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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20 15:55
单位名称 佳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政策宣传、咨询受理等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经办、归集、发放等工作。
住所 陕西省榆林市佳县佳州街道黑龙庙拐26号
法定代表人 郭艳军
开办资金 5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28万元 16.15万元
网上名称 佳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2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今年以来,我中心全面贯彻落实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积极开展养老保险政策宣传、业务系统启动、基金防控以及疫情防控等工作,通过加强部门协作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我中心2023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一)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及保费征缴情况。截止2023年12月,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单位户数为265户,其中在职人员参保缴费7242人,退休人员3587人。参保单位缴费情况截止12月,共征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1997.81万元,征缴职业年金2212.30万元。其中转移接续基金361.76万元。截止2023年12月底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合计缴费人数88157人,金额2841.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居民到龄人员待遇发放工作。截止2023年11月底发放退休人员养老待遇25357.02万元,其中基本养老金发放23249.95万元,给财政代发护理费、独生子女费、残疾金、改革性补贴高出部分等,合计2107.07万元。截止2023年11月底年我县享受城乡居民养老待遇人数共47362人,截止11月底累计发放养老金10141.58万元;办理死亡注销人员共815人,发放死亡丧葬金80.66万元;城乡转出114人20.82万元;八大员发放资金1223.19万元。全年基金收入为13221.31万元,基金支出为11466.25万元。全县退休、遗属补助、六十年代精简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认证工作情况。2023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共3587人,遗补人员671人、精简人员有21人。截止2023年11月底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认证3550人,未参加年审27人,死亡10人;遗属人员认证通过633人,未参加年审18人,死亡20人;精简人员认证通过20人,死亡20人,对死亡及未年审者全部暂停其待遇发放。全县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47362人,已认证46531人。未参加年审还有369人,上报死亡462人,对死亡及未年审者全部暂停其待遇发放。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一)加大宣传力度,养老保险政策深入人心。今年年初,我经办中心制定了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方案,印制了养老政策宣传画册及养老保险手机app系统使用指南;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品等多举措方式广泛宣传养老保险政策,鼓励引导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积极参保。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乡镇、进社区、进学校、进医院、进机关站所广泛宣传社保政策,面对面解疑答惑,提升广大干部职工和城乡居民参保意识和政策知晓度。多举措全方位推进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活动,防范化解社保基金管理风险。为防范化解社保基金管理风险,严厉打击欺诈冒领社保基金的违法行为,我经办中心将全力推进社保基金管理提升行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多举措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经研究从三个方面进行部署落实:一是摸“底子”,建立追缴台账。强化与民政、公安、乡镇及村委会配合,核实死亡时间及冒领金额,收集死亡冒领人员、重复领取人员的社会关系,摸清底子,掌握思想动态,建立追缴台账,2023年新增暂停1576人:其中死亡暂停853人,未认证暂停697人,其他原因暂停26人,2023年办理丧葬补助业务815人,截止目前我县居民养老待遇暂停人员为1573人。二是找“路子”,加大追缴力度。为顺利完成基金追缴任务,做到基金“颗粒归仓”,组建基金追缴工作小组,专题研究基金追缴工作,做到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对策,由易至难,分层分类,力争尽早完成追缴工作,截止11月底共追缴168人,9.65万元。其中系统抵扣159人,6.03万元,账户追回9人,3.61万元。三是出“点子”,防止基金流失。不断在“四防”协同上下功夫,补齐基金管理短板。进一步加强信息系统应用,常态化筛查疑点数据,定期针对高风险业务开展疑点数据筛查,提升预警功能运用。多角度、全方位进行社保政策宣传,让参保群众知法守法。同时,规范业务操作规程,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及时对业务各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堵塞管理漏洞,消减风险存量,遏制风险增量,维护基金安全,从严从细管理社保基金“养老钱”“救命钱”。积极探索年审新技术新手段,确保惠民资金精准发放。为了搞好今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2023年我县积极号召全面推广使用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进行年审,通过使用APP年审打破了时间地域限制,在提高业务经办的同时,也让参保对象“少跑路,不跑路”变得切实可行,真正实现“寓认证于无形,寓认证于服务”。待遇享受人员注册登录app后,按照提示选择我要认证,扫描身份证然后进行刷脸认证,对于手机app年审难以通过、行动不便瘫痪在床的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我中心采取集中指纹认证、待遇人员集中市区蹲点认证、工作人员上门进行活体指纹采集等方式进行认证,对于手机app年审难以通过、行动不便瘫痪在床的的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乡镇经办人采取上门服务拍摄持有身份证、水杯小视屏和相片的方式进行年审,坚决杜绝死亡冒领现象发生。创新征缴方式,确保养老保险基金足额征收。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费的征收管理,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费保费全额征缴,督促有欠缴和拖延缴费的单位尽快缴纳保费,确保保费应交尽交。城乡居民养老保费征缴秉承让数据多跑路、人民群众少跑路的工作理念,不断进步,不断创新。今年我经办中心在自主缴费的基础上大力推行手机缴费,印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手机缴费指南》进行广泛宣传,确保养老保险基金足额征收。(五)强化服务意识,精简繁琐流程。针对审批手续签字领导过多办事人员跑不过来的情况,在确保工作质量的情况下,简化手续程序,确保手续齐全的办事人员来一次就解决问题,进一步简化群众参保的程序和手续,鼓励广大居民充分利用养老保险app,做到参保简便,领取方便;对孤寡老人、体弱多病、重度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服务上门,做到参保、缴费、领取不出村,切实提高服务意识,提升业务水平。(六)健全内部控制工作,加强基金财务管理。我中心已建立了完善的社会保险风险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合理配置岗位人员,建立相互制衡机制,严格实行授权管理,重要业务有初审复审、有审批,实现内部控制制度常态化管理。以基金管理制度为重点,严保基金安全,对社保基金的收、支、审等业务工作的关键环节实施重点监控,每项工作到岗到人,每位工作人员按照各自的岗位职责权限规范操作。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征缴保费纳入财政专户,我单位财务每月结账时严格坚持与税务、银行、国库对账工作,从而保证了基金安全完整。有效堵塞社保基金“跑、冒、滴、漏”,杜绝基金被挤占、挪用或流失,严防基金欺诈冒领事件发生。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经办中心业务系统实行岗位分离制,分工细,业务办理有个人权限限制,对机构业务经办人员数量要求多,导致业务工作开展时间紧、进度慢。由于我县财政特殊情况,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少,养老保险征缴与养老待遇支出矛盾突出,资金缺口巨大,县财政对养老待遇支出资金保障压力不断增大。我县外出人员较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宣传动员、办理缴费方面存在一定的困难。八大员人数大种类多,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影响正常发放。稽核追缴工作难度大。主要原因:一是服刑、死亡人员等数据信息获取时间较滞后,二是部分违规领取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追缴工作有一定的困难。四、改进措施(一)合理分工,同人不同岗位轮流上岗;增加工作人员。(二)联系县财政,尽快考虑解决职业年金资金问题。(三)印发宣传资料,加大宣传力度。(四)联系县财政,能按时拨付八大员工龄补助资金,争取做到按月发放八大员。(五)针对稽核追缴工作的措施:一是与司法公安机关做到信息及时共享,减少服刑、死亡多领养老金;二是加大欺诈骗保行为的法律宣传,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在多层次、全方位、大角度宣传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宣传工作思路,制定个性化宣传方案。(二)加快进度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到龄人员待遇核定工作,做好60周岁以上老人基础养老金发放工作。(三)我中心将进一步督促全县各参保单位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四)做好参保人员社保卡采集信息工作,做到应领尽领。(五)为尽快全面启动职业年金待遇发放工作,我们积极与财政沟通协调,确保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足额到账和八大员资金按时发放。八大员人数大种类多,我单位将尽心尽力统筹协调做好八大员待遇发放工作。(六)做好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适龄人员保费征缴工作,继续加大对中青年农民的保费征缴力度,力争在下一步工作中全面完成适龄人员参保任务,做到应保尽保。(七)全面加强社会保险经办风险防控意识,积极主动与公安、民政等部门的联系,通过数据对比和应用人脸识别等多种途径手段,定期开展内部数据对比,提高认证核查率,全面遏制死亡冒领现象的发生。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