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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社会救助站

发布时间: 2024-03-21 16:26
单位名称 眉县社会救助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权益,弘扬救助精神。救助管理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流浪未成年人及无名尸体的处理。
住所 眉县平阳街东段
法定代表人 孙海峰
开办资金 3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眉县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1.24万元 30.54万元
网上名称 眉县社会救助站.公益 从业人数  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规违法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在民政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全面落实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县社会救助站积极为流浪乞讨人员解决生活、就医、寻亲、返乡等问题,受助对象均已安全离站。做好流浪乞讨人员街面排查工作。坚持每周至少开展两次救助巡查工作,重点巡查车站、交通干道、桥梁涵洞、建筑工地、闲置空房等区域,累计站外巡查救助33人,应急救治患病(含精神障碍)流浪乞讨人员7人,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救助,无安全事故。做好流浪乞讨人员寻亲服务和返乡工作。加大“互联网+救助寻亲”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寻亲常态化工作机制,继续强化使用与公安派出所的DNA采集比对、人像识别等手段,做到应查尽查、应询尽询,信息准确。在全国救助寻亲网“今日头条”上发布寻亲信息3条,累计救助护送返乡受助人员15人次。做好“冬季送温暖”、“夏季送清凉”和6.19“救助开放日”专项救助行动。积极开展“冬季送温暖”、“夏季送清凉”和6.19“救助开放日”专项救助工作,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在极端天气条件下无忍冻挨饿、受热中暑等不良恶性事件发生。专项救助行动期间累计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宣传册500余份,救助引导卡210余张,悬挂宣传横幅10条,电子屏幕发布标语信息30条,累计发放棉被服装10余套,防疫物资、矿泉水、食品等物资40余份。做好流浪乞讨源头治理工作。健全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源头治理和回归稳固机制,充分利用“全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健全完善返乡受助人员台账和易流浪走失人员信息库,实现动态管理、跟踪服务、点对点帮扶。对辖区返乡受助易流浪走失人员11人进行回访,及时了解、掌握其生产、生活困难,协调户籍地村委会开展帮扶,力争在源头上,杜绝解决受助人员反复外出流浪乞讨的现象。做好站内安全排查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县民政局安全管理要求,开展救助站站内安全隐患排查,坚持排查站内用电、燃气、食品安全等方面安全,采取人防技防相结合,及时化解风险。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安全健康专题教育培训,增强工作人员预防安全风险和应急处置能力。今年以来,救助站处置化解安全隐患3起,实施安全管理常态化,机构运行安全。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站点、窗口)安全生产和规范化管理督导检查自查整改工作。按照省民政厅要求,对标要求逐条过,认真开展自查整改提升。针对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积极联系县档案局进行业务指导,聘请专业人士对救助业务档案进行规范归档整理。取得主要社会、经济效益。2023年我单位在站救助52人次,巡查救助33人,应急救治患病流浪乞讨人员7人,帮助流浪乞讨人员寻亲返乡,护送受助人员返乡15人次,走访易流浪走失人员11人次,有力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人身安全基本生活权益,让流浪乞讨人员回归家庭,回归社会,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传递了政府社会关爱,发挥了救急难、兜底线的作用,充分彰显了人文眉县新形象,产生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救助管理工作标准和质量不高,工作缺乏特色亮点。救助管理协调联动效能发挥不充分,未能有效整合镇(街)、村(社区)联动常态运行,凝聚发挥救助管理合力。(二)改进措施:加强街面巡查和救助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群众参与,帮助弱势群体,关爱弱势群体,积极营造社会大救助的良好工作氛围,扩大救助政策知晓率。加强部门协作,推进县、镇(街)、村(社区)三级联动救助管理机制效能发挥。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联合巡查,形成高效率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合力。2024年工作计划。加强街面巡查救助力度,减少街面流浪乞讨现象;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日常来站救助管理,提升救助服务质量;做好镇街流浪乞讨人员站外救助指导、引导及信息确认、寻亲、安全应急救助处置等工作;加强救助管理政策、法规宣传,开展救助管理领域“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和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等救助专项行动;做好源头治理工作,开展易走失人员回访;加强业务学习和政策培训,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加强县、镇(街)、村(社区)及相关部门三级协作联动,实现流浪救助管理及时发现、及时救助、精准救助的目标要求,全面推进救助管理服务质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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