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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21 11:51
单位名称 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疾病防治提供保障。疾病监测、防治研究、预防控制、突发卫生事件处理、卫生宣传与健康教育。
住所 眉县首善街道美阳街96号
法定代表人 刘剑飞
开办资金 50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眉县卫生健康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64.03万元 137.91万元
网上名称 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3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全年共完成疫情月动态分析12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评估工作12期,出血热专题分析1期,狂犬病专题分析1期。开展散发疫情处置32起,开展聚集性疫情处置15起。2023年全县共报告乙、丙类传染病17种,计1456例(乙类传染病13种,计708例;丙类传染病4种,计748例),发病率523.63/10万。全年共开展艾滋病检测64180人次,HIV初筛阳性13例。全县符合治疗标准且有意愿治疗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治疗率97.33%,CD4检测率98.67%,结核筛查率、随访率100%,年内共接诊初诊患者945人次,就诊率3.39‰,病原学阳性率72%,转诊追踪总体到位率100%。(二)免疫规划工作。全年完成11种疫苗免疫接种44210针次,总体接种率达到99.98%。累计完成新冠疫苗接种697931剂次。排查摸底1967年至1974出生的未免疫或未全程免疫人群2600人,确定接种对象2600名,实际接种2515人,接种率达到96.73%。(三)地方病防治和健康教育工作扎实开展。对营头、首善街办、常兴、横渠、汤峪常住人口中8-10岁儿童和孕妇进行碘盐监测,共采集碘盐315份,检测合格率100%。在汤峪、营头、齐镇开展了大骨节病监测工作,调查7-12岁学生2790人,我县7-12周岁儿童无大骨节病病例,为94名Ⅱ度甲状腺肿大患者、25名大骨节病患者、7名氟骨症患者,全县大骨节病等地方病患者药物治疗率100%。利用“眉县疾控中心”微信公众号推送健康知识,全年推送829篇健康科普文章,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增至3916人,阅读量171067次。(四)慢性病管理工作。全县县、镇、村三级医疗卫生单位对35岁以上人群首诊321813次,首诊测血压318624人次,首诊测血压率达98.9%。全县累计登记慢病高危人群21702人,规范管理18047人,规范管理率83%;全县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75.96%,血压控制率68.52%,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71.43%,血糖控制率64.82%年内,全县人群粗死亡率8.90%;新发肿瘤报告率204/10万,死亡报告率150/10万;心脑血管事件报告率776/10万;伤害监测报卡5021张,均达到国家标准。全年完成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初筛335人,复筛672人、高危699人、长随1423人。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被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评为2023年度“营养健康因素队列调查及干预工作表现突出先进集体”,荣获全市疾控系统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技能竞赛先进团体三等奖。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传染病疫情网络报告质量不高,监测预警不灵敏,处置不及时。2、新进人员较多,专业知识有待提高。实验室设备老化,更新不及时。后勤保障工作内容不断增多,疫苗、综合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不断强化,管理风险不断增高,现有人员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已不能满足新形势下对后勤保障工作的新要求(二)改进措施1、加强传染病防治及卫生应急处置培训2、加大专业人员人才引进及培训四、2024年工作计划(一)进一步培育“健康卫士,战疫先锋”党建品牌,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实化、强化党建引领业务等各项工作,同时以品牌示范推进中心党建工作提质增效。(二)按日、月开展重点传染病疫情监测、分析和预警,及时处置学校、养老机构等重点机构、重点人群突发疫情。(三)积极推进国家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工作。开展国家卫生县城、卫生镇创建日常健康场所督查指导和质量提升工作,结合卫生防病日开展多方式、多频次宣传。(四)制定完善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和业务学习,提升中心整体业务能力。继续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开展作风效能、安全生产常态化督查整改,统筹做好乡村振兴帮扶、精神文明等日常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PDY60020X61032617D2112有效期2023年02月21日至2028年02月20日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被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评为2023年度“营养健康因素队列调查及干预工作表现突出先进集体”,荣获全市疾控系统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技能竞赛先进团体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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