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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堡县文物保护所

发布时间: 2024-03-20 10:22
单位名称 吴堡县文物保护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加强文物调查、保护、研究、宣传等工作,促进文物事业发展。
住所 吴堡县宋家川镇新建街光明巷20号
法定代表人 慕生树
开办资金 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吴堡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2.14万元 41.13万元
网上名称 吴堡县文物保护所.公益 从业人数  2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我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进行法人变更登记,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年来,在省、市文物行政部门的指导下,我们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十六字方针,在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都得到了顺利开展。现将工作总结如下:一、开展的主要工作1.我县文保所每月组织工作人员,对我县二十处县级以上文保单位,进行全方位的安全巡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积极整改。为做好馆藏文物库房的保护管理工作,我县为藏品库房安装三道特级防盗门以及红外探测报警器,并做到钥匙分人掌管。库房、值班室均配备消防灭火器,并建立了微型消防站,同时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和组长带班制度,落实责任到人,严防死守、警钟长鸣。2.开展了全县馆藏文物、田野不可移动文物、各级文保单位日常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专项巡查工作,实地对我县馆藏文物、各级文保单位进行消防隐患排查,在排查过程中出现各类消防安全隐患,登记备案,积极整改,将整改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信息反馈。3.积极配合协调在我县进行的各类基础工程建设、各级文保单位维护修禧过程中前期考古勘探等相关工作。4.太原至绥德高速铁路是我国“八纵八横”高速铁路网中青银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太绥高铁在吴堡县境内走行,我局配合工作排查了吴堡县境内相关文物点,并向中国铁路设计集体有限公提供了相关文物保护单位的资料。5.取回了原由榆林市文研所代管的两箱珍贵文物共121件,并将该文物存放于我单位文物库房内进行保管,我单位将严格遵守24小时库房值班制度,确保馆藏文物安全。6.积极对外宣传,吴堡石城、川口村毛泽东东渡黄河旧址、柳青故居三处省级以上文保单位,打造吴堡特色旅游,让文物与吴堡的经济发展相融合,并发展为对外宣传吴堡的一张特色名片。通过不断努力吴堡黄河东渡景区于2023年4月23日被确定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吴堡石城景区及柳青文化园景区于2023年6月13日被确定为国家3A级景区二、取得的主要经济效益在6月10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制作文化遗产图片展板,组织讲解人员向群众讲解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知识。组织单位工作人员发放图说《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及宣传用品4000余份。制作文物保护法普宣传动画视频专题片,并持续在吴堡县文化广场电子大屏幕滚动播放宣传等方式对我县文化遗产保护的成果及法律、法规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彰显了文化遗产的社会作用与功能,增进了全社会对“文化遗产”的认识和了解,增强了公众对文化遗产保护的认识,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文保员普遍存在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管理不到位现象,网格化管理未能有效落实,微信应用不及时、不到位。2.文物工作人员文物保护专业知识不足,我局将积极开展文物保护专业知识培训,加强单位工作人员文物保护知识的学习,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文物保护专业知识水平。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按上级要求做好全县各级文保单位的日常安全巡查工作。做好全县田野文物及全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定时安全巡查,推进文物保护单位消防设施配备工作,做好巡查记录,信息反馈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加以整改。2.做好申报吴堡县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力争在2024年能批准公布。3.配合县内重点项目工程,切实做好现场考古、发掘、清理、调查工作,确保各项重点工程实施文物保护科学决策。4.继续做好石城开发保护相关工作确保相关资料完善。5.做好革命文物的保护利用。6.增加业务培训,在盗掘案件及自然破坏易发生地区,对全体职工及当地文物保护员和群众进行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培训,将保护意识普及群众,呼吁广大群众参与到保护文物遗址的行列。同时定期在职工内部召开业务培训,增加业务水平,更好的开展相关工作。7.积极配合完成省、市各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