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子洲县法律援助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指导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和批准法律援助申请;依照法律程序办理或指派执业律师及其他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务;负责法律援助人员的业务培训以及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等 | |
住所 | 子洲县司法局二楼 | |
法定代表人 | 胡辉 | |
开办资金 | 12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子洲县司法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9.7万元 | 11.5万元 | |
网上名称 | 子洲县法律援助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14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按时变更法定代表人和开办资金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子洲县法律援助中心在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围绕适应新常态、谋求新发展,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各项工作,以群众需求和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坚持服务社会弱势群体的宗旨,加大开展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提升服务群众工作水平,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做到应援尽援,拓展思路,强化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就2023年工作汇报如下:按照职能职责,开展业务活动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是一项惠民政策,主要是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其他条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2023年,我中心按照“刑事案件全覆盖”和“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基本要求,共办理援助案件206件,其中刑事案件182件,民事案件24件。接受咨询669人次(其中:来访咨询351人次、来电咨询181人次,宣传点咨询137人次)。(二)法治宣传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工作战略部署,切实找准法律援助在维护困难群众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助力乡村振兴中的着力点和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我中心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和“法律援助惠民生助力农民工”专项活动,同时利用各宣传节点开展了56次进社区、进乡村、进集市、进校园的法律宣传活动,重点对《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共计悬挂宣传横幅80余条,发放宣传彩页9000余份,各类宣传品8200余份,各类宣传书籍12000余册,解答了有关土地纠纷、劳务纠纷、婚姻家庭、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等方面的咨询200余人次;通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极大地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使更多群众真正了解了法律援助的范围、申请援助的程序等,提高了广大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引导困难群众用法律解决纠纷、以法律途径合理表达诉求、解决了贫困群众等弱势群体在实现乡村振兴过程中的法治短板,进一步促进了“法治子洲”建设。(三)党建工作2023年,我单位在党建工作中取得了进一步进展。一是加强党建引领。我单位在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本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深入开展党内法规知识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并在局党组的带领下全体党员前往县党史教育中心开展现场参观教学,并在参观结束后,召开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逐一进行自我剖析。二是加大学习力度。为提高我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提升思想认识,我单位自发开展数次学习活动。通过对党章、党规等思想的学习,提高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加强了思想认知,端正工作态度。组织学习《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掌握最新法律知识,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做到学习留痕,对自己的学习进行阶段性总结,形成科学系统的学习计划,建立学习长效机制。二、法律援助工作所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是通过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帮助弱势群体及困难群众解决了实际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充分发挥出法律援助工作的效力,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扩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影响力。2023年办理案件中涉及农民工110件,妇女12件,未成年人9件,残疾人3件,老年人10件,其他72件。为受援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约10万元。二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通过“法律六进”“3.8”妇女权益保护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在县城、乡镇(社区)、乡村、学校、单位、企业等地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活动,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依法维权意识,也让困难群众知晓如何通过法律解决纠纷,以法律途径表达自己合理合法的诉求,同时解决了贫困群众等弱势群体在实现乡村振兴过程中的法治短板,为我县乡村振兴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三、存在问题(一)群众缺乏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识。(二)专职律师缺乏。现有法律援助律师一名,援助志愿者律师一名,急需增强法律援助律师队伍。(三)法律援助经费短缺,导致很多工作难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开展。法律援助既是一项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具体制度,也是一种社会服务,它不以追求盈利为目的。但是,法律援助同样要受到客观规律的制约,一个合格的法律援助服务,必须有一定的服务成本做基础。四、改进措施(一)加强法律援助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二)增加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吸纳更多社会优秀职业律师,通过增加职业法律援助律师,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并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三)法律援助工作的健康发展离不开稳定可靠的财政经费保障。加大法律援助经费投入,形成制度保障。五、下一步工作思路2024年,我中心将继续认真开展各项法律援助工作,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群众知晓率,加大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了解,提高群众对法律援助服务的认可度和法治获得感;继续加强完善法律援助案卷的规范化建设,加强案卷评审和档案管理;扩大普法宣传工作的战果,提升群众对法律知识的认知度和社会影响力;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与妇联、劳动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协作,开展相关维权法律援助联动,维护妇女、儿童等的合法权益;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援助业务经费得到保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