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志丹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综合管理各类劳动合同;受理国家公务员申诉控告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各机关、事业、企业调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与人民法院之间的关系;组织检查、指导各用人单位人事、劳动争议协调委员会。 | |
住所 | 志丹县人力资源市场 | |
法定代表人 | 赵立志 | |
开办资金 | 55.8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6万元 | 6.45万元 | |
网上名称 | 志丹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从业人数 12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我院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以二十大精神为重要思想为指导,聚焦“三个年”活动,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立足发展、稳定大局,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使命,着力推动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积极稳妥处理劳动争议信访事件,依法依规办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推进我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事业的高质量发展。现将2023年工作总结如下。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情况2023年我院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185件,其中立案136件,案外处理8件,不予受理18件,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服务平台处理23件,涉案金额2469.47万元,涉及劳动者185人。行政事业单位33起,立案33件,涉案金额275.56万元。时效内立案率、结案率均为100%。按照省劳动仲裁案件受理要求,我院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仲裁结案率均达到95%以上,调解成功率达到65%以上。二、强专业,求规范,阳光仲裁树品牌1.加强对仲裁办案人员的教育培训一是强化仲裁专业知识培训。仲裁院的业务,专业性强,涉及面广,与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仲裁办案人员的专业知识熟练程度,直接决定着仲裁案件的准确与否。因而,仲裁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尤为重要。组织我院工作人员参加市人社局组织的仲裁业务培训一次,参加省人社厅举办的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题业务工作的培训一次。通过培训与现实工作的典型案件相结合,达到了互相学习探讨劳动法律法规知识,既做到了信息共享,又起到了共同进步的作用。二是强化廉洁自律思想教育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了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三年行动”和“三个年”活动。支部开展了以“三会一课”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集中学习12期,开展专题讨论2次,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4次,支部委员会10次,党员领导带头讲党课3期。召开支部大会共梳理出支部存在问题4条,整改措施4条,现已全部整改完成。坚持以意识形态工作引领理想信念教育,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塑造严以律己、公道正派的仲裁队伍新形象。三是开展了思想主题教育。支部通过制定学习计划,按照指定的学习科目组织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等方式促进主题教育的走深、走实。支部通过党员大会梳理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并将存在问题通过“问题墙、回音壁”加以整改落实。党员之间通过谈心谈话,党员承诺践诺、进社区等方式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的学习,达到共同提高,共同进步,更好指导实际工作的效果。2.全面开展调解组织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按照省人社厅、司法厅、总工会、工商联、企业联合会《关于开展陕西省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陕人社函〔2023〕130号)文件要求,我县及时成立了调解组织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积极引导各镇人民政府(保安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志丹采油厂、国家电网志丹分公司等单位通过“陕西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管理服务系统”进行自评自荐,鼓励各调解组织踊跃参与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努力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以榜样的作用引领调解工作的全面提升,打造基层调解组织服务品牌。3.依法规范劳动合同管理为保障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院积极组织人员开展劳动合同签订检查工作,对县域内用工企业加大监管和检查力度,目前检查指导用人单位4个,涉及职工人数3600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3428份,督促企业签订集体合同2份。解除劳动关系142人,签订2019年至2023年以来所有特岗教师的续聘合同签订1500余份。签订2023年事业单位招聘办理聘用人员合同260份,涉及相关人员52人,并建档立卡,方便查阅。三、广宣传,先预防,全面普法惠民生1.全面普法宣传,提高维权意识利用“春风行动”、“科技宣传月”、“企业招聘周”、“党员进社区”等活动,全面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全年累计发放劳动者维权手册3000余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宣传资料3500余份,并在人力资源市场大厅的屏幕上长期滚动播放劳动人事法律法规。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努力营造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社会氛围。2.建立预防机制,提升预判能力为了能够及时掌握劳动纠纷的诱因,超前排查争议隐患,避免发生群体性、突发性劳动争议事件,将矛盾化解在初发阶段,我院建立了劳动争议预防预警机制,做到未雨绸缪、提前谋划。通过与县内各类用人单位对接,认真梳理,分析研判可能会出现的风险,整理出了10余条风险点,如:自媒体、外卖、电商、快递等新业态可能引发的劳动纠纷;教育“双减”政策下教培行业可能面临的裁减人员的风险;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可能引发的风险;经济转型下劳动力密集型行业可能引发的风险;经济多元化形势下劳动争议的复杂化趋势的风险等。3.积极稳妥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在对待来访的处理上更加高效,健全了来访登记制和首问负责制。及时了解企业及干部职工的诉求,把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作为信访的工作重点。注意做好超前工作,经常排查各种信访苗头,对排查出的问题,超前采取相应预防措施,化解矛盾,防患未然,减少信访情况的发生。全年累计接待来信来电来访926人次。有效地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四、开新举,简流程,解民忧办实事一是畅通劳动者维权24小时热线,并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并将仲裁流程、庭审规则、基层调解组织信息挂牌上墙,方便群众办事。积极稳妥处理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健全了来访登记制和首问负责制。在劳动仲裁案件结案后,请当事人填写政风行风满意度测评表,目前,对于劳动仲裁工作,群众满意度为96%,达到逾期要求。二是开辟维权“绿色通道”。面向残疾人、工伤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开辟维权“绿色通道”。为方便当事人,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并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休息日仲裁庭”、日常延时庭审等便民服务措施。三是设立劳动监察仲裁一站式服务窗口。积极稳妥处理群众的信访诉求,对涉及农民工的劳动争议案件,第一时间立案。积极与司法部门对接,对困难当事人,积极帮助他们联系法律援助,免费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免费撰写劳动仲裁申请书,简化优化办事流程,促使案件快审快结。四是创立庭审旁听举措,方便群众全程监督,实行阳光透明的仲裁。借鉴法院的陪审制度,我县仲裁院探索制定了相应的庭审旁听制度,每个仲裁案件,都可选取群众代表全程旁听仲裁庭审,打造“阳光仲裁”品牌,精心铸就仲裁机构的社会公信力,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五、探索实施劳动争议快调速裁工作制度志丹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推行“案前调解+速裁”办案模式,实现速裁全覆盖,快速妥善办理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目前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均已组建速裁庭,并开展农民工案件受理工作。今年1至10月,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审结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5件,支持拖欠农民工工资金额12.83万元。为畅通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办理通道,健全速裁机制,确保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在案件受理阶段,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经初步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且申请人书面承诺补正相关材料的,仲裁部门可以容缺先行受理。案件办理阶段,坚持调裁结合、调解优先,将调解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六、存在的问题一是劳动案件呈迅速增长态势,劳动关系日趋复杂多变。随着经济的多元化发展,新业态不断出现,劳动争议纠纷也出现了新的变化,给劳动调解和仲裁带来了新的挑战和压力。加上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人事争议案件也呈上升趋势。能否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直接关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和我县经济的长远发展。二是调解员、仲裁员专业能力有待提升。由于劳动争议案件涉及的法律法规知识非常庞杂,专业门槛较高,而近几年实地培训偏少,加之劳动关系的复杂化,使得部分调解员、仲裁员在信访接待、化解矛盾、案件调裁时有把握不准的顾虑,专业能力急需培训提升。三是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虽然建立了基层调解组织,但基层调解组织没有尽到自己的工作职责,没有起到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有部分基层调解组织没有办案专业人员,办公设施、经费保障不足,使得绝大多数的劳动争议案件没有在基层得到有效化解、调解,而是大量当事人直接申请进入仲裁程序,给县仲裁院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四是企业用工不规范,造成劳动关系履行不到位。有些企业规章制度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抵触,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保、拖欠工资、劳动安全保障措施不到位等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七、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建设。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与其他机构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加强与司法、总工会、法院、工商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健全争议调解仲裁综合化解机制。建立健全仲裁院与法院定期沟通协商、疑难复杂案件研讨、案件信息交流等制度,研究探索裁审衔接统一的新规则、新方法。二是进一步发挥基层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对基层调解组织的管理,加大对调解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使得调解组织能够担负起相应的职责,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三是加快调解管理服务系统建设工作。推进调解管理服务系统全面上线运行,当事人可通过网上系统一次性提交相关资料,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并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提高调解工作效率。仲裁工作事关劳动者的切身合法权益,事关全县劳动关系的稳定大局,今后我院将进一步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依法办案,紧盯目标任务,狠抓业务管理,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大局,全力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志丹贡献自己的力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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