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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南郑区环保督察工作办公室(汉中市南郑区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4-03-20 11:40
单位名称 汉中市南郑区环保督察工作办公室(汉中市南郑区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南郑优美生态环境。负责中央、省委和上级环境保护督察配合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区级各类环保督察工作,推动大气污染治理工作。
住所 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道西大街24号
法定代表人 张友林
开办资金 2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93万元 7.38万元
网上名称 汉中市南郑区环保督察工作办公室.公益 从业人数  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没有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的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2023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政治学习,提高工作能力水平。扎实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通过学习全面提高了区环督办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稳步提升了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全年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党支部会议16次,支部书记讲党课4次,廉政知识测试1次,参观廉政书画展1次,参观家风馆1次。3名党员“学习强国”年度学习积分均超过5000分。 (二)持续推进中央和陕西省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一是配合省生态环境厅第四专员办汉中督察局对全区生态环保工作进行调研,对检查出的圣水污水处理厂、金色港湾建筑工地、尧柏磊金混凝土制品厂等4个问题交办相关部门,并全程督导整改到位;二是配合市环督办对第二轮中央和陕西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交办群众信访件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现场核查;三是分别于2月份、9月份组织开展了2017年以来中央和陕西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交办群众信访件整改情况进行了全面“回头看”,巩固了整改成效;四是紧盯区住建局、区城管局未完成整改的省生态环保督察3个问题,不间断实施督办;五是对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向省生态环境厅书面反馈前期在我区调研暗访发现的3个具体问题进行督办整改;六是对中央和陕西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交办群众信访件及全区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全年下发督办通知26件,约谈1次,专题报告区政府常务会议5次。 (三)持续攻坚大气污染防治。结合各县区大气办工作运行情况及市2023—2027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部署,全年以问题为导向通过现场督导检查,向相关部门、镇(街道)交办各类大气污染问题211件,通过问题整改,有效制止了污染物排放。 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 (一)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任务顺利完成。一是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共31个,截至2023年底,按期完成整改任务29个(其中验收销号21个),未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2个为“备用水源未建成问题”和“石拱水源地环境问题未整治到位问题”。因云河城市供水工程项目建设遇到政策性调整,未按时在2023年底完成,已专题报告市委、市政府,申报延期至2025年底。交办的45个信访件已全面完成整改;二是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6个整改任务,已完成4个,剩余2个问题正在按时序持续深入整改。交办的25个信访件以汉山苍耳崖完成桥梁建设而全面收官。 (二)空气质量稳步改善。2023年,列入市考指标的大河坎水厂国控站,实现优良天307天,PM2.5浓度40微克,与2022年相比空气质量相对变差,与市中心城区的汉台区、经开区空气质量水平基本一致。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在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中的督导检查措施较为单一。 (二)改进措施。一是与住建、城管、公安、交通、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行业部门形成合力,组成大气专项办督导检查巡查组,开展日常巡查。二是加强抽调人员业务培训,提高问题甄别能力,提高问题发现率。三是提高问题管理水平,对发现的问题按交办、督办、销号形式实施闭环管理,防止问题反弹。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巩固五星创建成效,发挥支部引领作用,抓好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为大力推进新征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担负起新的生态环保督察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强大的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幸福感。 (二)持续加大督察督办,确保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如期完成。督促住建、城管、生态环境、公安、应急、自然资源、林业、交通、市场监管等执法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全面提升环保监督管理能力。采用紧盯问题督进度、抓住关键强追责、全面回访防反弹、综合督察促目标等措施,完成好第二轮中央和陕西省生态环保督察交办剩余的水源地建设等各项整改任务。 (三)持续加大督导检查,确保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提升。紧盯突出问题,强化日常督察巡查,注重督查结果运用,倒逼工作落实,整体提升全区环境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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