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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民族宗教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25 08:48
单位名称 神木市民族宗教事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全市民族宗教事务工作综合服务,主要抓好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参与民族宗教团体日常社会事务的指导,开展民族宗教历史文化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研究,做好全市民族宗教界人事联系培养。
住所 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广场北路4号党政办公大楼1518室
法定代表人 陈晓英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中共神木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8万元 4.62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聚焦民族宗教,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更加有力。充分发挥市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完善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领导的体制机制,统筹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民族宗教工作长效治理。不断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一、开展的具体业务1.充分发挥市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20个镇街配备统战委员,全市村(社区)宗教工作联络员357名,明确“两清三防四到位”工作要求,织密织牢民族宗教工作责任网络。2.建立矛盾纠纷台账,加强大型宗教活动的报备、外来教职人员活动轨迹跟踪。严格按照新出台的《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法规,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进行财务审计。编印内部资料《民族政策法规汇编》《宗教政策法规汇编》等,为加强基层宗教治理提供理论依据。二、取得的主要成效服务与管理并重,为宗教场所配备消防站,安置“消防安全常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栏,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联合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对全市10个宗教固定场所和116个民间信仰场所建筑物进行评估和研判,确保宗教领域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扎实到位。举办“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培训班。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开展检查指导,治理“清真”概念泛化现象,帮助解决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荐职院3名少数民族学生为神木市青年联合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人选。存在的问题尽管我市在民族宗教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民族宗教工作人员专业水平不够高。民族宗教工作政治性、政策性、敏感性都很强,尤其在处理基层宗教领域的一些具体问题时,准确把握政策尺度,做到既能符合政策硬性要求,又能兼顾地方文化习俗,基层干部在采取应对措施上还存在较大的压力。适应时代要求的主动性不够。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有的镇街对民族宗教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未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缺少谋长远谋长效的责任担当,有些干部对政策理解掌握不深刻,存在麻痹思想。二是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机制不畅通。尤其是宗教领域,国保部门负责邪教非法活动的打击处置,统战部门负责非法宗教组织的取缔注销,政法部门负责信教教徒的教育转化,部门之间配合不够密切,尚未建立联动机制,工作未形成合力。统战成员单位协同配合不够紧密。部门间的协调配合、联防联动、综合治理的整体作用发挥不明显,个别部门怕惹麻烦,对民族宗教工作绕着走,工作未能形成合力。改进措施充分发挥神木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围绕推进民族宗教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不断健工作机制,细化职责任务,整合力量,相互配合,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下一步工作打算进一步完善市、镇、村三级管理网络,不断增强基层组织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及时发现、妥善解决民族宗教领域的问题和矛盾,保持好民族宗教领域健康向上、和谐稳定的局面。在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的基础上,建立“市级领导包抓镇街宗教工作、联系宗教固定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机制,坚持高位推动,助力破解基层宗教工作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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