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杨陵城区国土资源管理所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保护耕地与合理利用土地提供管理服务。实施土地管理,土地复垦,土地计划和规划。办理土地征用,划拨手续。调解土地宅基权属纠纷,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相关社会服务) | |
住所 | 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杨陵区凤凰路中段 | |
法定代表人 | 苏波 | |
开办资金 | 3.89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杨陵区自然资源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0.74万元 | 0.67万元 | |
网上名称 | 杨陵城区国土资源管理所.公益 | 从业人数 7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业务活动开展情况2023年,杨陵城区国土资源管理所在两级自然资源局领导班子的坚强领导下,在自然资源系统各位领导和全体干部职工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认真履职,扎实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全年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报告以下:大力宣传耕地保护政策,营造良好的管地和用地环境。一是扎实开展“三进”宣传调研活动,深入广大农村、企业、合作社“送政策、送信息、送服务、送法律、送保障”通过实地查看、座谈交流等形式,提升广大涉农经营者耕地保护意识、提高自觉依法依规用地意识。城区所联合姚安社区利用12.4全国宪法宣传日开展自然资源法规政策宣传活动,全年组织所里人员参与两级自然资源局开展的5.12防灾减灾日、6.25土地日等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活动4次。二是开展街道办机关及村(社区)三委会干部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及政策宣讲会2场,为杨陵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讲述了一堂题目为“共同加强耕地保护,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土地管理知识,组织印制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单2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20余条,并在动态巡查和日常工作中向群众分发,辖区广大干部群众政策知晓率得到提升。三是积极主动作为,为全力服务好杨凌示范区特色现代农业“1123工程”和“五联一抓”乡村振兴项目,积极主动与辖区内各村委会在项目前期策划用地上对接联系,我所全程在项目选址、政策指引等方面提供服务,争取广大干部群众理解和工作支持,避免违法违规用地的发生。(二)认真履行耕地保护监管责任,辖区耕地保护红线得到巩固。切实做到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一是认真落实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制度,全年组织开展辖区土地执法动态巡查71次,发现、制止土地违法行为19起。二是协调示范区局利用科为示范区城投公司代建的麦肯项目预埋雨(污)水顶管基坑工程办理临时用地手续;指导辖区内杨凌吉致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畜禽养殖基地、杨凌一土一木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农作物设施种植项目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三是田长制建立,协助杨街办、大寨街办建立街办、村委会、村民小组三级田长,明确各级田长巡田范围、责任,形成三级联动全覆盖的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层层压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三)努力强化自然资源执法监察,辖区自然资源管理秩序井然。一是坚决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组织立案查处1起土地违法案件,代引涛压占基本农田建设猪场,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700平方米,截止目前已复耕复种。二是责令限期整改违法违规用地13宗,限期拆除名都酒店七楼违建100平方米、尚特梅斯庄园压占基本农田种植花卉限期整改复耕复种30余亩、金薯种业压占耕地建设农资库房限期拆除复耕复种400平方米、下川口村川东新村压占耕地建设停车场限期拆除复耕复种500平方米、丁建党非法占用耕地堆放石料限期搬离复耕复种1000平方米、美凌园林公司限期拆除农资库房200平方米、绿亚园林公司限期拆除钢构房屋架子300平方米、示范区工业公司在下川口农用地上限期搬离蹲放集装箱100平方米、下川口村委会占地建设公坟地限期整改2000平方米、依法拆除五星小学北侧废品收购站1500平方米、完成李智国教授违法违规用地整改300平方米;督促萌兔乐园违规用地整改500平方米、元树公坟地整改500平方米。(四)仅仅围绕局中心工作,辖区内重点项目工作一一落地。一是完成了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其中“非农化”就地整改图斑3个,杨凌金薯种业公司压占耕地堆放农资限期办理复耕复种400平方米、杨凌正鼎燃气违法压占耕地限期拆除复耕复种60平方米、杨凌九魅园草莓研究所压占基本农田硬化场地截止目前正在整改中,落实异地补划潜力地块80余亩。完成了辖区内自然资源部下发的月度卫片图斑、季度变更调查图斑、年度变更调查图斑的外业核查内业研判整改工作。二是为确保重点项目及时落地,协助大寨街办对杜寨牛场及牛场内七家用地单位开展了调查取证工作,与杨陵区法院行政庭积极对接,有力的推进了西农大置换土地征收进程。(五)提高政治站位,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得到全面落实。一是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开展了西小寨、乔家底、柴家咀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对2021年辖区内村庄规划试点村黎陈、杨街办(杨扶路以北、杨临路以西)乡村规划进行了调整修订编制工作。二是配合林业站完成苗木经营许可证前期企业用地地类的现场踏勘审核工作,全年出具林木种苗办证现场审核记录证明4份。三是配合规划队做好农用地转用报建资料收集工作。四是配合杨街办、大寨、李台完成镇公墓选址、重点项目的选址工作。五是与大寨街办消除西卜村四组党民生因人为工程引发地质灾害(小型黄土崩塌)隐患点。二、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一)经济效益。加强自然资源执法工作,有效遏制国有资产流失。与企业在土地上对接,为乡村振兴项目的落地建设奠定了基础,有效促进了乡村经济全面发展。同时,将充分发挥农村土地价值,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开展,使农村集体和农民的收入增加并多元化。(二)社会效益。开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工作,不断加强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履行自然资源动态巡查责任,严肃查处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消除非农化非粮现象,做好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的一道关卡。科学规划辖区村庄规划工作,科学合理布局辖区村庄规划建设,对支撑和促进全区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三、存在问题及建议(一)存在问题1.执法车辆是基层所落实土地执法动态巡查最主要的问题。国土所履行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动态巡查办案职责,主要依靠“私车公用”,执法车辆成为基层执法人员落实执法巡查工作最主要的问题。2.人员力量薄弱已成为限制基层所贯彻落实上级指示和各项任务的主要问题。城区所编制8人,目前实有4人,1人面临退休,实际可随时调用的只有3人。全所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专业性业务工作推进费力,日常工作开展效率和质量不高,且人员老龄化问题突出。3.局业务科室与基层管理所未形成管理合力。一是变更调查实地举证工作。全区2023年度变更调查图斑1040个,其中技术单位无法进入合法供地范围内图斑达104个,主要集中在城区内,建议示范区局利用科将合法供地(出租)移交情况告知基层国土所。二是设施农用地管理。我所辖区内杨凌一土一木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秋禾家庭农场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上图入库,基层国土所不清楚,建议街办设施农用地审批完后将备案资料提交基层国土所,由所里上报局规划队完成上图入库工作。三是临时用地管理。建议临时用地复垦承诺及复垦保证金由街办收缴,审批情况及时告知基层国土所便于监管,临时用地期满后及时复垦。4.已征收储备土地管理不够规范。辖区内储备土地有原村集体统一耕种(统一对外出租)、群众自种(群众对外租赁)、企业乱占、农业园区办种植、示范区局出租使用等情况,开展土地违法清理时权责不清,如:耕地非粮化核实整改,村委会与土地部门、街办扯皮,建议摸清全区储备土地使用情况后,出台储备土地管理办法,明确土地、街办、村委会权责。(二)整改措施加强自然资源业务培训工作,一是积极参与中省、示范区及局里安排的各类自然资源及规划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全所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二是坚持每周利用半天时间集中业务学习,深入学习自然资源和规划各类新政策、新要求,促进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四、2024年工作计划(一)加强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一是在杨街办、大寨街办继续组织开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及政策普法讲座,重点将《自然资源部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南(2023年)》讲解;二是对于街办、村组实施的乡村振兴项目,在项目前期论证、选址上提前介入;三是对于基本农田及耕地面积大的重点村、及涉农大户企业(合作社)持续开展一对一普法宣传,在企业用地上建立一对一政策指引,提高依法依规用地意识,避免出现新的违法违规用地。(二)强化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巡查。一是认真落实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制度,坚持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坚决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二是重点抓好城市建成区内违法违规问题的巡查和查处工作,坚决遏制未经审批擅自加建加盖违法违规建筑物的行为,切实维护规划管理秩序。(三)做好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事项下放工作。依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向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县级行政执法权的决定》及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县级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事项下放衔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将我局土地、林业部分执法权下放街办,落实国家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效破解基层街办治理“看得见的管不住,管得住的看不见”的难题,配合街办切实做好案件查处工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