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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地方金融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20 15:20
单位名称 神木市地方金融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中省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分析全市宏观金融形势和运行情况;负责引进银行、保险、证券等各类金融机构和类金融组织,引导、鼓励金融机构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组织推进全市资本市场发展;开展金融信息化建设等相关工作。
住所 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广场北路4号党政办公大楼934室
法定代表人 王鹏
开办资金 69.09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9.09万元 55.65万元
网上名称 神木市地方金融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开办资金由109.51万元变更为69.09万元,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在有关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开展业务情况(一)强化银行信息监测与风险化解,全市金融保持平稳健康运行。一是金融机构存贷款平稳运行。12月末,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2426.51亿元,同比增长11.43%;各项贷款余额738.77亿元,同比增长4.81%。二是持续推进不良贷款化解工作。全力开展不良贷款清收压降工作,中小银行风险化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率控制至1.06%。(二)推动金融脱贫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落实“5321”脱贫小额贷款政策(即小额贷款金额最高5万元,期限最长3年,免担保、免抵押,财政全额贴息)。常态化开展贷款意向摸排、贷款政策宣讲、问题整改督帮等,积极引导和督促各镇街、贷款银行扎实开展贷款投放工作和到期贷款收回工作,稳妥处置逾期贷款。(三)持续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扎实落实企业上市扶持政策,积极争取榆林市促进金融业发展奖补政策,本年度累计为8家企业向榆林市申请资本市场发展财政奖补资金,有效减轻企业上市过程中面临的资金压力。二是持续加强上市后备企业培育,不断充实完善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推动恒凯新能源、德林荣泽、德元数字等9家企业入选榆林上市企业后备库,形成梯次分明的上市后备企业梯队。(四)全力优化提升金融领域营商环境。一是加大贷款投放力度。扎实落实《神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市域经济发展考核办法(暂行)》,运用考核结果与政府性资源挂钩的激励机制,持续扩大信贷投放规模,增强金融信贷支持实体经济能力。二是推动信贷产品创新,信贷服务实现“简化办”,小微企业贷款实现“即时办”。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推出“秦V贷”“小微快贷”“极速贷”等30多款线上贷款产品,已实现当日受理当日放款。三是持续提升“榆林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应用水平。组织各镇街、部门合力开展平台宣传推广活动,提高平台企业入驻量和贷款成交量。四是充分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进一步强化政府性担保机构支小支农的政策性定位,积极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增信,帮助小微企业解决缺信息、缺信用、缺抵押等问题,努力扩大业务规模,提升服务效率,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五)切实加强地方金融监管,推动行业合规健康发展。加强地方金融组织日常监管,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监管方式,对地方金融组织进行现场检查和行业年度审查,保障了地方金融组织依法合规经营、健康良序发展。(六)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按照省、市扫黑除恶工作有关部署,遵从“属地管理,谁监管、谁负责”“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工作原则,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常态化开展金融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截至目前,我市22家银行业金融机构、20家小额贷款公司、2家融资担保公司和1家典当行,均未发现、收到有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以非法集资资金开展非法小额贷款业务的问题线索,不存在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和从事“套路贷”“校园贷”等非法金融活动,切实维护了我市金融秩序健康稳定。(七)持续开展普惠性金融知识宣传,提升群众金融知识素养。一是多渠道、全方位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结合“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国家安全日”“金融知识宣传月”等时间节点,组织辖内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领域国家安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主题集中宣讲活动,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短信群发平台、神木新闻网等线上渠道,聚焦金融知识热点,全方位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持续提升公众金融素养,增强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共同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二是精心组织“防风险、促发展”金融人才专题培训活动。5月底,市金融服务中心组织我市经济金融工作部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成员单位、金融机构领导和业务骨干,在浙江大学举办了为期一周的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我市经济金融工作部门、金融机构防范化解风险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为推动我市金融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一年来,我单位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不懈努力,取得了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全市金融保持平稳健康运行,金融行业运行合法合规,无涉稳和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银行机构不良率控制至1.06%;持续落实脱贫小额贷款政策,常态化开展贷款意向摸排、贷款政策宣讲、问题整改督帮等,扎实开展贷款投放工作和到期贷款收回工作,稳妥处置逾期贷款,逾期率低于考核指标要求;积极争取榆林市促进金融业发展奖补政策,有效减轻企业上市过程中面临的资金压力,持续加强上市后备企业培育,不断充实完善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形成梯次分明的上市后备企业梯队;金融领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信贷投放规模持续扩大,信贷产品不断创新,信贷服务实现“简化办”,小微企业贷款实现“即时办”,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充分发挥,企业融资成本有效降低;多渠道、全方位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持续提升了公众金融素养,增强了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进一步推动了我市金融工作高质量发展。三、目前存在的问题一是我市脱贫人口高龄化、脱贫户产业发展单一,脱贫人口小额贷款工作面临贷款回收和新增发放困难的问题。二是受疫情、国内外时局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率、担保机构代偿率可能会有所抬升,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任务加剧。四、改进措施(一)常态化开展贷款意向摸排、贷款政策宣讲、问题整改督帮等,积极引导和督促各镇街,下大力气推动脱贫人口小额贷款发放与到期贷款回收工作。(二)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领域风险,强化银行信息监测与风险化解,持续推进不良贷款化解工作。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做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大文章。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加大信贷投放,宣传好金融信贷产品,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的增信作用,加强信用环境建设,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进一步优化金融领域营商环境。(二)加强与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派出机构协调,强化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地方金融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领域风险。(三)继续推动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相关工作。指导和督促各镇街、贷款银行做好政策宣传和信贷需求摸底工作,确保应贷尽贷,做好到期贷款回收和逾期贷款处置工作,确保风险控制在合理水平。(四)接续做好企业上市培育工作。及时修订完善上市扶持政策,落实好奖补资金。积极开展上市政策宣讲、上市专项培训,进一步提升企业上市意愿,增强企业上市动力。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