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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城市污水处理费收缴管理办公室(汉中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汉中市城市污水处理费收缴管理办公室(汉中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4-03-20 10:33
单位名称
汉中市城市污水处理费收缴管理办公室(汉中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生产生活提供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保障,为中心城区节约用水、科学合理利用水资源提供保障。业务范围: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审核、划拨、使用;起草城市节约用水法规制度;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居民小区创建工作;落实公共管网非居民用户计划用水工作。
住所
汉台区将坛东巷36号
法定代表人
牛华振
开办资金
240万元
经济来源
自收自支
举办单位
汉中市城市管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5.55万元
118.96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3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污水处理费征收方面:截至12月底,共完成污水处理费征收2688.3万元:其中公网部分2588.13万元,因市投控集团挪用截留,仍拖欠应缴污水处理费1155.70万元,实收到账1432.43万元。完成全年应收任务的117.6%;自备水源部分污水处理费征收共计100.6万元,完成全年收缴任务的111.7%。并全额上缴国库,确保了滨江北污水处理厂及铺着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二)节约用水管理方面:一是及时商市水利局及有关地方立法专家,并对照《陕西省节约用水办法》等文件,对《汉中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但因陕西省节约用水条例将于2024年正式发布,为避免我市办法出台就面临修改的尴尬局面,确保政策法规严肃性,经与市司法局协商,并报请市政府同意,决定暂缓出台我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二是持续推进节水信息平台建设步伐,对前期调试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完善,已于6月初正式上线运行。中心城区节水统计及计划用水工作已全面实现信息化管理,进一步提升了我市城市节水管理水平。三是积极开展节水培训工作。受水利局邀请,对全市各县区从业人员进行了“加强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推动水资源可持续发展”为主题的培训讲座。四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规划》以及全省公共机构节水工作的总体安排,大力开展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工作,全年共创成南郑区恒大幼儿园等节水型校园7家、汉台区税务局等节水型单位33家、节水型高校1家。五是根据陕西省用水定额,对城区170家非居民用水户上报的用水计划申报表进行逐一核算审定,并结合近三年单位用水情况分析,会同市水利局,圆满完成了2023年度计划用水指标下达工作。六是利用全国节水宣传周、世界水日、节能宣传周等活动,广泛开展节水宣传。全年共设置展板23面,横幅10幅,发放节水倡议书1000份,环保购物袋1000个、纸巾盒1000包。以居民小区、校园为重点,通过张贴节水标识牌、设置展板、上一堂节水课等方式开展“节水进社区”“节水进校园”活动,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动员广大市民共同关注水资源。宣传活动开展期间,充分利用汉中日报、陕西阳光报、汉中政府网站等传统媒体及微信公众号、抖音短视频、今日头条等新兴媒体平台,不断提升城市节水宣传覆盖面。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1、社会效益:城市节水制度进一步健全,节水单元覆盖率进一步提升,节水基础设施日益完善,节约用水意识深入人心。全年节约用水148.04万m³。2、经济效益:2023年全年共收缴污水处理费2688.3万元,由市财政局全额拨付市城市污水处理厂,确保了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为我市综合减排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奠定了坚实基础。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问题:由于污费办单位性质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经费一直由市财政从收缴的污水处理费中列支。但因铺镇污水处理厂的投运,污水处理费已无法保障两个污水处理厂同时正常运行,近年来节水工作经费一直未纳入年度预算,导致城市节水日常宣传、节水器具推广等工作没有有效开展。2、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向投控集团催缴拖欠的污水处理费,并保障以后每月及时足额上缴污水处理费。二是继续努力营造全市上下广泛参与的节水城市创建氛围,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加大雨水收集利用、中水利用等节水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全力打造城市节水品牌,推动我市城市节水工作再上新台阶。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进一步完善节水信息系统,组织协调专业技术人员及供水企业做好相关用水信息资源共享事宜衔接。全面提升我市节水管理信息化水平。2、督导汉台南郑区实施辖区一户一表改造及老旧管网改造计划,加大辖区用水户一户一表改造力度,进一步降低管网漏损率。3、按照省住建厅统一安排,持续指导中心城区开展好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申报工作。4、强化舆论宣传。把宣传工作常态化、日常化,让更多的人了解、支持、参与到节水型城市创建中来,通过创建活动,真正形成节约用水的行动自觉。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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