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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南郑区凤凰山水库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24-03-21 16:32
单位名称 汉中市南郑区凤凰山水库管理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水库正常运行提供管理保障。水库管理、灌溉、防汛等相关业务
住所 汉中市南郑区梁山镇荣国村
法定代表人 李维林
开办资金 17.2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预算
举办单位 汉中市南郑区水利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8.15万元 18.83万元
网上名称 汉中市南郑区凤凰山水库管理站.公益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没有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办理变更登记事项1次:2023年5月23日办理经费来源变更登记,经费来源由原差额拨款变更为全额预算。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的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2023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制定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合理安排2023年工作目标责任,落实岗位职责,制定完成目标责任措施。(二)抓好蓄水保水,夏灌结束后,我站抓住冬春季降雨有利时机,进行拦截堵,将降水引入水库进行蓄水,保证了水库正常蓄水量,为下游夏灌用水打下坚实基础。(三)做好防汛抗旱工作,认真贯彻上级防汛总要求,按照“常抓不懈,以防为主,防重于抢”的防汛方针,认真履行防汛安全责任,切实把防汛责任落到实处。认真执行区水利局防汛抗旱工作要求,及时调节水库进水量和排水量关系,严格执行汛限水位蓄水,保证水库安全。积极同梁山镇会商,制定《汉中市南郑区凤凰山水库防汛预案和“防、抢、撤”》方案,落实汉中市南郑区凤凰山水库三个责任人,为水库顺利度汛奠定基础。加强与防汛责任村联系,同荣国、利民、前丰村签订了《南郑区凤凰山水库2023年防汛安全目标责任书》,成立了南郑区梁山镇凤凰山水库防汛领导小组,完善了村组“防、抢、撤”方案,调整抢险队伍,确保水库在发生事件出现时能迅速行动,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措施,制作安全警示标语、购置救生物品及救援应急物资,进行防溺水演练;水产品质量安全方面,严格执行水产品养殖标准和禁用鱼药、饲料的使用;认真检查单位和养殖户用电、煤气等安全措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不发生任何不安全事故。(五)按水利局安排,及时下沉到包联的阳春镇督导检查涉水问题排查工作。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一)抓好了蓄水保水,到元月底水库蓄水达到150万立方米,保证了下游5个村0.8万亩农田灌溉用水,为下游夏灌用水打下坚实基础。(二)按照区水利局安排部署,我站下沉包联阳春镇开展河湖库塘沟渠溪岸线及农村安全饮水摸排工作:共检查河湖库塘沟渠溪岸线隐患问题13处,对堆放、围栏问题现场进行整改,确保河湖库塘沟渠溪岸线安全度汛;对10个村18个供水工程点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饮水点有杂草、垃圾要求及时清理,对各项制度牌、消毒流程牌没有上墙的,及时打印张贴,资料不全的及时补全,对消毒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等问题,及时同镇上沟通并上报区供水中心进行解决,包联的阳春镇在市交叉检查和省、国家第三方考核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中顺利通过。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1.学习不够广泛,理解不够深刻,站位不高;2.争取项目资金少,池塘养殖条件未得到改善;3.水库保护力度不够,保护范围内土地不能收回,侵种严重。(二)改进措施。1.加强政治学习,抓好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对干部职工业务技能和理论知识加强培训;2.多方争取资金,改善水库、池塘养殖条件;3.加强水库管理法律法规宣传,积极协调管理范围内土地问题,规范水库保护范围。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加强政治及业务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站位和思想觉悟。(二)抓好水库蓄水保水工作,为2024年夏灌做好准备。(三)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各项开支,保证单位、个人清正廉洁。(四)抓好水库、池塘承包费征收工作。(五)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确保水库安全度汛。(六)认真抓好单位和水库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七)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不发生不安全事故。(八)按要求及时下沉包联镇(办)开展涉水督导检查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