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工作动态
信息公开
业务大厅
政策法规
常见问题
首页
>
年度报告
>靖边县>
靖边县林草资源管护中心(靖边县林草执法大队)
靖边县林草资源管护中心(靖边县林草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4-03-22 09:48
单位名称
靖边县林草资源管护中心(靖边县林草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全县林草执法和管护服务。木材检查、林草有害生物检疫、林木种苗、野生动植物、封山禁牧等执法职责。
住所
靖边县河东青年路
法定代表人
王建军
开办资金
237.1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靖边县林业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53.01万元
231.01万元
网上名称
靖边县林草资源管护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4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工作完成情况(一)职能工作依法规范木材加工企业。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促进木材经营加工业健康有序发展,制定了《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并建立了巡查检查台账。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全县123家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和摊点进行监管和安全生产检查。稳步推进林草资源监管。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及我省的有关规定,2023年大队接到林业局下发的林业行政审批事项共93项。我大队对下发的林业行政审批事项批复文件进行一一核对地块,核实是否超范围使用林地面积,是否改变林地用途等。发现违法使用林地的情况,立即依法依规进行了查处。严厉打击各类林草湿违法案件。全年共查处各类涉林草湿地违法案件273起。其中涉林草行政案件179起,收缴罚没款180余万元;移送公安局涉林草刑事案件94起。大队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坚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从严执法”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正确履行执法程序,根据案件事实,以法服人、以理服人。进一步加强规范护林员管理。为进一步加强规范天保护林员的管理,切实保护林草资源,根据《靖边县天然林保护工程护林员选聘管理办法》靖政林发〔2020〕65号文件,大队于8月份对全县17个镇8个便民服务中心1个新桥农场的296名护林员和各国营林场圃的77名护林员护林员进行了半年考评,并对各乡镇《关于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行为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十二条措施》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和政策宣传。(二)其他方面工作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为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大队安排办公室具体负责信访维稳工作,接收信访举报、网络热帖、群众反映、巡查发现、媒体报道等线索并登记备案。今年,上级交办、有关部门转办和群众举报的林草资源违法案件共计75件,其中林业局转办4件,现已全部办结;群众举报30件,6件已办结,24件正在办理中;百姓问政3件,1件已办结,2件正在调查处理中;榆林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30件,已办结23件,7件正在调查处理中;省市督办案件8件,已办结7件,1件还在调查中。党建方面:我大队按照局党组的要求,以支部为基本单位,制定了学习计划。大队党支部本年度按程序顺利完成了换届工作,开展了“以案促改”组织生活会,邀请局党组分管领导讲授党课。以落实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为依据,主要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等学习资料,开展学习讨论。二: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年度我大队共查处各类涉林草湿地违法案件273起。其中涉林草行政案件179起,收缴罚没款197.17万元;移送公安局涉林草刑事案件94起,恢复林草植被约3000亩,为我县防止二次沙化,防范林草地流失做出了一定成效及贡献。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存在的问题:(一)按照中共榆林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榆林市林业和草原局文件(榆编办发〔2022〕129号)要求的机构改革工作还不到位。(二)当前我县林草执法形势严峻复杂,重大林草违法案件时有发生,生态空间资源保护压力巨大,林草执法任务繁重。但我大队仅有编制12名,人员41人,完成全县林草管护和执法任务困难,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完善执法管护网络难统筹。整改措施:现原单位人员的改革划转已完成。正在积极汇报林业局,向县委编办、政府人社局申请加快落实其他承担职能人员划转事宜,增加人员,加强执法力量,保护林草资源。四、2024年工作计划(一)进一步按照县委、政府、市林草资源管护中心及县林业局的安排部署,加大对林草领域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派人手、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对全县林草领域违法现象重拳出击,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严惩毁林犯罪行为。(二)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及时曝光违法犯罪行为,做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教育一批。(三)进一步加强与国家、省、市林草局沟通,积极请示对接林草领域的相关政策法规,加强与各部门、各单位的区域联合执法合作,加强管护林草资源力度,让群众反映林草领域突出问题落实落地,从根子上得到解决。(四)进一步强化“县、镇、护林员”三级监管力量,不断前移监管关口,全力扼制毁林增量,力争做到县内毁林案件“零发生”。鼓励全县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参与林草资源管护,努力推进全县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友情链接
中央编办
信用中国
国家登记局
陕西省委编办
信用陕西
陕西文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