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宝塔区> 延安市宝塔区卫生监督所

延安市宝塔区卫生监督所

发布时间: 2024-03-21 16:22
单位名称 延安市宝塔区卫生监督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卫生监督保障。卫生许可审查;卫生许可申请受理与组织审核;有关工程卫生监督,工程设计卫生可行性审查,工程卫生学验收;卫生监督管理;卫生法制宣传;卫生监督人员培训与管理。
住所 延安市宝塔区七里铺街45号
法定代表人 许江
开办资金 30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延安市宝塔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3.08万元 35.68万元
网上名称 延安市宝塔区卫生监督所.公益 从业人数  4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宝塔区卫生监督所在区委、区政府和区卫健局的正确领导及市卫生监督所的精心指导下,严格按照2023年全市卫生监督业务工作会议精神和《延安市宝塔区卫生监督所2023年度综合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加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各项制度建设,强化卫生监督宣传教育,注重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全面开展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具体总结如下:一、业务开展情况:(一)整顿医疗服务秩序,全面加强医疗卫生监督检查。1.加强医疗机构日常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全年共监督检查医疗机构424家,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537份,监督覆盖率为100%;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医疗单位475家,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554份,监督覆盖率为100%。2.建立长效机制,严厉查处违法行为。重点围绕医疗机构是否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是否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病历书写是否规范、医务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要求等进行专项卫生监督检查。同时,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整顿和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全年共办理医疗机构行政处罚案件58起,办结54起,共计罚款39.82万元,达到了“检查一家、指导一家、整改一家、规范一家”的目的。3.集中开展医疗美容行业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生活美容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执业活动的行为;查处美容主诊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行为或到非执业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活动的行为等。期间共监督检查医疗美容机构17家,生活美容场所126家,下达监督意见书138份,立案查处6家。同时向全区17家医疗美容机构免费发放卫生监督信息公示牌,300多家生活美容场所免费发放告示牌,推行公示制度及告示制度,并利用延安市卫健委官网发布致广大医疗美容消费者的一封信,引导公众理性认知,倡导消费者自觉选择正规医疗美容机构接受美容服务。(二)严格监督,全面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1.开展日常卫生监督检查。全年共监督检查公共场所1670家,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2023份,监督覆盖率为100%;办理行政处罚案件95起,结案94起,共计罚款10.6592万元。抽检各类公共用品用具480件,合格467件,合格率97.29%,现场快速检测375户次。餐饮具集中消毒抽检样品16件,合格16件,合格率100%。2.开展公共场所“五小行业”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小美容美发店、小旅店、小浴室、小歌舞厅、小网吧“五小行业”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有效健康合格证持证亮证情况,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公共卫生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及登记情况等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期间共监督检查小美容美发店87家,小洗浴足浴店34家、小旅店142家,小网吧11家,KTV场所5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35份,立案8起,罚款1.04万元。3.开展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加强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期间共监督检查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从业单位102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08份,完成清洗消毒92家,完成检测83家。4.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全年应量化分级管理各类住宿业、洗浴、美容美发等公共场所1670家,实际完成量化分级1670家,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三)进行源头治理,全面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1.加强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全年共监督检查辖区内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165家,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175份,监督覆盖率为100%。督促完成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165家,现场快速检查20户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3起,共计罚款1.49万元。2.按照《宝塔区卫生监督所关于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办法(试行)》的要求,将现制现售饮用水纳入日常卫生监督范围。累计对24家经营单位和个人全部予以登记,对放置在84个住宅小区的124台净水设备进行了日常监督管理,对2家不合格的经营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四)注重传染病防控,全方位加强学校卫生监督检查。1.加强学校卫生日常监督检查和综合评价工作。全年共监督检查全区中小学校66所,托幼机构87所,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69份,学校卫生监督覆盖率为100%;立案2起,罚款0.05万元。2.开展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委托西安圆方环境卫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辖区内7所托幼机构的采光照明进行“双随机”抽检,检测发现2所托幼机构采光系数不符合标准,7所窗地面积比不符合标准;4所照度平均值不符合标准,其余托幼机构采光照明均符合要求。3.开展全区托育机构消防安全督导检查。对全区28所开展托育服务的机构进行消防安全督导检查,发现主要存在未按照要求办理备案手续、消防器材(灭火器、灭火毯)数量配备不足、未进行消防演练、视频监控资料保存日期小于90日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下达督导意见书24份,要求限期整改。(五)勇于攻坚克难,全面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检查。1.开展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监督检查。督促医疗机构加强放射防护检测、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体检和防护知识培训,保护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及公众的身体健康。全年共监督检查放射诊疗38家,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43份,监督覆盖率为100%;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起,共计罚款0.38万元。2.加强职业卫生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监督检查,开展职业病防治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共监督检查存在职业病风险因素的用人单位76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83份,监督覆盖率为100%;办理行政处罚案件5起,共计罚款5.38万元;实施职业卫生用人单位“信用+综合监管”,完成了全部76家用人单位的量化分级管理任务。(六)发挥前哨作用,全面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宝塔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是以区卫生监督所为主体,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协助管理的运转模式。辖区内共有17个乡镇卫生院,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9位卫生协管员。我所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采取集中培训、季度督导考核的方式进行监督管理。全年举办卫生协管员培训班两期,督导考核工作四轮次。通过培训和督导,卫生监督协管信息上报及时率和准确率达到100%,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的发展道路。(七)强化监督抽检,开展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2023年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宝塔区共计255家,其中公共场所179家、学校卫生14家、医疗卫生31家、传染病防治23家、放射卫生2家、职业卫生2家,餐饮具消毒1家、妇幼健康3家,有检测任务的91家。截止9月底,圆满完成国家“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检工作任务,监督完成254家,任务完成253家,任务关闭2家,监督完成率99.61%,任务完成率99.22%,完结率100%,办理双随机案件9起,共计罚款2.49万元。监督抽检结果已在宝塔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八)安全警钟长鸣,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全面加强对辖区医疗机构、重点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用人单位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执法监督检查。全年共监督检查医疗机构424家,公共场所1670家,二次供水单位165家,学校66所,职业卫生用人单位76家。对监督检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问题,责令相关单位立即进行整改落实。二、取得的社会效益(一)办案数量排名列全市第一。全年共办结卫生行政处罚案件172起,共计罚款57.7792万元。案件查办,在省卫健委关于前三季度案件查处情况通报中,宝塔区排名全省前10名。(二)健全公示制度,推行民营医疗机构“信用+综合监管”工作。依托省卫生监督中心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信用承诺公示项目,为全区300多家社会办医疗机构定制并免费发放了卫生监督信息公示牌。(三)推行告示制度,引导公众理性认知。依托省卫生监督中心项目,为全区400多家生活美容场所免费发放了告示牌,告示本场所为生活美容场所,坚决杜绝从事任何的医疗美容行为。(四)将安全生产检查纳入日常卫生监督管理范围。全面开展辖区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措施落实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推进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严格落实事故防范措施。(五)及时处置群众投诉举报。全年共受理群众投诉举报96起,其中58起不属于我们的监管范围。立案23起,结案19起,共计罚款10.578万元,没收非法所得7180元。同时将调查处理结果回复举报群众,投诉举报人都比较满意,形成了投诉举报工作“闭环”。三、存在的主要问题1.工作人员配备严重不足,卫生监督工作很难做实做细做强。2.监督执法装备严重短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难以落实。3.工作经费严重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卫生监督工作效率。四、整改措施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卫生监督人员。提请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按照有关标准要求增加宝塔区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编制,报请主管局加大区卫生监督人员配备力度,不断提高综合执法工作能力。2.配备必要的卫生监督执法装备。给予政策倾斜,将监督执法装备配备列入区财政预算,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及其配套设施、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等调查取证设备,提高违法违规案件调查取证能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3.注重经费保障,克服无钱办事的问题。请示区财政将基本的日常卫生监督、卫生应急、车辆费用等卫生监督工作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科目,并足额拨付给宝塔区卫生监督所,解决无钱办事的问题,保障工作正常运转。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