检4种8个成分的农药,并送检,检测结果均为合格。(四)、肥料执法专项检查。重点抽查复合肥、复混肥、有机肥等肥料产品中氮、磷、钾、有机质、氯离子等含量,确保肥料产品的养分指标、限量指标等重点项目符合规定要求。严厉查处标签标注的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擅自修改标签内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配方肥产品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生产销售假冒配方肥等违法问题。(五)、兽药执法专项检查。(1)开展兽药标签专项整治行动。依据《兽药管理条例》,重点检查外包装标签上的兽用标识、兽药名称、主要成分、适应症等、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在兽药质量和标签监督抽查当中,要对不合格产品和标签应当及时依法查处,确保检打联动取得实效。(2)组织开展兽药经营资质专项检查行动。严格落实《兽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兽药经营资质专项检查。在经营环节,重点检查兽药经营者是否已经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和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同时,对兽药经营环节可追溯管理、安全管理、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六)、饲料执法专项检查。重点查处经营假冒、伪劣、过期产品行为,进销货台账是否记录规范齐全,有无假劣饲料,有无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饲料,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信息记录和规章制度是否健全等内容。(七)、农产品生产基地执法检查。(1)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生产经营者自律意识全面加强,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面实行标准化生产,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绿色生产技术有效推广,禁用农药使用和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杜绝,以“菜篮子、品牌产品”为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达到98℅以上,确保不发生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2)实行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和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落实农业投入品购买索证索票、经营台账制度,探索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理体系,给各农资投入品门店、农产品生产基地配放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箱。逐步探索放心农业投入品经营和配送网络,实施连锁、统购、配送等营销模式。对县域内主要生产基地、交易市场的投入品开展监督抽查和技术指导;严格执行禁限用农药等有关规定。监督抽检10个农产品,并送检,检测结果均为合格。(八)、水产品执法检查,对全县水产养殖户进行检查(1)水产养殖三项记录情况。加大对养殖“生产、用药、销售”三项记录的监督检查,督促养殖生产者严格质量安全控制,从源头上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2)水产品安全“一品一码”情况。检查养殖企业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操作,是否落实或执行水产养殖有关规定。(3)违规使用禁用药品情况。严厉打击养殖企业违反兽药使用规定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九)、动物疫情及私屠乱宰执法检查。对全县不合格的羊牛屠宰场进行了排查,并且让其企业责令改正,严查未建立肉制品检疫检验制度、屠宰未经检疫病死猪等行为,加大对无证私屠滥宰行为的查处。(十)、开展农机安全宣传工作和农机安全执法行动。认真组织人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业务学习,以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工作质量为重点,加大执法透明度,全面落实执法工作。通过调查目前全县已注册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全面开展农机安全日常执法检查,依法纠正、查处拖拉机特别是变型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不按时年检、违法载人、酒后驾驶、套牌、使用伪造号牌等违法行为。(十一)、宅基地执法检查。(1)加大宅基地日常执法巡查力度子洲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制定了宅基地巡查常态化工作机制,采取定期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十六个乡镇进行网格化巡查。(2)加强宅基地卫片执法工作子洲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共收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移送的农村村民占地建房相关,线索101条。执法人员通过实地核查、现场询问、电话联系和镇村干部反馈的方式,对相关线索当事人基本信息与违法情况进行了收集和记录,并现场向村民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农村村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等相关规定。对38处占用耕地(或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即下达了责任整改通知书要求当事人限期拆除并进行复垦;对68处占用集体建设用地进行老宅维修的,督促当事人尽快办理相关手续。(3)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接群众举报宅基地违法线索后,子洲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于2023年3月31日联系马蹄沟镇政府、马蹄沟派出所、县自然资源执法大队开展联合执法,有效阻止了马蹄沟镇马蹄沟村村民个人住宅违法扩建行为,避免因此而带来的不必要的个人经济损失。二、社会经济成效(一)通过在子洲县举办全市放心农资下乡活动,为我县农资经营户、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朋友等提供了优质农资供求信息。期间多名农业专家与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实现了技术对接,农资经营户与县农业执法大队签订了“诚信经营、绿色护农”承诺书,积极创建标准化和诚信经营店,规范经营。(二)对全县范围内农业生产经营企业和门店进行农资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农资生产经营者信用等级建设,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切实保护农民朋友的利益。目前,全县出动执法人员350人,巡查检查71次,共检查门店和企业182家。立案2起,分别为;1、为未取得农药登记证生产的农药案,罚款5042元,2、为未取得农药登记证生产的农药案,罚款5250元,结案2起。有利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净化我县农资市场。三、存在问题全县农资经营分散,不利于监管工作开展;执法力量薄弱,综合执法有待加强;管理相对人、农民法律意识淡薄,依法行政氛围不浓。农产品监督抽检立案困难度大;宅基地执法职能不清楚,业务量大,执法人员短缺。四、整改措施(一)对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的执法监管为重点,通过日常执法检查、专项联合执法检查、监督抽检等形式进行全方位监管,形成对农业投入品市场监管的高压态势。(二)加大宅基地日常执法巡查力度,本单位制定了宅基地巡查常态化工作机制,采取定期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十六个乡镇进行网格化巡查。加强宅基地卫片执法工作,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五、2024年工作计划(一)对水产品、农产品、畜产品的监管等工作做好统筹兼顾的准备,通过日常执法检查、专项联合执法检查、监督抽检等形式进行全方位监管。(二)通过日常执法检查对全县不合格的羊牛屠宰场进行排查,严查未建立肉制品检疫检验制度、屠宰未经检疫病死猪等行为,加大对无证私屠滥宰行为的查处。(三)通过集中培训和专项执法等形式,全县农资经营户和农产品生产基地负责人及业务人员的培训和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浓厚执法氛围,为全面开展执法工作奠定基础。(四)加强本单位执法队伍的建设,加强执法人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利用业务学习时间和省市县的执法培训机会,全面学习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农业行政执法务实,提高我大队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执法效率。(五)举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质量兴农助乡村振兴”活动项目,宣传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加强对农民群众的技术指导和培训,推广农资安全使用规范和绿色防控技术,另一方面大力推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让全县农民用上“放心种、放心药、放心肥”,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六)争取上级农业综合主管部门和县财政支持,搞好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和处置。(七)加强农业区域公共品牌(子洲黄芪、子洲黄芩、子洲黄豆、子洲小米、子洲鲜桃、子洲山地苹果、子洲黑毛猪肉、子洲玉米、子洲红葱、子洲山羊肉、子洲鸡蛋、子洲粉条)的后续发展,加强生产基地的建设及农产品合格证的完善。(八)加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普及以及示范基地的建设,对全县16个乡镇270户“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培训。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