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横山区> 榆林市横山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中心

榆林市横山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21 08:58
单位名称 榆林市横山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横山区除榆林中心城区、榆林高新区(榆横工业区)以外区域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恢复治理等技术性工作。
住所 榆林市横山区环城路国土局大楼二楼209室
法定代表人 刘玉军
开办资金 1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横山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54万元 6.41万元
网上名称 榆林市横山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工作1、基金提取和使用工作我区现有23家有证煤矿,其中龙翔、宏欣2家煤矿长期处于停产状态,天云、高兴庄2家煤矿正在建设中,黄蒿界、赵石畔2家新建煤矿在建设中,其余17家煤矿正常生产。2023年1月份至2023年12月份,横山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中心督促横山区各矿山企业按时缴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应缴24814.89万元,实际缴纳35167.38万元,基金缴存完成率达100%,累计使用额度8322.1万元,现有余额95355.6万元。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2023年度组织有关专家对魏墙煤矿等9家煤矿上报的2023年度实施计划(设计)进行审查,2023年度共验收槐树峁煤矿等8个矿山企业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项目,采煤沉陷区恢复治理面积共计219.14公顷(3287亩),已完成市局下达任务。“基金”累计返还矿山企业2815.43万元。2.粘土砖厂整治工作废弃粘土砖厂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和陕西外经贸土地整理开发工程有限公司合作共同修复治理废弃粘土砖厂8个,土地复垦面积共计479.67亩,总投资960万元;横山区波罗镇余沟则砖厂(规模面积71.56亩),现清理砖厂内废弃砖块,清理完成即刻进场恢复治理。2023年历史遗留矿山已经完成外业调查且设计通过市级专家组评审。3.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1)配合分局完成我区矿区地质环境调查和矿区生态修复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现已完成对我区矿区地质环境野外调查、取证工作,正在编制规划。(2)完成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的县级的评审。(二)土地开发项目情况榆林市横山区波罗镇双河村等8个土地开发项目由我局于横国土资发〔2019〕7号下达立项批复,经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榆政资耕发〔2019〕7号文件下达初步设计批复,新增耕地516.1831公顷(7742亩),项目实施是与陕西外经贸公司一起合作,现项目已完成第三方公司的实测数据,已向市局申请验收。二、取得经济效益。横山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中心督促横山区各矿山企业按时缴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应缴24814.89万元,实际缴纳35167.38万元,基金缴存完成率达100%,累计使用额度8322.1万元,现有余额95355.6万元。项目可为政府带来一定的收益。本项目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对当地农民致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起到重要作用,提高劳动生产条件,降低生产成本。项目实施后建成稳产高产水地。三、存在问题。(一)档案管理不规范。纸质档案缺乏长期有效管理,电子档案不齐全,不规范。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加强文件收发工作,严格登记,对项目科学分类,做好项目档案装订、排列、编号等工作。(二)理论储备不足,业务水平较低。接受新理念、新理论较慢。积极参加系统组织的各级各类培训,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三)进一步加强学习,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对学习抓的不紧,满足于一般化,缺乏学习自觉心和主动性。在学习上增强自我约束机制,强化学习,把学习放在首要位置,加强对工作空闲和业余时间的学习,始终坚持不懈,同时还要养成勤读书,读好书的习惯。四、整改措施。1、加强理论学习,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增强责任意识和政治敏锐性。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体现出共产党员的先进性。2、增强宗旨意识,进一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具体工作中,克服松口气和满足现状的思想,创新思维方式,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要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大胆规范,严格管理,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五、下一年工作计划。2024年修复中心工作将继续按照市局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和分局的安排部署,做好以下工作:1.完成对韩岔镇韩岔淤地坝土地复垦项目一期、二期的水毁修复工程以及验收报备入库。2.完成塔湾镇塔湾村土地整治(盐碱地)项目返碱部分的治理以及验收报备入库。3.完成榆林市横山区波罗镇双河村等8个土地开发项目验收报备入库。4.完成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的编制市级评审。5.加大各矿山企业的基金缴存和矿区生态修复及基金返还30%以上。6.加快各矿山企业2024年度实施计划(设计)的编制和审核工作。7.加快未完成的废弃粘土砖厂土地复垦工作进度,争取9月底前完成剩余1个矿厂的土地复垦工作,4月份2023年历史遗留矿山完成招投标并组织施工方入场开始恢复治理。8.配合分局完成我区矿区生态修复规划(2021-2025年)的编制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