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2023年业务开展情况 (一)加强土地法律法规宣传,以减少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我队结合“4·22”地球日和“6·24”土地宣传日活动,走乡镇进街道,积极开展土地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宣传小礼品2000余个。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全民保护耕地意识,扩大普法覆盖面,营造依法管地、用地的良好氛围,减少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发生。(二)强力推进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认真抓好土地违法整改落实工作。一是根据中、省市部署要求,按照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相关政策,我队认真开展2023年季度土地卫片执法,对下发的土地卫片图斑认真核查判定,分析汇总,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问题,进行立案查处。二是对历年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中未整改到位的违法图斑进行梳理,汇报并下发给乡镇及有关责任部门,督促并指导整改,目前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三)2023年1至10月份季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情况。基本情况:截止2023年10月份自然资源部下发图斑383个,已完成外业调查、举证、核实,内业判定后拆分图斑总计418个,涉及监测面积3576.90亩,耕地967.74亩(永久基本农田204.66亩),生态红线355.58亩。具体包括:合法用地图斑24个,涉及面积142.45亩,耕地60.77亩:违法用地图斑63个,涉及面积156.81亩,耕地34.27亩(永久基本农田7.88亩)。目前违法用地图斑已整改到位7个,违法比例27.61%,违法占耕比例是5.65%。(四)2023年1月至10月份土地卫片新增违法用地未整改到位56宗89.14亩,占用耕地13.13亩、永久基本农田3.91亩。其中,农村宅基地33宗39.36亩,占用耕地3.33亩,永久基本农田2.23亩,城镇住宅用地1宗2.53亩,村集体晾晒场类4宗9.18亩,占用耕地2.15亩,永久基本农田0.05亩,庙宇、坟等特殊用地4宗2.53亩,占用耕地0.48亩,采矿用地3宗21.62亩,占用耕地1.77亩,临时堆放2宗4.15亩,村委会翻修1宗2.19亩,占用耕地0.19亩,设施农用地7宗5.76亩,占用耕地3.97亩,永久基本农田1.63亩,其他产业类1宗1.82亩,占用耕地1.24亩(为陕西浩丽绒山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建厂区占地,案件正在办理中)。(五)未整改到位的土地卫片违法图斑已督促相关单位按时限整改。今年土地卫片图斑还陆续下发,我队积极关注,对违法线索图斑逐个核查,该移交的移交,该立案的立案查处,该拆除复垦的复垦,严格控制违法比例。二、取得效益2023年截止12月共立案查处12宗(为2022年及2021年土地卫片发现违法案件、2023年日常巡查发现案件及2023年土地卫片违法案件),结案10宗,结案率83.3%,共处罚109.7617万元,没收非法建筑面积9587.4平方米,责令退回土地23.21亩,建议纪检部门处分建议人数2人。剩余2宗预计年底结案。强力推动土地例行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取得实效。2023年高质量完成了自然资源督察反馈我县2022年43个土地违法问题图斑及2023年11个土地督察图斑举证验收工作。同时完成了自然资源部下发我县的24个农用地涉嫌犯罪违法线索图斑的整改和举证工作。三、存在问题履行依法行政的经费保障不足、无装备、无执法车辆,常年租车办案,费用较大,造成巡查工作开展不到位,从而对预防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人员老龄化严重、业务知识及法律法规知晓度不够。四、整改措施按照省、市、县自然资源会议关于执法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立足本职,扎实工作,通过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坚持保护自然资源、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以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为契机,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在局相关股室密切配合下切实做好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各项工作,确保了自然资源执法监察职能的全面落实,为完成全年的工作目标任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为全面贯彻省委、市委、县委、县局关于作风能力提升年相关安排部署,确保自然资源监察大队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实施方案,对照方案深入学习,人人都撰写个人自查报告。五、2024年工作计划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一是在今后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中,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高工作效率,按照“月清、月核、年度评估”工作模式,准确、高效的完成我县卫片下发图斑。二是加大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促进我县土地市场合理有序、健康、快速的发展。三是深入宣传《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努力探索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新路子,提高办案质量。四是抓好廉政建设和队伍素质教育工作,不断提升监察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提高“防腐拒变”的能力。五是加大动态巡查力度,对川道沿线进行重点监控,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取土、采沙和破坏矿产资源行为,及时制止乱打乱建等现象,积极消除违法行为的发生。六是搞好与镇政府、街道、部门的对接与配合,加强对乡镇督导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