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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21 11:19
单位名称 汉阴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业务办理提供服务。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参保人员登记、保险费收缴、待遇核发、参保信息档案管理等相关服务工作。
住所 汉阴县民主街104号
法定代表人 汤迎春
开办资金 22.3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汉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1.97万元 23.69万元
网上名称 汉阴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2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于2023年4月按规定申请变更登记了单位法定代表人。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在汉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多措并举精准发力,全面实施高质量全民参保计划。综合运用政策宣传、联合执法督查等措施,针对不同险种、不同行业分类施策,摸清底子,精准扩面。一是充分利用媒体宣传和印发宣传资料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宣传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政策。二是积极引导广大城乡居民选择较高档次参保缴费,全面落实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困难群体代缴保费政策,实现应代尽代,应保尽保。三是紧抓工伤失业保险参保扩面,突出抓好新社区工厂、交通运输、餐饮服务等重点行业,农民工、快递员等重点人群的参保扩面工作。(二)夯实细化工作任务,不断提升经办服务水平。针对待遇领取人员居住覆盖广、人数多、居住散待遇领取认证难的状况,通过重宣传、重督导、重协助、重共享、重服务工作措施,推行村(社区)协助“就近办”、手机认证“自主办”、上门认证“代理办”、信息比对“直接办”“四办”认证新模式。县镇村三级步调一致优化服务方式,化“不便”为“方便”,深化“五个不出村,服务零距离”建设,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提升群众满意度。(三)做实抓细,确保各项惠企惠民政策精准落实。及时准确落实好社会保险“减、缓、免、补”等各项惠企惠民政策和社会保险待遇调整兑现;坚守保发放底线,规范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发放,确保及时、高效、准确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兑现“不漏一人、不晚一天、不少一分”的“三不承诺”;认真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正常增长机制,确保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逐步提高。(四)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化解经办风险。一是不断健全制度联控、部门联动、条块联合、上下联查、隐患联防的“五联协查机制”,构建全方位风险防控格局。二是严把审批程序、基金支付、信息公示、资格认证、资料真实、疑点数据核查清零“六个关口”,全方位筑牢社保安全网,切实保障社保基金安全。三是完善制定了内控稽核、警示教育、信息系统安全、工作人员岗位管理制度、业务风险防控管理办法、规范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数据权限变更申请事项、规范汉阴县社会保险内控稽核类文书式样等制度,提升内控管理规范化水平。(五)咬定“四字”统领社保工作,全面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工伤失业保险历史数据清洗、比对、整合,开展参保缴费、转移接续、资格认证等数据整治,加快失业工伤保险数据省级集中步伐;加强与公安、民政、卫健、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衔接沟通、经办机构各险种之间的数据资源共享应用机制,建立多层级、多渠道数据共享机制;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经办流程,创新服务模式,规范社保档案管理运用,推动更多社保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一事通办”“跨域通办”。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202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8.54万人,参保率达99.46%,征缴基金2552.9万元,为9317名特殊人员财政代缴60.5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125户8751人,征缴基本险11029.23万元、职业年金2041.18万元;失业保险参保2149户10380人,征缴基金525.1万元;工伤保险参保参保409户14191人,基金征收410.05万元。(二)2023年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54244人9679.66万元,91名“51号人员”待遇22.46万元,正常领取养老金人员死亡后丧葬费补助金1705人136.4万元,年满60周岁19015名“八大员”工龄补贴758.69万元;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基本险2940人22057万元,职业年金1161人516.12万元;发放失业保险待遇3986人次277.44万元;发放工伤保险待遇430人次1141.12万元。(三)落实养老金调整机制,养老待遇水平逐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自2011年至今共调整养老金14次,人均月养老金158.17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自2014年起连续10年提高退休人员待遇水平,人均月养老金达到6089.76元;工伤、失业保险待遇严格落实待遇调整机制,各项待遇水平按照省市标准待遇水平逐年增长。(四)为全县参保单位减负2623.03万元,其中:降低失业保险费214户10380人525.1万元;降低工伤保险费400户14191人222.8万元;降低养老保险费123户5802人1838.2万元;失业保险稳岗返还70户1160人、补贴资金36.93万元。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参保人群增长缓慢,工伤保险基金赤字运行;二是各险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不关联、不同步,无法及时防范、排查待遇违规领取问题;三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模式单一。(二)改进措施:一是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动各险种参保人数稳步增长,覆盖范围持续扩大,推进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措施,持续提升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弱化收不抵支问题;二是积极与省级沟通协调,关联各险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各部门数据共享机制,通过及时比对筛查疑似数据,从源头防范违规待遇领取问题;三是广泛宣传动员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多种方式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改变“个人缴、政府补”两条腿走路的局面,加快构建“个人缴费、集体补助、社会捐助、政府补贴”的“四轮驱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多元筹资格局,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四、下一步工作思路。(一)多线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不断提高参保缴费积极性。积极创新宣传方式,线上线下相结合,用浅显易懂的语言、生动形象的比喻、简单明了的算账,让群众对社保政策家喻户晓,乐于接受。(二)持续优化办事流程,提供便捷高效服务环境。坚持服务前移、做好事前沟通,提供线上线下服务和指导,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让相关业务办理更加简便、快捷。(三)持续推进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工作,将社保基金专项整治与作风建设、政治学习、业务培训等结合起来,着力提升业务能力、强化管理监督,健全风险防控监督体系和内控管理规范化水平。(四)探索推进“1+4+5”工作机制,坚持“社保造福于民”主线,以“闯劲”宣传政策,以“韧劲”提供服务,以“拼劲”追讨资金,以“干劲”提升素质;聚焦聚力“安全防范”、“四防”协同、“便民高效”、“精准扩面”、“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加快经办模式转型,持续推动经办服务提质增效。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