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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法学会

发布时间: 2024-03-20 11:00
单位名称 咸阳市法学会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组织全市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法律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学术调查研究,开展法学、法律学术研讨和学术交流活动,提出决策依据和建议;负责评选和表彰全市优秀法学研究工作者和优秀法学论文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培训和法律服务工作,建立信息网络,加强信息交流和传播等。
住所 咸通南路中段市委院内4楼政法委402室
法定代表人 谢军
开办资金 2.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中共咸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67万元 2.67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咸阳市法学会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开展业务情况1.坚持创新工作载体,着力服务发展大局。一是大力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高位推动落实。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先后召开书记办公会、市委政法委员会专题研究部署。组织召开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聘任仪式暨工作推进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谢军参加并讲话,并为首批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颁发了聘书。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基层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建设的通知》,将专业法律服务的触角有效延伸到基层社会治理中。聚焦重点工作。制定印发《咸阳市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及《流程图》,健全完善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相关管理、考评制度及运行机制,确保工作规范、高效运行。围绕市委中心工作,集智聚力解决委托单位典型疑难案件。今年以来,已经为6件疑难案件、信访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受到委托单位的一致好评。强化结果运用。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对6起委托案件进行审核评估,总结反馈委托事项的内容、成效及经验,为相关共性案件提供更具法律价值的参考依据。积极探索实践,市法学会在11月14日《西部法制报》第3版刊发了《为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建设凝心聚智》理论文章,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作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努力打造成为法学会服务基层法治实践的高端平台、特色平台、有效平台。二是持续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法治我践行▪尊法我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着力提升青少年尊法意识、用法能力。与市司法局、团市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的通知》,多形式、广覆盖开展基层普法宣传活动,夯实基层法治基础。积极组织“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今年以来,开展法治讲座90余场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1.5万余份,直接普法受众5万余人次,受理法律咨询援助案件1.8万余件,切实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三是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圆满完成中国法学会副秘书长尹宝虎一行、省法学会“新时代诉源治理的创新与发展研究”调研课题组来咸的调研工作,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推动基层诉源治理工作迈上新台阶。参与起草《咸阳市政法领域信访工作法治化试点实施方案》、组织并参加全市信访工作法治化座谈会,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2.坚持深化法学研究,倾力服务法治咸阳建设。一是繁荣法学研究。充分运用“中国法治论坛”、“西部法治论坛”等全国、区域性交流平台,最大限度提供高质量调研成果,力争多展示咸阳成果,多发出咸阳声音,共征集到优秀论文60余篇。其中,我市被评为第十一届“关中-天水经济区法治论坛”优秀组织单位,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韦付萍荣获该论坛一等奖,另有2名同志获得二、三等奖;同时,我市有3名同志在第五届“法治陕西论坛”中获奖。二是发挥导向激励作用。会同市委政法委将政法系统调研工作与法学会课题研究有效整合,建立配套课题申报、评审表彰、成果转化等工作机制。组织市法学会干部围绕青少年犯罪、婚姻家庭纠纷等问题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3篇,其中1篇得到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谢军同志的充分肯定。参与撰写《做好新时代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调查与思考》调研报告,为政法重点工作提供法学智力支持。三是搭建互通共享平台。建立市法学会《成果要报》专刊,及时刊发优秀调研成果,为推动法治咸阳建设提供智力支持。组织开展第三届“咸阳法学优秀调研成果奖”申报评选活动,共征集优秀学术成果50余项,共13篇学术成果分别获得一、二、三等奖,激励会员为法治咸阳建设献智献策。3.坚持加强自身建设,奋力夯实学会基础。一是自身建设得到加强。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全年重点工作来抓,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谋划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制定下发《关于推进县级法学会换届工作的通知》《关于推进各研究会换届选举建议的函》,加快推进基层法学会、市属研究会健全完善组织体系,推动基层法学会实体化、规范化建设。二是建立协商合作机制。加强与各级政法部门及信访、妇联等市级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参与法治建设工作,被推荐为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主动与市律师协会、秦直道律师事务所等司法实务部门沟通交流,建立首席化解疑难案件协商机制,先后两次召开协商会议,开创了法学会工作新局面。三是会员服务管理扎实推进。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实现了会员管理信息化、网络化。坚持巩固和发展并重,积极培育门类齐全的法治专业人才,不断充实壮大会员队伍、优化会员结构。为新发展的100多名会员及时下发会员证书,激发了会员的职责使命感和荣誉感。二、取得的社会效益1.法治宣传范围更广。今年以来,开展法治讲座90余场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1.5万余份,直接普法受众5万余人次,受理法律咨询援助案件1.8万余件,切实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不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今年以来,已经为6件疑难案件、信访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受到委托单位的一致好评。积极探索实践,市法学会在11月14日《西部法制报》第3版刊发了《为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建设凝心聚智》理论文章,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作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努力打造成为法学会服务基层法治实践的高端平台。3、法学研究成果显著。我市被评为第十一届“关中-天水经济区法治论坛”优秀组织单位,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韦付萍荣获该论坛一等奖,另有2名同志获得二、三等奖;同时,我市有3名同志在第五届“法治陕西论坛”中获奖。组织开展第三届“咸阳法学优秀调研成果奖”申报评选活动,共征集优秀学术成果50余项,共13篇学术成果分别获得一、二、三等奖,激励会员为法治咸阳建设献智献策。三、存在问题一是法治宣传不够深入,法治宣传范围有待扩大,更加深入基层根植百姓。二是基层法学会作用发挥有限,未能调动基层会员参与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积极性。三是市法学会参与法治建设和市域社会治理的机制不够完善,在服务大局方面还有待提升。以上这些,都要求我们要不断完善自身建设,着力破解发展难题。四、2024年工作计划1.突出服务大局,做深做实彰显成效。一是深化做实首席工作。强化队伍建设,着重补充中青年法学人才及基层调解能手到市级首席法律专家库;按照市级规制健全完善县市区首席专家团队,更好地服务基层政法工作及社会治理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加大与法检、信访等有关部门联动合作,把精准化解各领域的疑难复杂案件作为打开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局面的突破口,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结果运用,加强对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典型案例的研究、总结,提炼典型案例中经得起实践检验的重要观点、重要论述,转化为科学对策建议。二是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充分发挥法学会桥梁纽带作用和会员专业优势,积极参与诉源治理工作,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建立联动机制,加强与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沟通协作,建立诉源治理纠纷化解联动机制,积极承担诉前调解“重担”。主动参与,组织会员积极与辖区法院(法庭)联系对接,认领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发挥专业优势推动案结事了。提升能力,市县两级法学会要加强与法院的联系,有计划、分类别、针对性的组织开展会员法律知识、办案流程、调解技能等相关培训,不断提升会员的业务素质。三是培育法治人才。积极培育门类齐全的法治专业人才,不断优化会员结构,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奠基石作用。建立人才激励机制,持续开展“法学优秀调研成果奖”评选,组织开展“咸阳市法学会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使优秀中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脱颖而出。建立健全党政机关研究部门与法学会常态化联系机制,支持引导会员围绕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法治问题全力攻关破题。搭建成果转化平台,对于优秀的、有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及时向党委、政府抄送,力求为法治咸阳建设献智献策。2.突出自身建设,强基固本彰显实效。一是基层法学会实体化运行。在完成换届工作的基础上,健全完善县市区法学会组织机构,制定规范性文件,明晰职责任务,倒逼基层做实、用好法学法律工作者这一政法队伍有益补充。立足基层现实,结合基层综治中心、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等阵地建设,探索建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站、个人调解工作室,为参与社会治理的触角向基层延伸创造条件。二是团体会员单位、市属研究会功能发挥。持续用力团体会员单位、研究会,结合两类团体职责,在繁荣法学研究、法治实践、法律服务突出培育特色亮点,加大与市级政法部门的协作,用好市属研究会这一实践平台,推动各项工作走深走实。三是抓好会员管理。扩大来自基层和一线法学法律工作者的入会比例,把好审查关,持续发展壮大会员队伍。增强会员归属感,做实市、县两级会员之家,定期召开会员恳谈会,征求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力求更多地“想会员之所想,及会员之所及”。3.突出协同联动,类聚群分彰显特色。一是关注信访法治化。将会员参与各种矛盾纠纷化解的方式纳入法治轨道中,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着重在预防法治化中发挥会员作用,协同信访、司法、公安等多方资源,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访前。二是关注未成年人法治宣教。加强与法院少年审判庭、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团市委交流合作,结合“双百活动”“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邀请“红领巾法学院”普法讲师团成员对青少年群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扩大法治宣传受众面。三是关注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加大与民政、妇联等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密切配合,在妇联组织中发展一批知法懂法的专业骨干成为法学会会员,适时成立婚姻家庭法研究会,扎实做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1.荣获第十一届“关中-天水经济区法治论坛”征文优秀组织单位2.荣获咸阳市城乡妇女岗位建功活动“咸阳市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