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神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贯彻执行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制度及其规范性文件;法律直接赋予本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执法职责,以本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包括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 | |
住所 | 神木市滨河新区杨业大街环保大楼501 | |
法定代表人 | 刘建强 | |
开办资金 | 175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55.11万元 | 53.11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43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在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和神木分局的正确领导下、在榆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的精心指导下,神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紧紧围绕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认真落实全年执法大练兵各项工作部署,聚焦突出问题,推进整改落实,强化执法监管,助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一、开展的业务活动(一)坚持党建引领、夯实战斗堡垒。大队党支部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是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由大队长任党支部书记;本年度转正预备党员一名;规范档案管理、按月收缴党费;市委巡察组移交的13条党建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二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结合分局总支安排并根据支部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扎实推进主题教育。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开展专题学习15次,组织全体党员学习14次,积极参与主题党日活动;强化党员承诺践诺,共收到承诺事项14条。三是抓好党员队伍建设。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定期开展谈心谈话,了解党员思想动态;党员同志带头参加交叉执法、定点帮扶等活动,实现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二)严格执法监管、提升执法效能。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齐头并进,以“利剑治污”行动为抓手,11月份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针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开展联合执法,建立了部门联动机制。(三)做好扫黑维稳、护航“平安建设”。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平安神木”建设。一是落实环境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了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环境安全事故隐患专项排查等工作,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做好节假日和重点时段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组织开展榆林市煤焦油泄漏突发环境事件企地应急演练;共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39家。全年未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二是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三是扎实做好环境维稳工作。在重要节点按时报送维稳工作专报,有效预防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练兵成效。印发《神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落实“全年、全员、全过程”练兵。一是强化队伍建设。开展执法队伍队列训练;举办新技术新装备应用暨移动执法培训;加强执法装备配备;先后两次邀请在线监测专家对涉气、涉水重点单位开展精准指导帮扶,帮扶重点企业65家。二是提升办案能力。成立了案卷评查小组,定期开展案卷自查;选送精品案卷参与省市评查。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一)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648人(次),检查企业1181家(次)。先后开展了涉气污染源排查、排污许可证后监管等专项执法工作,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57起,累计罚款金额4077.56万元。适用四个配套办法案件5件,其中实施查封案件4起,移送公安案件1起。2023年以来,累计受理各类信访投诉案件445起,已全部办结回复。(二)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工作。2023年报送行业乱象线索10条,累计达到78条,已整治77条,整治率为98.72%。收到“三书一函”17份,其中:检察建议书11份,公安机关提示函6份,已全部办结回复。(三)完成全年执法大练兵各项工作任务。一是提升办案能力。共形成典型案件8起,其中非现场监管类(无人机)1起,排污许可类2起,免于处罚类3起,有奖举报类2起。在省厅公布的执法典型案例中,涉及排污许可、轻微免罚等2起案例入选。二是推动练兵实效。执法与普法相结合,举办生态环境领域失信企业警示约谈和信用修复专题培训;开展“执法普法、送法入企”、“诚信宣传进企业、服务企业助发展”等专题宣传活动。全年执法系统上传检查记录864条,人均笔录上传数量及执法人员活跃度均全面达标;在市局举办的首届行政处罚典型案例讲评竞赛活动中,选送典型案例获三等奖,1名同志获得业务培训考核一等奖;在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中神木分局被省厅评为表现突出集体并受到通报表扬。三、存在的问题一是能力水平不足。今年以来,各级环保督察检查频次加大,在线监测、环保手续、排污许可落实等方面问题凸显,上级一来就“原形毕现”,归根到底是执法人员不认真、不细致,该检查的没有检查到位,该发现的没有及时发现,缺乏“能力不足”的危机感和紧迫感;二是服务意识不强。对于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没有设身处地从执法大局全面考虑,精准帮扶力度不够、跟踪整改不到位,指导督促企业真正实现问题整改的服务意识没有跟上来;三是作风不够扎实。执法队伍中部分执法人员仍然存在选择性执法,该查不查、该处不处,充当“老好人”,把纪律和规矩抛之脑后,“跑风漏气”,作风不严不实。改进措施(一)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开展“执法普法”“送法入企”等宣传活动;(二)进一步加强对全体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和环保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高执法能力和综合素质;(三)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提高为民服务的履职能力,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四)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帮扶力度,持续提升服务意识;(五)进一步深化执法检查,严格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五、下一步工作打算(一)从严环境监管、强化执法震慑。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夯实执法监管责任。对重点污染源,强化按月执法监督,严查超标排污、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对非重点污染源,落实季度监督机制,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执法做到“应查尽查”。对标中央第三轮环保督察通报典型问题,聚焦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污水治理、危废管理等领域,重拳出击雨污混流、污水直排等违法行为;同时强化对工业园区违规建设、违法排污等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检查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企业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严厉打击夜间偷产偷排等环境违法行为。二是加大在线监测领域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的日常监督检查,推行第四方监管帮扶新模式,对涉水、涉气重点企业按季度开展指导帮扶,聚焦环评文件编制、环境监测、设施验收等领域,全面整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严厉打击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二)深化队伍建设、淬炼实战技能。一是补强能力短板。熟练掌握执法基本程序和法律规定,提高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取证的能力;强化在线监测培训,掌握在线监控设施的工作原理和操作流程,全面摸清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污染源自动监控造假的常用方法及现场检查注意事项,挑选执法尖兵参与省市定点帮扶、交叉执法等活动;同时积极申请财政资金支持,加强无人机、快速检测仪等执法装备配置,壮大执法力量。二是提升服务意识。领导带头站好“服务岗”,到企业送政策、解难题,为企业纾困解难,坚决杜绝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三是创新执法方式。充分利用在线监控系统、无人机巡查等信息化手段,加强新技术、新装备应用,提升非现场监管效能;落实正面清单制度,对守法经营、信用良好企业尽可能做到“无事不扰”,降低现场检查频次,实现精准执法;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入推进交叉执法检查、跨区域指导帮扶、跨部门联合执法等工作,提升执法效能。(三)严明纪律底线,严守政治规矩。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常怀敬畏之心,以敬畏守底线、筑防线。执法人员一定要有所敬畏、行有所止,时刻绷紧廉洁自律之弦,遵守党纪党规、遵守规章制度,认真执行《榆林市生态环境执法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坚决杜绝你知我知的侥幸心理和人为我为的从众心理,踏踏实实做事、干干净净执法,心存敬畏、恪守底线,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环保铁军队伍。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