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清涧县文物所(挂清涧县博物馆牌子)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负责保护保管文物,促进文物事业发展;宣传文物保护精神。参与博物馆建设和管理工作。 | |
住所 | 清涧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八楼 | |
法定代表人 | 崔炳胜 | |
开办资金 | 132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清涧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36.76万元 | 142.44万元 | |
网上名称 | 清涧县文物所.公益 | 从业人数 20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我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文物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认真贯彻中央“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文物工作方针,圆满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一、工作开展情况(一)积极开展“国际博物馆日”宣传活动工作随着近年我国博物馆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博物馆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日益凸显。国际博物馆协会(ICOM)确定2023年“5·18国际博物馆日”的主题为“博物馆、可持续性与美好生活”,并指出博物馆能够创造连锁效应,促进积极变革,对于推进社会可持续发展、构建美好生活具有关键性作用。为切实做好2023年“5·18国际博物馆日”宣传活动,更好地发挥博物馆的各项功能,充分展示清涧历史底蕴和红色文化,我所于2023年5月18日组织了国际博物馆日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免费讲解互动活动,组织清涧县第六小学师生及社会各界人士前来参观,并在现场发放宣传品及文物保护法宣传页。(二)加强博物馆安全防范建设我所严格落实博物馆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完善了门卫、值班、巡逻、安全检查等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防范能力;进一步健全了博物馆公共安全应急预案,切实提高了预防控制应对博物馆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我所充分认识到加强博物馆公共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肩负起维护博物馆公共安全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切实加强博物馆安全防范,确保观众和博物馆人员安全。上半年,我所安装了博物馆防盗报警系统设备。(三)积极实施清涧县博物馆馆藏青铜器保护修复工作为了解决我县馆藏青铜文物不同程度的侵蚀、损害及病害问题,我所计划对馆藏的35件青铜器进行科技保护、文物信息化采集以及科技分析研究,该项目已批复,省文物研究院已进行现场采样等相关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修复方案的编写。(四)加大文物保护力度,筑牢田野文物安全底线,切实提升我县文物消防能力我所从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整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教育培训等方面,不断健全完善文物安全管理制度。实行文物定期排查制度,建立排查档案。制定了田野文物安全检查工作方案,每月对文物进行安全排查,设专人负责管理,并派职工进行文物日常巡查。对县级以上的文物保护单位都逐一落实了管理人员和看护人员,形成了县、乡、村的三级文物安全保护网,确保责任到人,安保工作到位。我所定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无事故。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我县博物馆及库房、田野文物、革命文物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我所每周对博物馆进行安全排查1次,每月对各级文保单位安全排查1次。共出动人次102人,检查文物单位40处(其中:国保1处、省保2处、市县保37处)。我所不定期邀请县消防队进行消防演练,县消防队也来所组织消防安全培训,2023年全年无文物安全事故发生。(五)积极开展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统筹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传承革命文物凝结着中国共产党的光荣历史,展现了近代以来中国人民英勇奋斗的壮丽篇章。我所实行革命文物定期排查制度,建立排查档案,不断完善本地革命文物名录资料。坚持全面保护、整体保护,统筹推进抢救性与预防性保护、文物本体与周边环境保护,确保革命文物的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和文化延续性;坚持有址可寻、有物可看、有史可讲、有事可说,着力策划打造主题突出、导向鲜明、内涵丰富的革命文物陈列展览精品,做到见人见物见精神,做到展示方式与展陈内容相得益彰。2023年,对袁家沟毛主席旧居水毁进行了维修保护,对双庙毛主席旧居进行了维修。(六)组织开展了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资料”的建设和可移动文物档案的整理2023年我所组织专业人员精心编排文字、图片等素材,不断完善对全县范围内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档案”和可移动文物档案的整理和编辑工作,促进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工作。(七)配合市考古队对被盗墓葬所在区域进行调查勘探我所积极配合榆林市文物考古勘探工作队对清涧县高杰村镇瓦窑沟村后原盖山、高杰村镇李家崖鬼方遗址周边被盗墓葬盗掘现场进行了考古调查勘探。(八)配合省考古研究院对被盗墓葬进行考古发掘我所积极配合陕西省考古研究院对寨沟遗址、瓦窑沟被盗墓葬进行考古发掘工作。(九)配合陕西省文物局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准备工作按照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准备工作的通知》(文物普查发(2023)23号)及《关于普查内业准备阶段做好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完善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所积极配合省局要求,提供了已认定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并与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逐一对照,逐处明确保护级别。二、经济社会成效1、我所积极参与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活动,热情地接待每一位来访者,尤其是空巢老人、困境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等,向他们提供博物馆的简介、参观须知等信息。并配备轮椅、饮水机、医药急救箱等便民设施,开展便民志愿服务。便民设施整齐摆放在显著位置。根据站点情况,开展文明引导、咨询、关爱他人等志愿服务活动。2、我所为充分发挥文物宣传教育作用,满足社会公共文化需求,组织了不同形式的专题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博物馆在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中的阵地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针对人民群众精神需求、物质需求、社交需求等多层次、多元化的美好生活需要,优化服务供给,使全体人民可以平等享受公共文化发展成果的相关实践。3、我所积极配合陕西省考古研究院对寨沟遗址、高杰村镇瓦窑沟村后原盖山、高杰村镇李家崖鬼方遗址周边等被盗墓葬进行考古发掘工作。寨沟遗址的相关发现,揭示了迄今为止黄土丘陵地区规模最大、结构最复杂的商代李家崖文化中心聚落的样貌,体量巨大的夯土建筑、成熟精细的陶范遗存、前所未见的商代大墓、精美的出土文物,在我国北方地区为目前仅见。揭示出商代晚期陕晋高原地区高度发达的青铜文化(明)的独特性。4、按照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准备工作的通知》(文物普查发(2023)23号)及《关于普查内业准备阶段做好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完善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所积极配合省局要求,提供了已认定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并与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逐一对照,逐处明确保护级别。5、2023年我所组织专业人员精心编排文字、图片等素材,不断完善对全县范围内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档案”和可移动文物档案的整理和编辑工作,促进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我所在今年的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经费严重不足,限制了文物保护、维修等工作的有效开展。为了更好地保护和利用文物,促进文物事业发展,我所需要积极实施文物修复、文物保护单位维修等多项文物保护项目,由于经费严重不足,限制了这些项目的有效开展,有些项目仍在立项阶段。2、职工素质有待提高。有些职工对文保工作的严峻形势认识不足,思想不开放,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危机意识不够强。文物宣传工作的渗透力和影响力还有待于进一进步加强,广大群众对文物保护的认识不到位。四、整改措施为了更好地做好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我所将计划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改:1、积极展开文物保护项目的资金申报工作,保证各项文物保护项目顺利实施。为了更好地保护和利用文物,我所需要积极实施文物修复、文物保护单位维修等多项文物保护项目。为了保证这些项目的顺利实施,我所需要积极展开文物保护项目的资金申报工作,解决经费不足的问题。2、为了全面提高职工素质,积极开展职工业务培训工作,我所不定期开展文物知识讨论。从文物安全知识、各朝代文物知识、清涧文物知识等方面,全面提高职工的业务能力,也使职工认识到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3、加强文物保护和宣传力度。我所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展现清涧文博新样态,提高人民群众对清涧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总之,我所在今年的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创新举措,努力工作,为推动我县文物保护工作又快又好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五、2024年工作计划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我所计划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开展文物保护工作:(一)积极实施清涧县博物馆馆藏青铜器保护修复工作。(二)完成《清涧文物》编写工作。(三)集中整治文物安全生产及火灾隐患,切实提升我县文物消防能力。(四)继续开展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统筹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传承。(五)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六)计划对革命旧址统一进行安防监控。(七)继续配合省考古队对寨沟遗址、瓦窑沟墓地进行考古调查。(八)对县区基本建设进行考古发掘。(九)积极配合陕西省文物局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十)争取市级保护单位石台寺魁星楼的维修加固工程。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