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 | 眉县渭河综合治理保护中心 |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渭河综合治理提供服务。做好渭河眉县段整治工作的规划、协调、实施、项目争取、工程维护管理等工作。 | |
| 住所 | 眉县城投大厦B栋13楼 | |
| 法定代表人 | 任宏军 | |
| 开办资金 | 8万元 |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 举办单位 | 眉县水利局 | |
| 资产损益情况 |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 9万元 | 10.47万元 | |
| 网上名称 | 眉县渭河综合治理保护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8 |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于2023年5月17日,单位法定代表人由郭小林变更为任宏军,单位地址由县水利局机关大楼三楼变更为眉县城投大厦B栋13楼。 |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2023年,我单位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为渭河综合治理提供服务。做好渭河眉县段整治工作的规划、协调、实施、项目争取、工程维护管理等工作。(一)认真做好项目储备和资金争取工作。今年我中心密切关注国家水利发展建设有关政策及省市渭河生态建设资金扶持方向,结合渭河工作实际,从堤防设施运行维护、滩区综合治理等方面着手,认真研究谋划项目储备争取资金落实。1.围绕渭河生态治理等方面,争取到2022年省级绩效奖励项目(眉县霸王河灌区维修改造工程、眉县党家寨移民村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眉县渭河堤防路常兴桥处下穿工程、渭河眉县段高崖坎治理工程、渭河眉县南寨-岭堡段河道防洪治理工程、2023年省级绩效奖励项目(渭河人行索桥维修养护)5个项目建设到位资金2703万元;2.完成了眉县渭河堤防路凤泉桥处下穿工程、渭河左岸眉县常兴镇段3#交通桥堤防加固工程、渭河宝鸡市眉县段堤防绿化工程养护项目、渭河眉县槐树林公园人行索道桥及公园水面景观引水渠维修养护工程、渭河眉县县城段生态修复工程、2024年眉县霸渭关中文化水利风景区设施设备维修养护项目等6个项目储备工作,入库金额7005.01万元,目前批复文件已全部下达。(二)全面加快重点项目建设。1.2022年省级绩效奖补资金(200万)项目,已完成眉县霸王河灌区维修改造工程、眉县党家寨移民村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的建设任务,并通过完工和单位工程验收工作后投入使用;2.投资700万元的眉县渭河堤防路常兴桥处下穿工程于5月份开工建设,截止目前完成了放线清表,路基回填碾压、水稳、混凝土垫层铺设、面层透水混凝土铺设、罩面漆喷涂,绿化及限高门附属设施的安装等建设任务,工程正在扫尾阶段,12月中旬可全面完工投用;3.投资1703万元的省级水利发展资金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渭河眉县段高崖坎治理工程和渭河眉县南寨-岭堡段河道防洪治理工程已于10月20日开工建设,现已完成放线清表,基础开挖任务,高崖坎一标已经完成部分混凝土挡墙浇筑任务。(三)积极做好渭河治理工程项目验收工作。和省市渭保中心对接联系,督促参建单位整理资料、完成了干沟河段堤顶路面硬化及堤防绿化项目和东沙河入渭口堤防工程省级竣工预验收准备工作,相关验收请示及资料已上报市局,等待省市渭保中心竣工验收安排。(四)全面提升渭河绿化管护标准。1.通过公开招标聘用8家专业绿化管护公司对渭河眉县段47.5公里绿化苗木、附属设施、槐树林公园和北岸湿地公园及道路卫生保洁等工作进行专业化管理,目前各标段绿化修剪、除草、树木防冻等管护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全年共组织召开绿化管护工作推进会3次,绿化修剪现场观摩会1次;2.坚持每周深入各标段检查不少于3次,在重要的时间节点,增加检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建立工作日志、工作计划报批、责任追究等配套管理制度,按季组织对各管护标段病虫害防治、浇灌、除草、修剪、补植及道路和公园卫生保洁等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比,采用现场打分、责令整改等方式,与进度款支付直接挂钩,强化了管护公司的履约职责和工作标准等责任意识,管护标准和水平得到极大提升;3.加强对渭河堤顶路14座限高门的管理,全年共迎接省、市、县各级领导检查、调研开启限高门80多起,同时对车辆违章撞坏限高门的状况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并修复,保证车辆正常通行。(五)强化渭河生态区管理。1.利用“学雷锋活动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宣传活动,制做展板、彩页,广泛组织宣传《黄河保护法》和《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渭河生态区保护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指导镇街和园区在渭河沿岸规划建设项目期间不逾越渭河两岸200米和1500米的保护红线,严格管控进入渭河生态区建设项目,规范其范围内项目建设活动,全年共下发宣传材料300余份;2.加强渭河生态区巡查,对生态区内发现的违规建设项目及时跟踪并下发停工通知书,全年上报猕猴桃物流园建设项目2个,滨河新区建设项目1个,发停工整改通知书4家,拆除渭河眉县段左岸桑葚园大棚设施1处,核实省市下发的卫星图斑3批次,12个点位,严格落实渭河生态区建设项目上报制度,要求建设单位限期编报建设项目所需的资料,待省、市批复后实施,确保了《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和《陕西省渭河生态区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有效贯彻落实。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根据县委县政府下达的重点工作和省市渭河综合治理保护中心的总体要求,一年来,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兄弟单位的紧密配合下,经过全体同志艰苦努力,围绕今年的重点项目和各项目标任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工作任务,实现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同步发展。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1.工程建设债务巨大。我县渭河治理工程建设任务重,过去建设期间形成了高达1.4亿的工程债务,我们虽然通过争取奖补资金化解了部分债务,但受国务院要求清欠政府拖欠民营企业债务的影响,施工单位出现了以面谈、函告、法院起诉等方式讨要工程款,今年7月县法院已冻结了单位资金账户,到目前还未解封账户,严重影响了单位日常工作开展,2.管理维护费用缺口较大。县财政年列支管护经费100万元,而实际管护经费年需210万元(不含历年拖欠未支付的管护经费430万元)左右,资金缺口大。同时堤防路建成的7座入渭口交通桥也已到了检修维护保养时间,尤其是干沟河入渭口和霸王河入渭口2座彩虹桥因资金不到位,无法进行维护保养,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二)改进措施1、加强单位内部管理。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积极采取多方面的有效措施,不断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工作。2、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履行项目法人职责,坚持每周对在建工程开展1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安全整改通知书,做到立行立改,确保在安全方面不出问题。四、2024年工作计划(一)加强对干部职工教育管理。把对干部队伍的管理与实行目标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促进单位工作进展;(二)加强治渭已成工程管护。以创建省级标准化堤防为契机,严格按照新的管理办法和标准加强对渭河堤防的管理,严格滩区治理项目建设、依法许可管理范围内非防洪工程建设、生产建设活动,落实建设项目准入制度和生产建设活动管理,强化河道监管、生态区项目监督等,全面提升渭河标准化管理水平;(三)加强与省市水利、发改、财政部门对接。做好眉县渭河堤防路凤泉桥处下穿工程、渭河左岸眉县常兴镇段3#交通桥堤防加固工程、渭河宝鸡市眉县段堤防绿化工程养护项目、渭河眉县县城段生态修复工程、2024年眉县霸渭关中文化水利风景区设施设备维修养护项目等5个已储备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力争项目落地开工实施;同时扎实做好渭河蔡家崖段高崖坎治理、常兴南寨--岭堡段河道防洪治理工程和渭河眉县槐树林公园人行索道桥维修养护工程的施工建设工作,确保工程早日投用;(四)强化渭河生态区执法监管。依据《黄河保护法》、《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和《陕西省渭河生态区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常态化抓好河道“清四乱”、非法偷采砂石、破坏堤防设施等工作,切实改善渭河生态环境,同时在渭河生态区管理过程中,严格执法监督,保持高压态势,全面提升渭河生态保护能力。 |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