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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横山区预算绩效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22 17:31
单位名称 榆林市横山区预算绩效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做好财政投资项目绩效评价;建立绩效评价数据库;审核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指标、报告;组织、指导、监督各预算单位绩效管理工作;对重大项目组织开展再评价工作;做好全区财政周转金工作。
住所 榆林市横山区工农西巷
法定代表人 连鑫
开办资金 3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榆林市横山区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9.84万元 32.65万元
网上名称 榆林市横山区预算绩效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2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遵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3年度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根据工作实际开展情况,我中心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建设上,逐步完善了预算绩效管理各重点环节的相关管理办法,并根据《榆林市横山区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横政办函〔2021〕59号)、《榆林市横山区财政绩效评价暂行办法》(横政办函〔2021〕60号),由区财政局印发《榆林市横山区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横政财发〔2023〕41号),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奠定了扎实的制度基础。(二)建立健全事前绩效评估机制。自2023年度起,本辖区所有预算部门(单位)需先将拟新增项目(政策)报送财政局业务股室初审、报局领导审批同意后,按照事前评估资料清单准备相关材料,再由预算绩效中心根据《榆林市横山区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征求局相关意见后,形成正式评估报告。最后各业务股室和预算绩效中心将事前评估结论为“予以支持”和“部分支持”的项目纳入项目库管理。2023年,我中心严格按照《榆林市横山区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组织开展了项目(政策)评估工作,评估重点项目约30个,资金约7293万元,主要涉及重点单位有教体局、卫健局、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畜牧局等。(三)全力做好绩效运行监控。本年度,我中心着重监控了14个项目,资金约2850万元,主要涉及重点单位有教体局、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畜牧局等;二是今年9月份,我中心成立四个工作组,利用两周时间对全区2023年度重点项目进展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绩效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共抽查项目628个,专项资金约16亿元,通过检查发现我区项目工作整体态势良好,但还存在一些不足,有待进一步改进;三是今年12月份,我中心组织开展专项债券资金项目第三方绩效运行监控工作,主要监控对象为2021-2023年度专项债券资金。(四)积极主动开展部门(单位)评价工作。对全区所有预算单位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进行绩效自评并组织开展2021-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通过采取现场勘验、检查、核实等方式对2021-2022年度财政巩衔资金重点区域和专项支出金额达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开展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五)宣传培训多元丰富。我中心于2023年3月底,举办了全区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会。培训分为两期,主要内容为预算绩效管理政策体系解读,全过程预算管理与绩效评价案例、实务讲解。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2023年度对重点项目进展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绩效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涉及实施项目重点单位有区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畜牧局、乡村振兴局、发改局、住建局、交通局、各乡镇等,共抽查项目628个,专项资金约16亿元,通过检查发现我区项目工作整体态势良好,但还存在一些不足,有待进一步改进;同时配合第三方对2023年度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资金近3亿元。三、存在问题。绩效结果应用未能充分发挥。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运用较少,管理经验仍在探索。评价结果运用是绩效管理的最终环节,也是最重要的环节,是绩效管理价值的体现。评价结果得不到充分运用,反映出评价参考性不强,造成评价资源浪费;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的挂钩机制尚未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对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和提高政府效能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四、整改措施。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反馈与整改、激励与问责制度,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一是绩效评价财政部门要督促各预算单位实施自评,对评价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及时反馈单位,提出整改要求;二是绩效主管部门在预算绩效自评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公开公示结果,接受监督,把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与预算编制、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三是对绩效自评结果与实际绩效情况有较大偏差的,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参考依据,财政部门将从严控制预算安排。五、下一年工作计划。增加财政支出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对于涉及行政运行、住房保障、公用事业、教育事业、交通发展、公共卫生、环境治理、基础设施等支出领域,按照财政部《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21〕6号),采取分类评价方式组织实施,即对预算金额较大、专业性较强的经济建设、社会保障和环境治理等项目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实施;除此以外的补助补贴类等专项,由区预算绩效中心采取独立评价的方式组织实施。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