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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君县非税收入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25 09:37
单位名称 宜君县非税收入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县本级行政事业性非税收入征缴入库工作,非税收入票据管理稽查工作
住所 宜君县兴宜路6号
法定代表人 郑亚莉
开办资金 2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预算管理
举办单位 宜君县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32万元 4.38万元
网上名称 宜君县非税收入管理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我中心在县财政局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总结如下: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检查1.依据《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做好非税收入征缴工作,做到应收尽收,为地方财力做出有力保障。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截止2023年12月31日,涉及全县非税收缴单位23个,通过一体化收缴系统共组织非税收入7159.28万元;(不含税务代征)纳入预算管理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45.77万元,专项收入31.16万元,行政性收费收入2794.15万元,罚没收入1534.63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763.57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99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31.16万元。2.开展污水处理费专项检查。对县住建局委托代征的涉水企业2022年及2023年一季度污水处理费征缴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共涉及应缴资金457652.6元,并督促代征单位于五月份全部缴入国库;3.开展非税专项检查整改回头看,对县交警队涉企收费情况进行整改回头看,该单位检查出现的问题已督促全部整改到位,截止6月底,交警队所有收费及罚没项目已全部纳入非税收入票据管理一体化线上运行;4.开展罚没财物专项检查,依据新出台的《罚没财物管理办法》,重点抽查了县纪委、县市场监管局罚没财物及扣押财物情况。2023年开具罚没收入706139.74元,已全部上缴国库,对涉及所有扣押财物均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进行集中存放保管,报由上级部门组织集中销毁。5.不断规范非税收缴改革,围绕一体化系统日常查询发现的问题,及时联系执收部门,主动上门就地解决,对县高级中学收费出现300多条缴款书未监制问题,及时与代理行、代理库联系,现场辅导网上操作,涉及收费118500元的学杂费已全部缴入财政专户。6.配合完成我县2023年涉企收费专项检查。(二)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结合主题教育活动要求,围绕非税中心业务工作,开展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调研工作,制定印发了《宜君县财政局关于在全县开展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调研工作的通知》(君财发〔2023〕26号),围绕非税收入管理十二方面内容,开展自评、实地走访、座谈、调查等工作,提出六项具有针对性的措施建议,形成《宜君县财政局关于宜君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调研报告》,以书面汇报的方式上报上级财政部门。(三)完成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1.完成全年省级文明单位动态化管理任务目标,在财政系统内部评选2022年度道德模范典型5名并给予表彰奖励。2.完成《宜君县财政局关于宜君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调研报告》。3.完成2023年度档案整理工作。4.完成了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1.非税收入管理业务的开展,使干部熟悉非税收入管理工作业务,掌握非税收缴电子化改革业务流程,非税电子票据的领用和加强票据管理的业务技能,并不断完善票据登记制度和票据台账、票据的领用和发放记录,规范票据填写,正确行使收费征管、检查和稽核的职能作用。2.严格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全县所有执收单位全部实行电子化票据管理。完成政府非税暨财政票据管理一体化上线工作,为非税收缴管理改革提供有力的基础保障。3.非税收入的存在使得我县的财政收入来源更加多样化。非税收入作为财政收入渠道之一,对于我县财政来说具有重要意义。非税收入的多元化也为政府在财政经营上提供了更多的灵活性。三、存在的问题1.受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的影响,随着各类收费项目的取消和减免,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政策性强,开拓性工作较多,需要与其他部门和单位协调比较弱,沟通和协调工作的难度相对较大,完成非税收入任务越来越艰巨。2.由于非税电子票据系统新上线,各别单位对电子票据系统业务还不熟练,领用电子票据、核销电子票据、票据年审等环节未能熟练操作流程,导致业务工作无法及时完成。3.缺乏对非税收入实施有效管理和监督的制度依据,未明确定位非税收入管理监督机构,且非税收入无统一的监督管理规定或制度,非税收入的执收、执罚单位分算征收,给地方财政非税收入管理监督工作带来困难。.四、改进措施。1.继续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科学合理制定非税稽查和检查年度工作计划,将检查内容从收费项目、收入征缴、财政票据、资金管理扩展到管理制度、减税降费、资产管理、非税电子化改革等方面,每季度梳理分析计划执行情况,全面掌握单位征收管理情况,加大稽查和检查力度,堵塞征管漏洞,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2.继续加强非税业务征管培训,适应非税收入和财政工作新的管理形势和要求。积极创造条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财政非税收入的管理,以适应非税收入信息化征管的要求和电子政务的逐步实行。3.广泛宣传,统一认识,全面提高政府非税收入的知晓率。五、2024年工作计划1.加强业务知识学习,适应非税收入和财政工作新的管理形势和要求,提高工作效能。2.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非税暨票据管理一体化上线工作一是抓好政府非税收入征管,严格以票控费,在落实好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做到应收尽收,坚决做到收费目录清单之外零收费。二是有序开展各项收费及票据管理专项检查。对纳入预算管理、专户管理的收费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对委托代征项目、领用票据量大的单位以及涉企收费项目开展专项检查,总体检查面不低于30%。三是开展上门问需活动。持续转变工作方法开展上门服务,为执收单位解决实际困难。3.依法有序开展财政票据审验工作。按照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财政票据审验工作的通知》(君财发〔2023〕94号)文件要求,自2023年1月8日起至1月29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对2023年财政票据的审验工作。4.启用全国统一式样财政票据。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财政票据式样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综〔2023〕36号)、县财政局转发《关于公布财政票据式样有关事项的通知》(君财发〔2023〕86号)文件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启用全国统一式样财政票据。旧版财政票据持续使用到4月底,5月1日起全部实施启用新版财政票据。5.继续推行电子化票据改革。一是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启用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电子)的通知》(陕财办综〔2023〕29号)、县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启用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电子)的通知》(君财发〔2023〕95号)文件要求,从2024年1月1日起,全部实现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电子化。二是在两家公立医院推行医疗电子票据试点改革。在做好指导相关单位做好电子票据领用使用管理工作,同时,做好政策宣传,完成纸质版票据向电子票据的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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