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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环境监测站

发布时间: 2024-03-21 16:02
单位名称 杨凌示范区环境监测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示范区环境管理服务。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监测、室内空气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监测、“三同时”验收监测、突发事件应急监测及其他委托性监测等业务、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等工作。
住所 杨凌示范区五湖路1号(建设交易中心)
法定代表人 宁西翠
开办资金 1000万元
经济来源 自收自支
举办单位 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76.1万元 0万元
网上名称 http://www.yanglingepb.cn/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在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具体如下:一、业务活动开展情况示范区环境监测站按照年初制定的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计划,有条不紊的开展监测工作。(一)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工作如期完成1、省控空气自动站保障及运维。做好空气自动监测站后勤保障及数据分析工作。积极配合省生态环境厅、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和运维单位做好众创田园和现代农业园两处空气自动站运维工作,提供基础保障,确保空气自动站用电和网络通信正常。做好交叉运维四县8站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及数据初审工作。根据《监测方案》《陕西省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实施细则》要求,做好日、周、月、两月、季度以及半年运维任务,确保仪器能够正常运行,数据能够正常传输。1-11月运维的8个省控站数据传输率和数据有效率分别为99.91%和99.23%,均符合《陕西省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实施细则》中的平均数据传输率和平均数据有效率达到90%的要求;1-11月现场质控检查得分93.67分。2、降尘监测。完成每月大气降尘手工监测。2023年1-11月,区域降尘量均值为4.863t/km²•30d,满足省考要求。3、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2023年地表水监测断面共含1个国控断面、2个省控断面、1个市控断面和5个示范区控断面。(1)国控断面:漆水河入渭口。每月监测1-2次,全年完成监测22次,共获得有效监测数据362个。(2)省控断面:渭河出杨凌、漆水河出杨凌。每月监测1-2次,全年完成监测44次,每月10日前采样,分析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24项及电导率、浊度,每月18日前向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报送监测数据。共获得有效监测数据772个。(3)市控断面:小韦河入漆水河。每月监测1-2次,全年完成监测22次,每月10日前采样,分析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24项及电导率、浊度,每月18日前向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报送监测数据。共获得有效监测数据386个。(4)示范区控断面:漆水河川云关、高干渠入漆水河前、渭惠渠入漆水河前、高干渠李家坡(上游)、渭惠渠营西村(上游)各设一个监测点位,每月监测1次,全年完成监测48次,共获得有效监测数据690个。监测结果显示,全年地表水国省市断面水质基本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4、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杨凌城区地下水水源地作为备用水源,每月10日前完成采样,实验室分析常规监测项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微生物指标等39项。每月18日前向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报送当月监测数据。7月份开展水质全分析,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93项,全分析监测结果于9月1日前报送。2023年共获得饮用水水源有效监测数据561个。各项目监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水质标准。5、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按照《监测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对我区五泉镇王上村开展农村环境质量监测。主要内容包括环境空气、农村县域河流和农业面源控制断面监测三部分。环境空气站点为我区省控站点:现代农业园;县域河流两个监测断面分别为入境断面:渭河宝鸡市出境和出境断面:渭河出杨凌;农业面源控制断面为漆水河出杨凌。每季度对农村环境质量监测1次,全年完成4次监测。截止12月24日农村环境质量环境空气质量全年累计有效监测358天,优72天,良172天,轻度污染77天,中度污染15天,重度污染19天,严重污染3天,优良率68.2%。县域河流和农业面源控制断面4次监测中,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水质。每季度按时将监测结果上报至生态农村监测业务系统平台。6、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对我辖区内4个镇(街道)办的19个2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分别开展了2次自行监测和2次执法监测(上下半年各1次),上半年监测时间为6月,下半年监测时间为11月。上、下半年正常运行且开展自行监测的设施18个,其中1个设施出水量过小设施停运停运,未开展监测,自行监测完成比例为94.7%。上半年自行监测结果4个设施超标,达标率77.8%;下半年自行监测结果1个设施超标,达标率94.4%。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按照20%的比例开展执法监测,上下半年执法监测4个,全部达标,执法监测完成比例和达标率为100%。监测站编制《2023年杨凌示范区20吨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报告》上报省环境监测中心站。7、曹新庄垃圾填埋场监督性监测。对曹新庄垃圾填埋场地下水1个监测井、1个本底井、1个扩散井每季度开展1次监督性监测。共获得有效监测数据242个。8、自然生态详查。2023年我区自然生态详查任务图斑共8个,均为样地性质与去年比对有变化的项目。我站工作人员提前规划路线,对每个图斑具体信息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及时上报至省站。9、水环境eDNA采样。按照《监测方案》要求,每季度对我区2个省控断面进行水环境eDNA采样工作,按照相应程序及时制备好样品并寄往南京的分析研究中心。10、噪声环境监测。全年完成7个点位四个季度的功能区声环境质量、26个城市交通噪声点位以及117个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点位的昼间和夜间监测,数据上报。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54.3dB(A),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二级”较好;夜间平均等效声级43.0dB(A),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二级”较好。(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顺利开展1、重点排污单位执法监测。我区共有26家企业,其中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6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0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8家,环境风险监管单位4家。26家重点排污单位中有3家企业无法正常开展监测,分别为杨凌尚禾植物科技产业有限公司生产线已搬出杨凌境,陕西美恒通新型路面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全年停产,陕西相信高科技有限公司无监测任务,其余23家均已完成监测,监测完成率100%,合格率100%。监测站编制《2023年度杨凌示范区重点排污单位执法监测年报》,上报省环境监测中心站。2、开展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检查。按照2023年核发排污许可证名单,对其中18家企业的自行监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18家企业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公司开展自行监测,制定监测方案,公开监测信息,存在主要问题是有8家企业提供的监测报告原始监测记录不完整。我站对污水厂、电厂、涉水排污单位等4家在线设备开展比对监测,结果为合格。编制《2023年度杨凌示范区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专项检查年报》,上报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三)编制2022年度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为全面反映示范区2022年度环境质量状况,了解污染物构成,分析污染原因,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为环境决策与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持,组织人员编写了《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2022年度)》并上报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在局网站发布《杨凌示范区2022年生态环境质量公报》。辐射环境质量监测按照省下发的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和采样方案及质量保障方案要求,制定我区2023年辐射环境监测工作计划,按时间节点开展各项工作,顺利完成每季度的辐射环境质量监测任务。一是完成辐射环境自动监测国控点γ辐射水平监测和空气中气溶胶、气碘、沉降灰等项目的监测。二是完成水体和土壤国控点样品采集,并及时送至省辐射站。三是完成2个点位环境电磁辐射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我区辐射环境质量状况良好。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保护公众健康:通过监测环境质量,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污染问题,保护人们的身体健康,减少疾病的发生。 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环境监测有助于企业了解自身的环境影响,推动其采取更环保的生产方式,实现经济与环境的良性循环。 保障生态平衡:对生态系统进行监测,能保护野生动植物,维护生态平衡,促进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 提升环境管理水平:为政府制定环境政策和规划提供数据支持,提高环境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增强社会意识:让公众更加关注环境问题,提高环保意识,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这些社会经济效益相互关联,共同推动着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共生。三、存在的问题一是监测基础较为薄弱,同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差距较大。示范区环境监测站监测人员、实验室面积不足,资质认定能力有限,现有监测能力基本能满足环境管理需要,但随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纵深发展,监测站的人员技术、仪器设备等无法满足更多专项监测要求。二是监测技术水平有待提升。由于监测站人员不足,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监测技术研究,与省站及其他兄弟市站交流较少,技术人员监测能力不能得到有效提升,无法及时掌握先进的监测技术。再者监测站临聘人员较多,流动性大,增加了技术培训的难度。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一)加强环境监测基础能力建设对现有监测能力查漏补缺,增加监测人员,补充监测仪器设备,增加经费投入力度,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扩展资质认定能力,规范质量体系建设,不断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逐步实现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二)不断提升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能力严格落实《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通用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和站质量体系等管理文件,紧抓生态环境监测质量重心,强化监测数据质量管控,提升“精准全”科学化;深化监测业务锻造,提升实验室质量管理水平;拓展技术渠道,全面提升监测能力。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计量认证证书(编号:182712054000)发证日期2018年1月11日,有效期至2024年1月10日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