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汉中市南郑区农村合作经济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农村合作经济与社会事务健康发展提供服务保障。指导农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及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农业经营主体规范运行。负责农村能源新技术引进、示范、推广,指导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 |
住所 | 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道青年路26号 | |
法定代表人 | 周泽华 | |
开办资金 | 72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汉中市南郑区农业农村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49.38万元 | 43.17万元 | |
网上名称 | 汉中市南郑区农村合作经济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24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没有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办理变更登记事项1次:2023年5月15日办理了单位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住所、举办单位变更登记。单位名称由原南郑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南郑县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变更为汉中市南郑区农村合作经济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宗旨和业务范围由原“为农村合作经济健康发展提供管理保障。土地承包(流转)管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农民负担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管理等”变更为“为农村合作经济与社会事务健康发展提供服务保障。指导农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及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农业经营主体规范运行。负责农村能源新技术引进、示范、推广,指导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法定代表人由原何建林变更为周泽华;住所由原南郑县汉山街道办青年路26号变更为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道青年路26号;举办单位由原南郑县农业局变更为汉中市南郑区农业农村局。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的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2023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认真落实省市安排的年度清产核资工作任务。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全区共清理资产30.47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8.09亿元,非经营性资产22.38亿元。指导抓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工作。指导镇村按程序开展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和赋码登记信息变更工作,及时办理换届备案和法人变更。(二)指导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配合起草下发《村集体经济“消薄培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若干措施》等文件,制定目标,明确任务,夯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发展集体经济。(三)积极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工作。对22个镇(办)开展了巡回指导,审查问题合同11176份,占比98%。2023年,全区合同完成整改纠错6938份,占比42%,清收合同欠款99万元,向区纪委移交案件线索6条。(四)指导镇村抓好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全区22个镇(办)的311个村全部完成任中经济责任审计,被审计村组干部730人,其中村两委负责人311人(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311人),审计涉及资金5.3146亿元,有效加强了对农村三资的监督管理。(五)抓规范促发展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能力。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建立信息通报联动机制,加强与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的沟通,规范合作社登记管理,指导农民合作社制定章程和管理制度,同时加大对空壳社的清理。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财务制度要求做好新旧财务衔接和资产清查,规范完成合作社财务。(六)加快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推进“村集体经济+服务主体+小农户”的模式加快社会化服务进程。(七)加强土地流转指导服务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调整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员库,新聘任28名兼职仲裁员并颁发了聘书。创新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新模式,组织开展了首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庭审。接待和调处涉农涉土群众来访8次。(八)开展了农村沼气安全指导服务。常态化开展全区隐患排查和整改,排查52个安全隐患并全部得到了整改。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和指导服务,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社会效益:1.抓规范促发展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能力。推进“千员带万社”行动,加强新型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建设,选聘了26名区级辅导员。建设了汉中首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建立以“辅导员+服务中心”服务模式。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联农带农作用。2023年,全区新增家庭农场18家,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7家。组织认定区级示范家庭农场6家,市级示范农场5家,推荐申报省级示范农场4家;认定区级示范合作社5家。全区共有家庭农场362家,示范农场52家。加快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遴选符合条件的社会化服务组织15个,落实2万亩任务下限,完成全托管3200亩,多环节托管6000亩,单环节托管12000亩,共覆盖农户6000户。2.加强土地流转指导服务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调整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员库,新聘任28名兼职仲裁员并颁发了聘书。创新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新模式,组织开展了首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庭审。接待和调处涉农涉土群众来访8次。(二)经济效益:指导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贯彻落实《村集体经济“消薄培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若干措施》等文件,培育和发展市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示范村3个。全面消除了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50万元以上经济强村26个。认真开展村级财务公开,对全区311个村开展了任中审计工作,规范了村级财务管理。以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为抓手,强化农村“三资”管理。创新“五二三”工作法,全区清收合同11388份,发挥专班统筹协调作用,完成集中审查,审查问题合同11176份,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一一对应,逐份整改,发现并移交涉合同案件线索6条。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和重大合同监管办法,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确保农村“三资”保值增值。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1.因机构改革承担的业务工作内容增加,站内工作人员严重不足,班子不齐。2.农经工作政策性、专业性强,农经干部需要时机“走出去”学习先进地区好经验、好做法,抓住重点,聚焦难点,总结提炼指导工作。3.经营主体培育总体上仍存在质量不高、实力不强、亮点不突出等问题。4.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管理与运行需要进一步规范,镇村干部对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业务不熟,需要加强培训。5.我区农村沼气保有量大,且分布地域广,全面管理难度大,尤其是部分镇(办)村(社)、部分用户对沼气安全认识不足,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意识不强。(二)改进措施:1.向上级部门申请考虑尽快配齐单位领导班子,便于各项工作正常高效地运转。2.加强农经干部农经领域政策知识学习,组织干部积极参加培训,提升农经干部队伍服务群众的能力。3.着力抓好新型经营主体规范化建设,指导经营主体逐步向质量高、实力强、亮点突出等方向发展。4.结合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机制,规范组织运行,健全完善集体资产管理制度。5.加大沼气安全宣传,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常态化、全覆盖开展沼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指导村集体经济发展,统计调度收入,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开展培训,提升其管理集体资产、壮大集体经济的能力。(二)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机制,规范组织运行,健全完善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开展好年度资产清查工作和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农村三资监督管理。(三)继续扩充辅导员队伍,从小农户实际需求方面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建设指导,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联农带农能力。(四)加快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和经营主体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发挥项目资金作用,提升服务能力水平。(五)规范农村土地承包地流转指导和管理,加强矛盾纠纷调解仲裁,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六)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常态化、全覆盖开展沼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七)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2023年12月被陕西省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授予全省农经工作绩效考评优秀单位。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