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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20 10:49
单位名称 永寿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发展社会保险事业,为城镇企业职工养老提供保障。管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
住所 永寿县新永路西段16号
法定代表人 李晓龙
开办资金 74.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咸阳市养老保险经办处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40242.84万元 486437.11万元
网上名称 永寿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永寿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在省局、市处、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养老保险经办工作部署,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紧盯目标任务,有序开展了各项经办服务工作。一、2023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抓党建强基础,全面提高政治建设。中心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以党建引领养老保险经办事业高质量发展。规范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截至目前,共召开支部会议20余次,开展支部党课12次。以“学党章、悟思想、强党性、善作为”为主题,贯彻落实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开展“学榜样守初心,勇担当善作为”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坚持开展“练兵比武”学习活动,成立学习小组。支部党员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99公益日”永寿县共建幸福家园项目众筹活动和“扶贫帮困助温暖”活动,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捐款共计750元。2.强化意识形态,筑牢思想防线。中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责任进行分解、落实到班子成员和科室责任人,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全面提升了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二是建立了《网络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制度》等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夯实我中心意识形态制度基础。三是完善宣传制度,中心工作的对外宣传进行层层审批,坚决筑牢意识形态领域安全防线,规范舆论引导。四是加强阵地建设,不断创新载体,充分利用QQ、微信、学习强国、中心家属助廉群等网络平台宣传全面从严治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3.常态化落实“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和“人社工作进园区”。截止12月底,深入企业场所11个,开展活动9场,参与群众430人,收集意见建议10条,已解决10条,发放宣传品310份,各类服务渠道新注册用户235人。同时中心继续落实“双报到双服务”制度,通过政策宣讲和理论宣讲解难题、办实事,实现“共建”“共治”社区服务模式。(二)抓纪律强作风,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中心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坚持以“三个年”为抓手,以更高的站位、更实的举措、更严的标准、更硬的作风,强化党内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养老保险经办服务的重点工作来抓。1.中心立足工作实际,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结合工作分工,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职责落实,健全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制,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业务工作之中,与之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2.中心坚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进行月总结月汇报,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清廉建设有序开展。3.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落实民主集中制、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保密制度、外出备案制度、大厅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坚持做到始终在纪律和制度的约束下工作。4.认真开展全省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深化行风作风建设,集中查摆问题,狠抓落实整改。并通过组织专题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持续淬炼思想,不断改进作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提升群众满意度。(三)坚持目标导向,全面完成年度各项任务。中心以切实抓好各项目标任务落实为主线,以经办数字化转型为动力,以保发放、促统筹、防风险、优服务、强宣传,圆满完成全年任务。1.持续扩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实施精准扩面。截至12月底,全县参保企业共151户,参保人数11905人,其中在职人数8138人,离退休3767人。2.深挖扩面资源,努力推动法定人员全覆盖,重点抓好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新增就业群体的参保扩面工作,聚焦重点人群,加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完成年度目标扩面任务,进度为101%;3.持续做好离退休人员资格认证工作,进一步优化认证服务,做好资格认证宣传提醒工作,离退休人员均通过手机APP认证完成;4.做好社保待遇发放工作,压实责任,坚守保发放底线,持续兑现“不漏一人、不少一分、不拖一天”承诺,精准高效完成了企业退休人员、到龄人员养老金计发和参保人员遗属待遇落实工作。中心按时足额为3767名离退休职工发放养老金和各项财政补贴待遇12081.96万元;按时上报调待报表及工作总结,未造成发放事故;5.积极稳妥推进使用社保卡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工作,截止目前,社保卡使用3767人,使用率为100%;6.进一步优化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严格按照各项转移政策规定,做好各类群体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及时办结,无投诉反映;7.按时完成三年以内待退人员账户信息维护核对1765人,完成进度100%;(四)抓业务质量,经办服务不断优化。今年来,中心对内严抓纪律和作风,对外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1.业务指标超额完成。2023年,中心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各项业务指标均超额完成,兑现了养老金发放“不拖一天、不漏一人、不少一分”的承诺,保障了退休人员的生活,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好了民生保障“安全网”和经济运行“减震器”的作用。2.经办服务不断优化。(1)中心坚持信息化服务与传统服务相结合,满足各类群众的服务需求,不断简化流程,优化营商环境。今年,中心推出数字化便民新举措“刷脸办”,永寿县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从参保缴费到退休,可全程通过“陕西社会保险”手机app掌上办理业务,无需到经办机构柜台办理,真正实现了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2)中心组织开展养老保险服务进园区活动,主动为企业提供服务,提高政策的针对性,真正为企业解决难题,真正把服务企业作为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的常态工作和自觉行动,同时进一步促进园区企业发展,拓展企业养老保险参保覆盖面,带动全民参保,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目标,建立健全全民共享、公平可及的社会保障体系。(3)以适老化服务为重点,通过上门服务对7名患病和年龄偏大无法通过手机认证的退休人员按程序办理了手工认证。(4)创新服务方式,简化办事程序。中心在市处的统一部署下,推出两个二维码灯箱。第一个二维码:立足宣传,以参保问题解答、缴费问题解答、转移问题解答、APP问题解答、网上服务问题解答、待遇问题解答为内容的政策解读。第二个二维码:立足服务,畅通了反映个人服务诉求、进行服务效能评价新途径,实现了服务对象有所求,经办机构有所应的良好机制。(5)中心选派一名副主任到用永寿县监军街道办古屯村担任第一书记,为乡村振兴蓄势赋能。(五)坚持风险管控,防范和化解业务经办风险。中心聚焦基金安全,大力开展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紧扣“部署、落实、推进、整改”各个环节,完善多项制度流程,搭建以内控制度为中心的制度体系,构筑基金风险防控堤坝,守护好参保群众的每一分“养老钱”“保命钱”。1.按照省局《关于印发<陕西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内部控制制度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陕社保办函〔2023〕3号)文件要求,中心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按照活动内容,开展全面自查整改。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对照“六个一”,通过流程梳理、人员梳理、数据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分析问题形成原因,建立问题台账,划分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整改到位。建立健全8项内控制度,整改六类10项问题,完善业务流程,强化风险管控,实现“人防、制防、技防、群防”一体化推进,切实保障基金安全。2.扎实做好部省下发疑点数据核查,持续推进数据稽核。积极与其他部门开展数据比对共享,采取开展实地核查等多种方式,核查各类数据,建立数据台账,制定措施方法,已全部核查整改到位。3.常态化开展数据筛查核查工作,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高风险业务审核全覆盖。二、2023年工作亮点一是积极主动破解企业群众难题。中心成立“槐乡社保”青年突击队,积极回应参保群众对经办服务的新期待,破解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堵点和热点问题18个,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20余次。二是把政治学习当做全盘工作的首要课题。中心坚持把学习贯彻主题教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先后组织集中学习16次、专题研讨会5次、知识测试2次、专题党课8场次。观看《零容忍》《家风不正必有灾殃》《永远吹冲锋号》等警示纪录片9场次,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有效的增强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陕西省事业单位机构同意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有效期2022年4月11日至2027年4月11日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